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锋林知语林阳是《 我的心脏 , 没能救回姐姐 》中的主要角色,由林阳所创作,它的内容语言朴实,行云流水,结尾画龙点睛。小说精彩内容分享:“你诱拐那些无辜的孩子时,有没有过一丝丝的良心?”我看到病房里有一个面色苍白却依旧美丽得惊心动魄的女孩。那是我二姐。我们到的时候,护士正准备给她盖上白床单。妈妈疯了一样扑过去。“我的女儿!你们不准动她!”可是,监护仪上那条再无起伏的直线,宣告着一切都已太迟。我上前一步,想对姐姐,做最后的告别。
《我的心脏,没能救回姐姐》精彩章节试读
“你诱拐那些无辜的孩子时,有没有过一丝丝的良心?”
我看到病房里有一个面色苍白却依旧美丽得惊心动魄的女孩。
那是我二姐。
我们到的时候,护士正准备给她盖上白床单。
妈妈疯了一样扑过去。
“我的女儿!你们不准动她!”
可是,监护仪上那条再无起伏的直线,宣告着一切都已太迟。
我上前一步,想对姐姐,做最后的告别。
可妈妈却猛地转过身,一记耳光狠狠扇在我脸上!
“你为什么要躲?!”
“为什么偏偏要躲在下水道里,让我们找不到!”
“哪怕!哪怕你提前一天被我找到也行啊!”
她死死抓着我的衣领,疯狂地摇晃着我。
“你就是故意的!你就是不想捐你的心脏,想让你姐姐死,对不对?!”
“你怎么能这么恶毒!你为什么不去死?!该死的人是你啊!”
我终于明白,原来,她不是特地来找我回家的。
她只是,来找一颗能救姐姐的心脏的。
病房里,我的家人都在。
妈妈、爸爸、大哥林阳。
他们衣着光鲜,神情悲痛。
而我,穿着那身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散发着冲天恶臭的破烂衣衫。
像一只误闯了王宫盛宴的肮脏老鼠。
与这间洁白的病房格格不入。
妈妈的一耳光,把爸爸和哥哥的目光吸引到我身上。
那目光里,是不加掩饰的厌恶。
和十年前,人贩子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
那时我刚刚三岁,被人贩子塞进一辆面包车。
他们先是把我卖给了一户想要儿子的人家。
那户人家看到我是个女孩,当场就把钱要了回去。
还嫌恶地朝我吐了口唾沫。
我无奈被带回了人贩子的老巢。
在那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
我看到了几个比我大一点的孩子。
他们的四肢都被从关节处生生打断。
像软体动物一样,只能趴在地上。
靠一块磨得光滑的木板,在地上蠕动。
我吓得浑身发抖,牙齿都在打颤。
连忙对着那群人贩子,用一种讨好怯懦的声音,一遍遍地重复。
“叔叔阿姨,我会听话的。”
“我会听话的。”
“我什么都能做……”
十年后,我站在我血缘至亲的面前。
低着头,再一次小声地说出了这句话。
“我会听话的。”
可他们谁也没有再看我一眼。
他们的世界里,只有病床上那具美丽的躯体。
第2章
他们为二姐收敛遗体,送去火化,举办了一场风光的追悼会。
我像一个透明的影子,跟在他们身后。
没有人问我饿不饿,没有人问我伤口疼不疼。
更没有人问我,这十年,我是怎么活下来的。
一切结束后,我跟着他们回到了家。
那栋坐落在半山腰的,记忆中如同宫殿般的别墅。
他们围坐在那张能坐下二十人的红木长桌上。
爸爸林远锋和哥哥林阳,强忍着悲痛,劝着妈妈秦雅容吃点东西。
她已经三天三夜,滴水未进了。
而我,只敢蹲在玄关的门口,远远地看着他们。
我也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
胃里像是有一把火在烧,让我头晕眼花。
不过,我已经很擅长应对这种感觉了。
当初,人贩子暂时留着我,却常常会忘了给我吃东西。
七岁那年,有一次我被饿了三天,饿到眼冒金星。
我在一户人家门口的狗食盆里,看到了一块已经发馊的馒头。
那一刻,我什么都顾不上了。
像疯了一样扑过去,抢了就往嘴里塞。
那条比我还高大的狼狗瞬间扑了上来。
锋利的犬齿狠狠地嵌进了我抓着馒头的那只左手。
我不松手,它也不松口。
人贩子们就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一幕,哈哈大笑。
我疼得浑身发抖,却死死攥着那块馒头。
用尽全身力气,朝着那条狗,发出了野兽般的嘶吼。
最终,那条狗被我吓退了。
我狼吞虎咽地吞下那块沾满了狗口水和我血水的馊馒头。
可是,我的左手,被咬得血肉模糊,腕骨森森,已然尽废。
人贩子把我拖了回去,看了一眼我那只血肉模糊的手,嫌恶地啧了一声。
“这只手算是废了,留着也是浪费药。”
于是,他操起一把砍柴刀,就像在砍一截碍事的树枝。
帮我解决了这个麻烦。
从那以后,我就学会了如何忍耐饥饿。
他们终于吃完了饭,一个个面色沉重地上了楼。
临上楼前,爸爸好像终于想起了我的存在。
他没有回头,只是吩咐张婶。
“把她弄干净,找间客房安顿一下。”
张婶帮我擦洗身上的时候。
看到我背后那纵横交错,新旧叠加的鞭痕。
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我三岁被拐之前,她就在我们家当佣人了。
她说她还记得我。
她说,小姐你三岁被拐走前小小的、胖胖的。
最喜欢跟在二小姐身后,像个年画娃娃。
见谁都笑,特别可爱。
她一边哭一边对我说:
“知语,你别怪先生太太。他们只是……只是因为二小姐的事,一时受不了,心里太痛了。”
“过段日子,等他们缓过来了,一定会对你好的。”
我默默地点了点头。
从那个终年不见天日的阴沟下水道里,能回到这个窗明几净的别墅里。
第3章
我还有什么是不知足的呢?
