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带甲百万 , 你说是普通县令? 是一本历史小说,是佚名倾心所创,剧情主要随着 李牧 、 陈芸 发展,这本书文笔极佳,跌宕起伏,本文主要介绍的是:第1章大齐洪州府,平原县,双溪村。雨后的乡道泥泞不堪,年久失修的路面上,车轮深陷泥坑,鞭子抽打骡马的嘶鸣声此起彼伏。篱笆的小院内,李牧盘膝坐在磨盘前,手指轻轻摩挲着掌中那柄柴刀的刀刃。冰冷、坚硬,却不够锋利。这刀背宽刃薄,分量十足,但因常年闲置,刀身早已锈迹斑斑。
《打猎:带甲百万,你说是普通县令?》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大齐洪州府,平原县,双溪村。
雨后的乡道泥泞不堪,年久失修的路面上,车轮深陷泥坑,鞭子抽打骡马的嘶鸣声此起彼伏。
篱笆的小院内,李牧盘膝坐在磨盘前,手指轻轻摩挲着掌中那柄柴刀的刀刃。
冰冷、坚硬,却不够锋利。
这刀背宽刃薄,分量十足,但因常年闲置,刀身早已锈迹斑斑。
李牧俯下身,将刀按在粗糙的石板上,用力磨了起来。
他要将这刀磨得锋利无比,足以一刀斩断山林中野兽的皮肉与筋骨!
刺啦——
刺啦——
刺耳的磨刀声中,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三日前,宿醉的李牧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竟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附身于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倒霉鬼身上。
这里是大齐,贞元七年。
皇帝昏庸无道,朝中奸佞横行,边境蛮族屡屡侵扰。
权贵们大肆兼并土地,巧立名目征收赋税,个个脑满肠肥。
而百姓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城外乱葬岗上,冻饿而死的民夫尸骸堆积如山。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便是如今大齐的真实写照。
这具身体的原主,是方圆十几里有名的无赖混混,平日里游手好闲,与一群狐朋狗友偷鸡摸狗、惹是生非。
三日前,他在邻村赌钱输红了眼,与人厮打,结果被人一棍打中后脑,再醒来时,已是李牧占据了这副躯壳。
既来之,则安之。
身为大齐的一名底层农夫,李牧深知摆在自己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什么。
生存!
双溪村紧邻大山,山林中野兽横行。
若能猎得一两头回来,不仅能填饱肚子,皮毛亦可卖钱度日。
“吃饭了。”
正当李牧思绪万千时,茅草与土坯搭建的破屋里,走出一名姑娘。
她年约十五六岁,身材瘦小,鹅蛋般的脸蛋上五官精致,尤其那双杏眼,清澈如水,令人迷醉。
虽身着满是补丁的旧衣,却掩不住那清秀可人的气质。
李采薇,“李牧”的亲生胞妹。
自李牧穿越以来,卧床养伤的这三日,全赖她悉心照料。
两只缺口的大海碗摆在磨盘上,一碗盛着几块发黑的萝卜干和两块杂粮饼子,另一碗则是清澈见底的野菜汤。
李牧无声叹息。
连续三日以干饼子和清水汤果腹,他已感到阵阵恶心,难以下咽。
然而,原主好吃懒做,家中早已无存粮,这点吃食,还是李采薇熬夜替人缝补浆洗换来的。
“三姑又帮我找了个活计,去城里的大户人家烧饭洗衣,每月九百文。”
李采薇拿起一块饼子,目光扫过磨盘旁的柴刀,冷漠的神情中透着一丝厌恶:“你磨刀,是要去找邻村那帮人寻仇?”
“若闹出人命,家里可没钱替你平事。”
原主睚眦必报,几日前在邻村挨了打,今日磨刀,自然是要去报仇。
对此,李采薇早已见怪不怪。
“不,我准备进山打猎。”李牧喝了口寡淡的野菜汤,沉声道,“入秋了,正是野羊狍子最肥的时候!若能猎得两只回来,换到的粮食足够过冬,你也不必如此辛苦。”
李采薇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冷笑一声,眼中满是嘲讽。
类似的话,她已听过无数遍。
从小到大,李牧不知发过多少毒誓,口口声声说要改过自新,却从未兑现。
狗改不了吃屎。
见李采薇的神情,李牧心知她不信自己,却也懒得解释。
行动胜于言语。
作为一名曾经的雇佣兵,他穿越至此,决不允许自己如废物般苟活。
他要活着,像个人一样,堂堂正正地活着。
至少,不必每日以萝卜干和清水汤果腹!
