贞观十三年的冬天,长安记得两件事:
一是皇帝陛下在太极殿接受万国使臣朝拜时,冕旒上的玉珠碰撞出太平盛世的清响;
二是西市那些灰色雪花,落在百姓肩头时,轻得像烧尽的纸钱灰烬。
没有人深究雪为什么是灰色的。
就像没有人深究,为何平康坊的琵琶声夜夜欢歌里,总掺着一两声不似人音的呜咽;为何太医署每月采购的丹砂与铅粉,足够让半个长安城的人七窍流血;为何戍边的老兵归乡后,总在深夜磨刀,磨到刀刃薄如蝉翼,然后对着月亮说:
“明日该去杀谁?”
长安太大了。
大得能吞下所有异常,消化成茶余饭后一句:“听说……”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直到那个算命摊前,连续三日积起灰色浮尘。
直到胭脂铺老板娘的脸皮,被完整剥下挂在梁上,像一面招魂幡。
直到司天监那位白发监正,在停尸房的异香中,对那个说“这人是汞中毒”的算命先生说: “你看出来了。”
你看出来了——这四个字,是打开地狱之门的钥匙。
也是九盏孤灯,第一次在风中同时亮起的时刻。
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将成为这个盛世谎言上,第一道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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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西市灰雪
第一片灰雪落在林衍的算盘上时,他正在给卖胡饼的安老五测算这个月会不会被巡街武侯罚钱。
算珠是黄铜包边的,十三个档,九十一颗珠子。
在他指间拨动时发出的脆响,比西市任何一家钱庄的账房先生都要利落。
这年头,算命先生用算盘的不多,多半是用蓍草、龟甲,或者直接看相摸骨。
但林衍不一样。
“林半仙,您倒是说句话啊。”
安老五搓着冻红的手,案板上没卖完的胡饼正一点点变硬,“昨日我可是按您说的,卯时出摊,避开了坊门那队武侯。可午时还是被南面来的那队逮着了,硬说我的摊位占了三尺官道,罚了二十文!”
林衍没抬头,左手继续拨算盘,右手在粗麻纸上一笔一划记录:
“安老五,贞观十三年腊月初七,辰时三刻,西北风二级。昨日你说卯时出摊,但今早我亲眼见你,辰时二刻才推着车从修德坊出来。误差两刻钟。”
“这、这两刻钟能差多少……”
“差一场风。”
林衍终于抬眼。
他是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青年,面容干净得不像在西市混饭吃的人,眼神里有一种安老五说不清的东西——像是能把你从里到外拆开,再重新拼起来。
“辰时三刻起风,从修德坊吹来的煤灰、南边脂粉铺飘来的香粉、再加上西市牲畜区那边……嗯,马粪未及时清扫的微粒,混合在一起,正好在你推车到坊门时,迷了那队武侯头目的眼睛。”
安老五张大了嘴。
“他眼睛不舒服,自然看什么都不顺眼。”
林衍把算盘一推,发出“啪”的一声,“罚你二十文,不是因为你占道,是因为他眼睛进了灰。所以,问题不在时辰,在于你出摊前,没看风向。”
安老五愣了半晌,从怀里摸出五文钱,恭恭敬敬放在摊上:
“半仙……那明日,我该何时出摊?”