张婶帮我擦洗干净,给我安排了一间客房。
我从来没有睡过这么柔软还带着阳光香味的大床。
这一晚,我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第二天一早,我穿上张婶给我找来的一件二姐的旧衣服,走下了楼。
那件漂亮的公主裙,空荡荡地挂在我这副瘦小干瘪的身体上。
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滑稽又可笑。
当我出现在楼梯口时。
餐厅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投了过来。
那目光里,除了有昨天的厌恶,还有毫不掩饰的憎恨。
大哥林阳猛地站起身,几步冲到我面前,抬手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谁让你穿暖暖的衣服的!你也配?!你休想取代她!”
我捂着脸,嗫喏着说:
“我没有……我只是,没有衣服穿……”
他厌恶地从钱包里甩出一张黑色的卡,扔在我脸上。
然后对张婶吩咐:
“带她去换上仆人的衣服!以后,让她自己去买!别再让她碰暖暖的任何东西!”
爸爸和妈妈冷冷地看着这一幕,没有丝毫制止的意思。
我刚要跟着张婶上去换衣服,别墅的大门被敲响了。
几个穿着警服的警察,走了进来。
他们听说我被找到了,特地过来了解情况,核实一些细节。
然而,警察的第一个问题,就让我如坠冰窟。
他看着手里的案卷,用一种公事公办的语气问我:
“林知语,据团伙主犯交代,你在被拐卖期间,曾协助他们,亲手诱拐了五名儿童。这是不是真的?”
我的身体,开始无法控制地颤抖起来。
那是我七岁,左手刚刚被砍掉不久的时候。
我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发着高烧。
我听到人贩子们商量。
说我反正已经断了一只手,干活也不麻利了。
不如把剩下的三肢也砍断,让我跟那几个孩子一样,出去乞讨。
我怕极了,我不想变成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
不想像他们一样,在地上蠕动着了此残生。
我从地上爬起来,跪在他们面前。
拼命地磕头,乞求他们。
我说我有用,我能干活,我什么都可以做。
一个女人贩子似乎动了恻隐之心。
她提议,让我去公园里,诱骗那些落单的孩子。
她说,小孩,总是更容易获得小孩的信任。
那天开始,他们给我穿上了干净合身的衣服。
每一顿饭,都能让我吃饱。
可那些孩子的哭声,却从此成了我每晚都无法摆脱的噩梦。
“是,还是不是?”
看到我不回答,警察有些不耐烦,加重了语气。
我看到爸爸妈妈和哥哥,脸上本来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在听到这句话后,迅速地转为了震惊。
以及一种彻骨的憎恨。
妈妈秦雅容发出一声短促的冷笑:
第4章
“我说你怎么这么会躲,原来是在外面乐不思蜀,跟着人贩子一起为非作歹,过上好日子了啊。”
爸爸林远锋的声音,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
“我们林家,世代清白,怎么会生出你这种肮脏的后代。”
哥哥林阳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剐着我:
“我妹妹暖暖纯洁得像个天使,你这种肮脏的狗杂种休想做我妹妹!”
警察还在继续追问:
“由你拐骗的五个孩子里,有一个因为反抗,被犯罪集团虐打致死,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怎么会不知道?
那个叫小安的男孩,和我一样,被关在那个阴暗的下水道里。
他从未屈服,所以他死了。
临死前,他那双充满血与恨的眼睛,死死地看着我。
我每晚的梦里,都会看到他。
可是,我迎着警察审视的目光。
只能拼命地摇着头。
“还有一个女孩,被生生切断了四肢,割掉了舌头,扔到集市里乞讨,你记得吗?”
我怎么会不记得?
那个叫紫悦的女孩,和我一样,被买家退货。
他们为了榨干她最后的价值,把她变成了人彘。
在那个下水道里,每一个晚上,当她被拖回来的时候。
我都能对上她那双完全无神,没有一丝生气的眼睛。
但我还是只能,拼命地摇着头。
警察站了起来,对我父母说:
“孩子被拐了十年,心理上可能产生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我们建议,你们抓紧时间带她去进行心理治疗,等她情绪稳定一些了,我们再来做详细的笔录。”
可我的父母,却像疯了一样,指着我大喊:
“她也是个罪犯!是拐卖团伙的一员!”
“你们不是说她亲手诱拐了五个孩子吗?为什么不把她抓起来?!”
警察耐心地解释。
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才七八岁。
远没有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纪。
而且我是被胁迫的,本身就是受害者。
为首的警察甚至还拍了拍我的肩膀夸我。
说在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窟里,能只断了一只手活下来。
我是个很勇敢、很会保护自己的小孩。
哥哥林阳听到这话,脸上露出了极度恶心的表情,直接转身上了楼。
警察走后,我的爸爸妈妈,像是在躲避什么瘟疫一样,远远地站着。
最终,我父亲从钱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扔在我脚下。
“这里面有一百万。”
“拿着,滚出这个家,从此,我们和你,恩断义绝。”
妈妈哭着把我推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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