饭后,李采薇洗涮完碗筷,径直出了门,似乎对他的打猎计划漠不关心。
或许在她心中,更希望这个恶行累累的兄长死于深山。
如此她也不必再受拖累。
李牧苦笑一声,心中倒也能够理解。
原主的确是个混蛋,多年来带给李采薇的只有麻烦与债务。
她厌恶自己,情有可原。
“绳索、柴刀、草鞋、干粮......都齐了。”
李牧清点行囊,打包好后便关上篱笆门,沿着泥泞的小路向大龙山方向走去。
迎面,李采薇从正前方走来。
两人擦肩而过时。
李采薇突然停了下来,她低着头,从袖中摸出两个黄纸包,面无表情地递了过来:“山里蛇虫多,我去二拐郎中家赊了两包药,一包祛毒,一包止血。”
李牧接过药包,神情愕然。
“若死在山里,还得花钱替你收尸。”她语气冰冷,毫无波澜。
......
一个时辰后,李牧抵达大龙山脚。
山路崎岖湿滑,他砍下一根粗壮树枝充当登山杖,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山上攀登。
进山狩猎,不仅为改善生计,更因皇粮缴纳之期将至。
大齐律法严苛,全国百姓每年需上缴皇粮,每人三百斤,即便婴儿与老人亦不能免。
家中仅剩半捧生虫的陈米,莫说上贡,连明日之食都难以为继。
若一月后凑不够六百斤粮,要么被差人戴上镣铐投入大牢,受尽折磨;要么逃离此地,落草为寇!
进入山林深处,茂密的枝叶遮天蔽日,四周温度骤降。
李牧搓了搓手,警惕地环顾四周。
大山中不仅有野兔、山鹿,更有狼熊虎豹等致命猛兽。
所幸李牧拥有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对各种野兽习性了如指掌,这是他最大的依仗。
撕下一块麻布,绑在树杈上作为路标。
深山之中树高叶茂,极易迷失方向,有经验的猎人每隔一段距离,便会在显眼处留下标记。
李牧顺着山路前行一个多时辰,却只见到几只飞鸟,未见任何猎物。
“娘的,运气真差!”
他暗自嘟囔。
早晨吃的干饼子和汤水早已消化殆尽,腹中早已传来雷鸣般的抗议声。
就在这时,一阵若有若无的流水声传入耳中。
“有水源!”
李牧精神一振。
在野外,水源附近常有动物聚集,是狩猎的最佳地点。
他屏息凝神,仔细分辨声音的来源。
西南方!
李牧立刻迈步而去。
很快,他在潮湿的地面上发现了一排脚印。
“这是野羊的蹄印......果然没听错!”
他用手比量了一下脚印,脸上露出笑意。
这些脚印宽大,与鹿、野猪的蹄印截然不同。
他沿着脚印一路追踪,水流声越来越近。
不多时,一条横亘于半山腰的小溪映入眼帘。
溪水旁,六七只野羊正在饮水。
其中一头体型壮硕、双角狰狞的雄性山羊首领,正警惕地环顾四周,防备可能出现的危险。
得益于大齐皇帝的“英明统治”,如今粮价飞涨,肉价更是天价。
若能猎得一头野羊,兄妹二人的皇粮问题便可解决大半。
“可惜,没有猎弓!”
李牧舔了舔手指,举在空中感受风向后,悄悄向东边挪动。
大齐对武器管制极严,农具尚可,但弓、弩、矛、甲等器具需官府批准方可使用,私藏者一旦被发现,便是砍头之罪。
山羊距离他足有十几米,单凭一把柴刀,几乎无法猎杀。
该如何是好?
他眉头紧锁,大脑飞速运转。
......