林衍收起铜钱,指了指南边:
“明日有雪,辰时开始下。你若能在雪前把饼卖完,就卯时三刻出摊;若想躲懒,就等雪停了再出来——但那时,隔壁王麻子的馄饨摊会把你的熟客全抢走。”
“雪?这几日天色不像要下雪啊……”
“会下的。”
林衍看向摊前地面上那层薄薄的灰色粉尘,“而且是灰色的雪。”
安老五将信将疑地走了。
走时还回头看了两眼林衍摊前那块粗布幡子,上面是他自己写的四个字:铁口直断。
字不算好看,但笔锋很硬,像是用刀刻出来的。
林衍等安老五走远了,才从摊子底下摸出个小陶罐,用竹镊子小心翼翼地将摊前那些灰色粉尘扫进去。
这不是他第一次收集这些灰。连续三天了,每天清晨开摊时,摊前就会积起薄薄一层,像雪,但比雪重,摸上去有金属的涩感。
长安的冬天,雪本该是白的。
但贞观十三年的腊月,西市的雪是灰色的。
像烧尽的纸钱,像香炉里未燃尽的香灰,更像……
林衍把陶罐封好,脑海里浮现出民俗学课本上的一页:汞齐灰,古代炼丹失败产物,含汞、铅、硫等重金属,长期接触可致精神异常、肢体震颤、皮肤溃烂。
这是他在这个时代生活的第四年。
四年前,他还是个民俗学研究生,在图书馆查资料时睡着了,醒来就躺在长安西市旁边的乱葬岗,身上穿着不知哪个死人的破麻衣,手里攥着一本浸满血污的《大唐西域记》。
原主的记忆碎片般涌入:一个落第书生,父母双亡,流落长安,饿晕在路边,被当成死人扔到了乱葬岗。
他用一年时间弄清楚自己回不去了,又用两年时间,在西市站稳脚跟。
现代民俗学知识加上心理学技巧,让他这个“林半仙”的名声越来越响。
他记性好,几乎过目不忘,能从客人衣角的污渍推断出职业,从说话的口气判断出籍贯,甚至能从指甲缝的颜色猜出最近吃了什么。
这些本事,在这个时代,就叫“神通”。
但他心里清楚,自己最大的神通,是知道哪些东西不该存在。
比如这灰色粉尘。
比如昨天来算命的胭脂铺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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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姓郑,三十出头,是西市有名的美人。
昨天午时来的,穿着一身水红色襦裙,披着狐裘,但脸色白得不像话,眼下两团青黑,像是一夜没睡。
“半仙,给我算算。”
她坐下时,手指在抖。
林衍没急着问事,先看了看她的脸。
粉敷得很厚,但遮不住皮肤下隐隐透出的暗沉,尤其是颧骨两侧,有极淡的褐色斑痕——那是汞中毒的早期症状。
唐代女子爱用铅粉敷面,用朱砂点唇,汞和铅都是常见化妆品成分,但郑老板娘脸上的痕迹,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
“算什么?”林衍问。
“算……”
郑老板娘咬了咬嘴唇,“算我还能活多久。”
这话一出,摊子周围几个竖着耳朵听的闲汉都安静了。
林衍没接话,左手开始拨算盘。
他不是真在算什么,而是在争取时间观察。
郑老板娘的脖子上有一圈很淡的红痕,像是被什么细绳勒过,但又不完全像;她的袖口沾着一点暗红色粉末,他凑近闻了闻——丹砂,纯度很高的那种。
“你最近睡不好。”
林衍说,“夜夜做梦,梦里总有人追你。”
郑老板娘瞳孔一缩。
“你白天精神恍惚,记性变差,有时候会突然忘记自己在哪里、在做什么。”
“……是。”
“你最近在吃一种药。”
林衍压低声音,“红色的小丸,每日早晚各一颗,说是能驻颜养神。”
郑老板娘的手猛地攥紧了裙子:“你、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的指甲。”
林衍指了指她的手。
她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但指甲根部的月牙几乎看不见,指甲颜色也泛着不健康的灰白。
“长期服用含汞丹药的人,指甲会变成这样。还有,你身上有股味道——丹砂混合了西域香料的味道,很特别。”
郑老板娘像是被人抽了骨头,瘫坐在凳子上。
“半仙……”
她声音发抖,“那药,是魏王府的人送来的。说……说是宫里贵妃都在用,能永葆青春。我吃了三个月,开始是觉得皮肤好了,精神也旺,可最近……”
“最近开始做噩梦,掉头发,牙龈出血,身上还起了红斑。”
林衍替她说完,“对不对?”
郑老板娘点头,眼泪掉下来:
“我不敢停。送药的人说,停了会……会烂脸,会比以前老十岁。我不敢……”
“药还有吗?”
“有、有,在我铺子后面的暗格里。”
她像是抓住救命稻草,“半仙,您能救我是不是?您一定有法子——”
“把药全拿来给我。”
林衍打断她,“一颗也别留。然后,从今天开始,每天喝三碗绿豆汤,多吃芹菜、萝卜,别碰任何荤腥。一个月后再来找我。”
“那我的脸……”
“命重要还是脸重要?”
林衍看着她,“再吃下去,不出三个月,你会疯。疯之前,皮肤会一块块溃烂,头发掉光,牙齿松动——那时候,你还会在乎脸好不好看吗?”
郑老板娘脸色惨白如纸。
她走了,答应傍晚就把药送来。
但傍晚林衍收摊时,她没来。
林衍当时没多想。
西市的人,许下的承诺像风里的柳絮,说散就散。
直到今天清晨,他照例去胭脂铺对面的馄饨摊吃早点,发现胭脂铺的门板还没卸下。

“郑老板娘今日这么晚还不开门?”