一炷香后。
李牧静静蹲在一棵老柏树的树杈上,全身涂满泥浆,只露出鼻孔与双眼。
没有弓箭,他只能选择最笨的办法——守株待兔。
这棵树下遍布山羊脚印,是羊群饮水后离开的必经之路。
他要做的,便是蹲守于此,待羊群经过时,一举猎杀。
他曾多次在山野中执行任务,深知猛兽狩猎时,往往需花费数日追踪猎物,耐心与专注,才是猎手的优秀品质。
不知过了多久,那头雄羊发出一声低吼,羊群缓缓起身,跟随首领离开溪边。
“来了!”
李牧握紧柴刀,目光如炬。
羊群逐渐靠近大树。
十米!
五米!
三米!
李牧瞳孔一缩,双腿猛然发力,借助树杈的反作用力,从三四米高的空中疾冲而下!
他身形矫健,宛如猎豹。
锋利的柴刀,精准刺入雄羊后背,李牧整个人骑压上去。
噗!
鲜血四溅!
雄羊哀鸣一声,重重倒地。
羊群惊惶四散!
被李牧压住的雄羊疯狂挣扎,但越是挣扎,伤口涌出的鲜血越多。
短短十几息,它的眼神逐渐涣散,身体僵硬不动。
就在这时,野羊尸骸上突然浮现出一尊古朴的铁质箱子,一道冰冷的声音在李牧脑海中响起:
【获得黑铁宝箱,是否开启?】
第2章
宝箱?
“这是我的金手指?!”李牧瞳孔慢慢缩小,作为一个被影视剧和小说洗礼过的现代人,他自然不会对这种事陌生,但即便如此,他的心脏依然不争气的狂跳起来。
“开启!”他强忍着心头的兴奋,缓缓开口。
漂浮在半空的宝箱缓缓打开。
【宝箱已经开启,获得精制盐巴5斤!】
一袋细如碎雪、晶莹无瑕的盐就这么出现在李牧身前,他顿时瞪大了眼睛,声音都变得颤抖了起来:“居然......是盐!”
......
日落西沉。
夕阳余晖照耀大地。
哗啦!
李采薇提着木桶,将井水倾入屋角大缸之中。
缸中水已近满。
她额间沁出细密汗珠,双臂酸软,腰也酸胀难耐、无法挺直。
眼前这破旧的小院,虽然没太多家具陈设,却收拾得井然有序。
灶台旁堆着午后新捡的干柴。
窗纸新糊,透出几分光亮。
屋顶漏雨之处,被塞上了一捧稻草。
就连土炕上那破洞累累的被褥,也新缝了几处补丁。
这都是今天李采薇一个人完成的。
放下木桶,她坐在土炕上,眼神有些茫然。
几日之后,便要进城做工了。
听说刘府的规矩很多,主家脾气又很差,经常打骂下人......
李采薇低着头,露出一丝苦笑。
自己这样的人,哪有选择的余地?
单单是活着就需要竭尽全力了,受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
正当她思绪万千时,院子里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夕阳余光下,李牧推门而入,径直从背后将一样事物重重丢在地上。
还没等李采薇看清那是什么东西,便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羊!”
李采薇定睛一看,惊得站起身来,朱唇微张。
地上赫然躺着一头膘肥体壮的大山羊,她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真打到猎物了?”
“我的运气还不错。”李牧看着她这幅震惊的模样,内心虽然得意,但神情却依然云淡风轻,“对了,回来的路上,我还弄到了一些盐巴。”
他解开包裹,将那袋五斤重的细盐摆在桌案上。
李采薇脸上的表情更精彩了。
要知道这年头盐巴可是紧俏货,官盐价格昂贵,而且大部分都是些粗制、浑浊的大盐粒,而李牧带回来的这些细如白雪,毫无杂质,一看就知道是绝对的上等。
恐怕唯有皇宫里才舍得吃这种盐吧?
“李牧,你......你该不会去抢劫了吧?”李采薇语气已经不再是惊喜,而是变得紧张恐惧起来。
李牧张开口,刚想要把自己编好的理由说出来。
就在此时,一个沙哑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牧哥儿在家吗?”
“娘的,这路可真难走,老子刚钉好的靴子都被泥水粘破了底!”
伴随着骂骂咧咧的声音,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走了院子里,他皮肤黝黑,满脸青碴胡子,一双三角眼满是凶光,看上去和山林中的大马猴子倒有几分相似。
李采薇闻声看了一眼,立刻便认出对方正是和李牧相熟的某个地痞。
她眼疾手快,立刻便将那一整袋盐巴塞进炕洞里。
“哟,陈二,今日怎得闲来我这儿?”李牧挑了挑眉毛迎了出去,并顺手关上了房门。
汉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笑容,:“牧哥,有桩好事寻你!”
“又寻我去耍钱?老子早就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李牧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骂道:““滚远些,莫来烦我!”
被骂了几句,陈二也不恼,反而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道:“呵呵,我可是给你送大礼来了。”
大礼?
李牧一愣。
“我直说吧,有人看上你家妹子了,要花钱把她买下来!”
陈二伸出右手正反比划了一下,“出这个数,十两!”
地痞混混,亦分三六九等。
最低等如李牧原身,无钱无势,无正经营生,终日偷鸡摸狗度日。
而高一等如陈二,乃大户或黑帮下属马仔,平日替头目跑腿办事,得些赏钱差价,日子颇为滋润。
如今世道纷乱,许多农户为求生计,卖儿鬻女,大户则大肆购入孩童、美貌女子为奴。此中利益,便成了陈二这等人的生财之道。
李牧盯着陈二,半晌吐出冷冷一字:“滚。”
他最恨人贩。
在大齐,被卖女子命运多舛。买卖之后,她们便成主家玩物,甚至被用作招待宾客之礼。待年老色衰,又被卖入娼门,榨干最后一丝价值。
这世道,宛如怪胎,孕育出无数扭曲人性。
穿越到这里的三天内,是李采薇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
即便再不是人,李牧也不可能干出这种过河拆桥、狼心狗肺的勾当。
“牧哥,你好好考虑考虑,那可是十两白花花的银子,换成大钱有一万文了!”陈二有些急了,他拉住李牧的手腕,“足够你还完所有赌债,还能潇洒一段时间。”
“再说了,卖了采薇,往后纳人头税,你只需交自己那份,岂不省事?我这可是为你着想!”
咕咚!
陈二被一脚踹翻在地。
他低头看着胸口那泥水脚印,愣了片刻,随即怒目圆睁,吼道:“李牧,你他娘的疯了不成?”
“这年头,一个娘们儿能卖三两已是顶天,老子给你十两,你还不知足?”
“我数三声。”李牧眉峰如刀,“不走,便打死你。”
陈二怒火中烧,他向来瞧不上李牧这等货色,今日客气,不过是有求于人。
如今交易不成,他也不再掩饰,挥拳便欲动手。
李牧反手握住那磨得锃亮的柴刀。
陈二动作一滞,僵在原地。
“好!你有种!下月便是纳皇粮的期限,一人三百斤,拿不出来,你就等着蹲大牢吧!”他憋了半晌,脸上肌肉抽搐,撂下一句狠话:
“不识抬举的东西!”
两人之间的冲突,自然没能瞒过李采薇的耳朵。
虽起初陈二声低,然那句“十两还不知足”却清晰传入。
李牧之后的反应,亦被她尽收眼底。
难道这位兄长当真转了性子?
还是说......
他想要和对方抬抬价?
李采薇眼眸深处泛着绝望之色,紧紧攥着手中那柄用来保护自己的菜刀,脸色异常苍白。
第3章
赶走陈二后,李牧推开房门,便见李采薇紧握菜刀,脸色苍白如纸。
显然,她已听到了自己与陈二的对话。
李牧沉默片刻,未作解释,径直扛起那头死羊,走到院中开始剥皮剔骨。
回想自己初来乍到,卧床三日,若非她悉心照料,恐怕早已被这恶兄长的过往连累至死。
即便自己提出进山打猎,她虽嘴上冷漠,却仍赊来两包药,暗中关心。
人心非铁,岂能无感?
既然命运将二人绑在一起,李牧便决心让这命运多舛的小丫头,日后过得舒心些。
......