他随口问馄饨摊主。
摊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一边擀皮一边撇嘴:
“谁知道呢。昨晚她铺子里闹腾到半夜,又是哭又是笑的,吵得人睡不着。今早坊正去敲门,也没人应。”
林衍心里咯噔一下。
他快速吃完馄饨,走到胭脂铺门前。
门是从里面闩上的,他敲了敲,没反应。
绕到侧面,从窗缝往里看——屋里黑漆漆的,隐约能看见柜台倒在地上,胭脂盒撒了一地。
还有一股味道,从窗缝里飘出来。
甜腻的香,混合着……铁锈味。
林衍立刻转身,直奔西市东头的坊正办公处。
坊正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吏,正就着咸菜喝粥,听林衍说完,不耐烦地摆摆手:
“许是回娘家了,或是病了。等午时还不开门,我再去看看。”
“现在就得去。”
林衍语气很硬,“可能出人命了。”
坊正这才抬头看他,认出了这是西市有名的“林半仙”,态度缓和了些:
“半仙,您可别吓我。这光天化日的……”
“昨晚的动静,不止我一个人听见。”
林衍说,“若是真出了事,您压到午时才报,上面怪罪下来,您这坊正的位置……”
坊正脸色变了。
他放下粥碗,叫了两个坊丁,拿着破门槌,跟着林衍往胭脂铺走。
路上已经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让开让开!”
坊正挥开人群,示意坊丁撞门。
门没想象中结实,三下就撞开了。
阳光照进铺子,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冷气。
柜台倒在地上,胭脂、水粉洒得到处都是,红的白的混在一起,像打翻的调色盘。
郑老板娘就躺在柜台后面,身上还穿着昨天那身水红色襦裙,但裙子已经被血浸透了大半。
最恐怖的是她的脸——
脸皮被完整地剥走了。
从发际线到下巴,整张脸皮不翼而飞,露出下面鲜红的肌肉组织和白色的脂肪层。
眼睛还睁着,空洞地望着天花板。但脸上没有血——一滴都没有。
所有血都是从脖子上一道细长的伤口流出来的,伤口很整齐,像是用极薄的刀片划过。
屋子里那股甜腻的香味更浓了,混合着血腥味,形成一种令人作呕的诡异气息。
“呕——”一个坊丁当场吐了出来。
坊正腿一软,差点坐在地上:
“妖、妖怪……画皮鬼……是画皮鬼!”
人群炸开了锅,尖叫着往后涌。
林衍没动。
他强忍着胃里的翻腾,死死盯着郑老板娘的尸体。
脸皮被剥,但伤口边缘极其平整,剥皮的人手法专业得可怕。
更重要的是,脸上没有血——这说明剥皮是在她死后,或者至少是血液凝固后才进行的。
他往前走了两步,蹲下身,仔细看脖子上的伤口。
伤口很细,但很深,切断了颈动脉。
凶器非常薄,可能是剃刀,也可能是……手术刀?这个时代有手术刀吗?
“半仙,您别过去!”
坊正颤抖着声音,“这是邪祟作祟,得请道士来做法……”
林衍没理他,目光落在郑老板娘紧握的右手上。
他轻轻掰开手指——掌心攥着一小撮灰色粉末,和他摊前收集的一模一样。
还有一片很小的、金色的东西。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片东西抽出来,是一小片金箔,上面用极细的笔触画着一个图案:
一朵莲花,莲心处有个古怪的符号,像是梵文,又像道家的符箓。
“这是什么……”林衍喃喃。
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厉喝:
“都让开!不良人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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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人是长安基层的治安组织,类似后世的巡警。
来的这队有七个人,领头的是个四十岁左右的汉子,姓胡,脸上有道疤,从眼角划到嘴角,让他看起来格外凶悍。
胡队正一进来就皱眉:
“都退出去!保护现场不懂吗?”他目光扫过林衍,“你,蹲那儿干嘛呢?”
林扬站起来,把那片金箔递过去:“在死者手里发现的。”
胡队正没接,先看了看尸体,脸色也变了:
“画皮……”他转头问坊正,“谁第一个发现的?”
坊正指着林衍:
“是、是林半仙报的案。”
“林半仙?”
胡队正打量林衍,“西市算命那个?”
“是。”
“你怎么知道这儿出事了?”
“昨日郑老板娘来找我算命,我看她气色不对,像是中了毒。”
林衍面不改色地撒谎,“今早见铺子没开门,担心她毒发,所以请坊正来看看。”
“中毒?”
胡队正蹲下来,凑近尸体闻了闻,“这香味……是有点怪。”
他转头吩咐手下,“去请仵作。还有,把铺子前后门都守住,闲杂人等都赶出去。”
仵作是个干瘦老头,背着个木箱,进来后先点了根艾草熏了熏,才开始验尸。
他手法很熟练,翻看伤口、检查指甲、掰开嘴看舌头。
“死亡时间,大概是子时到丑时之间。”仵作说,“颈动脉被割断,失血过多而死。脸上这皮……是死后剥的,手法很利落,像是老手。”
“老手?”
胡队正眯起眼,“屠夫?刽子手?”
“不像。”
仵作摇头,“屠夫剥皮会用刀划开,再用蛮力撕,伤口不会这么整齐。刽子手只会砍头,不会剥皮。这手法……倒有点像宫里的。”
“宫里?”
“前朝炀帝时,宫里有些太监专门给妃嫔做‘人皮面具’,据说手法能让面具薄如蝉翼,戴上看不出破绽。”
仵作压低声音,“不过那都是传说了,本朝早禁了。”
胡队正沉默片刻,看向林衍:
“你说她中毒,中的什么毒?”
“汞毒。”
林衍说,“她长期服用含汞的丹药,皮肤上已经出现褐斑,指甲发灰,牙龈也有出血迹象。胡队正可以查查她的牙齿——长期汞中毒的人,牙齿根部会有一条蓝灰色的线。”
仵作掰开尸体的嘴,果然在牙龈上看到了一条细细的蓝线。
“真是汞毒……”
仵作惊讶地看林衍,“半仙好眼力。”
胡队正的眼神更深了:
“你怎么懂这些?”
“家传医书里看过。”
林衍早准备好了说辞,“家父生前是游方郎中,留了些医书给我。”
“游方郎中会教儿子看汞中毒?”
胡队正显然不信,但没继续追问,“你说她昨日找过你,都说了什么?”
林衍把郑老板娘的话复述了一遍,隐去了魏王府的部分,只说有人送她丹药。
胡队正听完,若有所思:
“丹药……画皮……这案子不简单。”
他盯着林衍,“半仙,您得跟我回一趟衙门,录份口供。”
“现在?”
“现在。”
林衍知道这是程序,没反抗,跟着胡队正往外走。
经过门槛时,他脚下一滑,差点摔倒,手本能地扶了下门框——借着这个动作,他用指甲悄悄刮下了一小块门框上的木屑,塞进袖袋。
木屑上有暗红色的粉末,和郑老板娘袖口上的一样。
丹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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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人的衙门在西市南边,是个不大的院子。
林衍被带到一间厢房,胡队正亲自问话。
问题很细,从郑老板娘昨天的穿着,到说话的语气,再到有没有提到什么特别的人。
林衍一一作答,真话里掺着假话,假话里裹着真话。
这是他三年练出来的本事。
在这个时代,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功名的人想活下去,就得学会在真话和假话之间踩钢丝。
问了一个时辰,胡队正终于停下笔,揉了揉眉心:
“半仙,您觉得,这案子是人为,还是……邪祟?”
这个问题很微妙。
林衍想了想,说:
“脸皮剥得太干净了,干净得不像是第一次做。如果是邪祟,没必要这么讲究手法。如果是人……”
他顿了顿,“那这个人,要么是屠户、皮匠之类的行当,要么,就是受过特殊训练。”
“特殊训练?”
“比如,军中处置战俘的斥候,或者……”林衍看着胡队正,“宫里出来的。”
胡队正的手指在桌上敲了敲,没说话。
这时,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一个不良人冲进来:
“队正,不好了!又、又发现一具尸体!”
“什么?!”
胡队正猛地站起来,“在哪儿?”
“翊善坊!也是脸皮被剥了,死状一模一样!”
胡队正抓起佩刀就往外冲,冲到门口又停住,回头看了林衍一眼:
“半仙,您也一起来。”
林衍心一沉。
第二具……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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翊善坊在长安城东北角,离西市很远。 胡队正骑马,给林衍也弄了匹马,两人一路疾驰。
路上,胡队正简单说了情况:死者是个中年男人,做香料生意的,今早被伙计发现死在自家仓库里,脸皮没了,仓库里香味浓得呛人。
“香料商……”林衍喃喃。
“你也想到了?”
胡队正瞥他一眼,“郑老板娘是卖胭脂水粉的,这人是卖香料的。两人都跟‘香’有关。”
“还有丹药。”
林衍说,“郑老板娘吃的丹药里有丹砂,丹砂也是矿物,和香料一样,都能归进‘异物’里。”
“异物?”
“就是不该出现在日常生活中的东西。”
林衍解释,“普通人接触不到丹砂、铅粉这些东西,除非有人特意提供。”
胡队正沉默片刻,突然说:
“半仙,您知道‘赤金丹’吗?”