一盏茶工夫后。
利刃划过,一张完整的羊皮被剥离,几条粗壮的腱筋挑出,挂在屋檐下晾晒。
这羊约莫七十余斤,剔去骨头,尚余五六十斤肉。
如今市面粮价飞涨,一斤羊肉可卖到上百文,抵得上五斤稻米。
粗略算来,这头羊能卖五六两银子。
而陈二那等人牙子,买卖姑娘时,一个黄花闺女才出三两银子。
不及半只羊的价。
盛世女子如黄金,乱世女子一捧米。
人命,贱如草芥......
“别愣着了,去烧水。”
李牧头也未抬,冲着里屋喊了一句:“今夜改善伙食,咱们炖羊肉吃。”
从赶走陈二之后开始,李采薇便一直坐在门槛上呆呆的看着他忙碌,手里那柄菜刀始终都没有放下。
炖羊肉。
单单是听到这三个字,她便已经感觉自己的嘴里开始分泌津液。
她已经忘记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吃过肉了。
好像是三年?
还是五年?
“还是煮米汤吧。”她站起身来后犹豫了片刻,竟然开口拒绝道:“皇粮缴纳之期将至,将这些羊肉全换成贡粮才好。山中险恶,你......未必次次都能这般幸运。”
虽然很想要大饱口福,但李采薇的理智还是战胜了口舌之欲。
大齐虽然对侵扰边界的蛮人屡屡低头求和,但对于国内的百姓们态度却异常强硬。
一旦有任何人缴纳皇粮不够数,轻则关入大牢,重则斩首示众!
属实是窝里横的典型代表了。
“贡粮之事,无需你操心。”李牧李牧举起柴刀,自羊脊背上砍下一大块肥美肉块,随手丢了过去:“吃饱些,多长些肉。瞧你瘦得,一阵风便能吹倒。”
听着这番话,李采薇目光变得更加复杂了。
她总觉得自从三天前自家哥哥挨了揍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这种感觉让她很陌生。
也让她有些害怕。
多吃一点,多长点肉......
是因为太瘦了,卖不出更高的价钱吗?
她抱着羊肉,沉默片刻后咬了咬牙道:“李牧,你要是敢把我卖掉,我一定杀了你!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语气很凶,充满威胁。
李牧愣了一下,看了看努力装出一副凶狠模样的李采薇,认真的点了点头:“我好害怕。”
“我真会杀了你!”李采薇像是炸了毛的猫一般,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十分认真。
李牧沉默片刻,叹了口气:“嗯,我真的好怕。”
“所以......你能去烧水了吗?”
安静。
死一般的安静。
李采薇好不容易装出来的狰狞可怕不攻自破,一股羞耻感涌上心头。
她转身一言不发走进灶房,捡柴点火。
......
夜色沉沉,压了下来。
双溪村家家户户紧闭房门,零星灯火亮起。
村镇之中,偶有一两缕炊烟升起。
如今大齐内忧外患,百姓日子艰难,为省开支,许多人一日只食一餐。
入夜后,多数人早早爬上床榻,强迫自己入眠。
睡着了,便不觉饿了。
李牧家也紧闭着大门。
但一股浓郁的香味却从门缝中缓缓飘了出去,随着夜风吹了很远。
炖羊肉已经出锅。
借着灶台下余火的昏暗光芒,李牧和李采薇一人捧着一个大海碗,嗅着那扑面而来的滚烫香味,这一刻,他的脑海中再也没有了其他想法,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这一碗羊肉!
顾不上烫,他伸手便抓起一块塞入口中。
软烂、咸香!
连续吃了三天毫无滋味的野菜汤和干面饼子,此时再尝到肉的味道,李牧只感觉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只放了食盐的炖羊肉吃起来有些腥味,但却无伤大雅。
李牧宛若风卷残云一般狼吞虎咽着,短短几十息,便将一大碗肥瘦相间的肉块吞入腹中,紧接着,他又舀了满满一碗肉汤喝了下去,这才擦了擦嘴唇上的油脂,满足的打了个嗝。
而李采薇的姿态倒是显得文雅许多。
她刚咬了一口肉,便被烫的“斯哈斯哈”直喘,鼓着小脸吹散肉块上的热气,小口小口的撕咬着,在嘴里嚼了很长时间,细细品味着肉糜在口腔中的回味。
肉的味道,果然要比那些杂粮饼子和萝卜干好的多啊......