林衍心里一跳:
“听说过。据说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但炼制要用到丹砂、铅汞这些有毒之物。”
“何止有毒。”
胡队正冷笑,“三年前,陇右道有一队兵士,就是因为误食了掺了赤金丹的军粮,发狂自相残杀,八十个人,活下来一个。那唯一活下来的,现在还在疯人塔里关着。”
林衍握紧了缰绳:
“胡队正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那队兵士,是我老家那边的。”
胡队正声音低下去,“带队的是我表弟。他……没活下来。”
马匹奔跑带起的风刮在脸上,像刀子。
林衍没再问。
有些伤口,不能碰。
到了翊善坊,现场已经被不良人围起来。
死者是个微胖的男人,仰面躺在仓库中央,周围堆满了各种香料袋子。
他的脸皮也被完整剥走,脖子上一道细长伤口,血染红了身下的麻袋。
同样的甜腻香味,比胭脂铺更浓,浓得让人头晕。
林衍一下马,就闻到这股味道——和郑老板娘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不是单纯的香料味,而是香料混合了丹砂、还有其他什么东西的复杂气味。
他走到尸体旁,蹲下检查。
死者的手也是紧握的,掰开后,掌心同样有一小撮灰色粉末。
还有另一片金箔,莲花图案,莲心符号。
“又是这个……”
胡队正凑过来看,“这是什么鬼东西?”
“像是某种标记。”
林衍说,“或者是……身份凭证?”
“凭证?”
胡队正皱眉,“凭证给死人留着?”
林衍没回答,他注意到死者的左手手背上,有个很小的刺青——
一朵莲花,和金色画的一模一样。
“他有刺青。”林衍指给胡队正看。
胡队正蹲下细看:“这是……加入什么教派了?弥勒教?还是……”
话音未落,仓库外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有人高喊:
“让开!司天监办案!”
司天监?
林衍和胡队正同时抬头。
只见一队穿着深青色官服的人分开人群走进来,为首的是个白发老者,面容清癯,眼神深得像古井,看人时仿佛能穿透皮肉,直视魂魄。
他穿着紫色官袍——正三品。
胡队正立刻单膝跪地:
“卑职见过袁监正!”
袁监正。
袁天罡。
林衍脑海里闪过这个名字。
唐代最著名的天文学家、相士,传说中能预知未来的神人。
他怎么会来这种凶案现场?
袁天罡没看胡队正,目光直接落在林衍身上。
“你就是林衍?”
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像锤子砸在心上。
“是。”
“西市算命,号‘半仙’?”
“混口饭吃。”
袁天罡走到尸体旁,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仿佛那只是一堆烂肉。
他从袖中取出一个小瓷瓶,拔开塞子,在尸体上方晃了晃。
瓷瓶里飘出一缕极淡的青烟,烟在空中盘旋片刻,突然转向,直直飘向林衍。
所有人都愣住了。
袁天罡收起瓷瓶,看着林衍:“你身上,有同样的‘味道’。”
林衍心头一紧:
“什么味道?”
“死人的味道。”
袁天罡顿了顿,“还有……丹毒的味道。”
他走到林衍面前,两人距离不过三尺。
林衍能看见他眼中的血丝,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檀香味,混合着一股……药味。
“郑老板娘死前找过你。”
袁天罡说,“她跟你说了什么?”
林衍沉默。
“你不说,我也知道。”
袁天罡声音更低了,低到只有两人能听见,“她说了魏王府,说了丹药,说了她不敢停。对不对?”
林衍瞳孔一缩。
“别怕。”
袁天罡居然笑了一下,那笑容冰冷,没有温度,“我不是来抓你的。我是来告诉你——”
他凑近,在林衍耳边,用只有气声的音量说:
“三日内,还有两人会这样死。你想救,明日子时,来翊善坊。”
说完,他转身就走,深青色官袍在香料粉尘中扬起,像一只巨大的蝙蝠。
胡队正站起来,一脸茫然:
“监正,这案子……”
“案子你们不用管了。”
袁天罡头也不回,“司天监会接手。所有人,撤。”
不良人面面相觑,但还是服从命令,开始撤离。
胡队正走到林衍身边,压低声音:“半仙,您认识袁监正?”
“不认识。”
“那他怎么会……”
“我也不知道。”
林衍望着袁天罡远去的背影,袖中的手悄悄握紧了那片金箔。
莲花图案在掌心硌得发疼。
翊善坊,明日子时。
他抬头看了看天。
长安的天空阴沉沉的,又开始飘雪了。
灰色的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