“放心大胆的吃。”李牧看了一眼李采薇的样子,便知道她是心疼,舍不得大口吞咽,顿时极为豪气的说道:“不够的话,就再砍条羊腿过来炖。”
“够了够了!”李采薇连忙摆手,含混不清的说道:“还有一大锅肉汤呢!”
李采薇吃的小脸鼓胀,看上去煞是可爱。
在灶火余光下,李牧突然心血来潮,伸手掐了一下她的脸蛋。
刷!
李采薇仿佛被针刺了一下般,立刻挣脱开来。
“我,我不是故意......我还以为是老鼠爬到脸上来了......”她嘴里嚼着肉,磕磕巴巴的解释着。
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畏惧。
李牧见状叹了口气,收回了手。
自己这个恶兄长的形象在她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不是仅靠着一顿肉就能够扭转过来的。
一顿晚餐,在略显尴尬的气氛中结束。
兄妹二人都吃的小肚溜圆。
匆忙收拾了一下碗筷后,便都各自躺下准备休息。
李家原本有两间屋子,但破旧老屋由于年久失修,早就塌了一间。
现在兄妹二人同住在一个房间里,中间只是用一张破布充当帘子隔开。
夜深了。
李牧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有些失眠,又有些干渴,便开口道:“采薇,帮我端碗水来。”
土炕贴墙,李牧睡里侧,李采薇睡外侧。
若要下床,确有些不便。
“......”李采薇毫无动静。
“采薇?”李牧提高音量。
仍无人应。
“睡着了?”李牧嘀咕,仿若自语:“明日我去城里卖羊,本想问问你可有想要的物件,顺路捎回......”
李采薇腾地坐起,语气惊喜:“真的?”
“假的。”
李牧干脆道:“只是为了看看你是不是真睡着了,去,给我取碗水!”
帘子另一侧,因李牧近日反常表现而同样失眠的李采薇,气得咬牙切齿,握紧小拳,恨不得将其爆锤一顿。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李牧,还是一如既往的混蛋啊!
第4章
次日清晨,李牧睡眼惺忪地从床上爬起来时,发现李采薇早已将昨晚炖煮的羊汤热了一遍,还从外面背了一捆新捡来的柴火回来。
这丫头......确实贤惠。
李牧心中感慨,匆匆洗了把脸,便就着杂粮饼子喝了一大碗热腾腾的羊汤。
热汤下肚,睡意瞬间消散。
吃饱喝足后,他将野羊和羊皮捆好扛在肩上,又将那柄柴刀插在腰间,这才开口道:“我走了,若是中午回不来,你便自己煮点东西吃。”
双溪村距县城足有七八里路,道路崎岖难行,单凭一双腿至少要走两三个时辰。
况且这年头世道艰难,保不齐半路还会遇上劫道的强匪,带上刀也好防身!
“好。”屋内传来李采薇的回应声,片刻后,她又补充了一句:“李牧,你......路上小心些。”
......
双溪村隶属平原县。
李牧对县城还算熟悉,原主若是赌钱赢了,便会召集一帮狐朋狗友来县城的酒肆、窑子里厮混。
进了城,周围的建筑明显高大富丽了许多。
秋老虎厉害得很,太阳炙烤着大地,将这座小城烘得如同蒸笼一般。
街边的小贩有气无力地吆喝着,闲汉们聚在墙根下、茶馆里乘凉,时不时有挎着腰刀的捕快大摇大摆地从街头走过。
李牧瞥了一眼那些差官,随即避开他们,转身钻进了一条小巷。
进了县城,规矩便多了起来。
但凡商户,无论生意大小、贩卖何物,皆需缴纳高额税金。此外,若在街上兜售,还需支付管理费、清洁费等七八种杂费。
一件商品若利润十文,刨除这些苛捐杂税,落到商家手中的,恐怕只剩五文甚至更少。
大齐百姓挣的钱,半数归了官家。
能拿剩下的一半,还得看老爷们的脸色!
像李牧这样的普通百姓,根本无力支付这些税款,只能投机取巧。
李牧七拐八绕,很快来到一间酒楼对面,耐心等待起来。
此时尚未到晌午,酒楼内还未上座,门口出入的多是些厨子、杂工。
不久后,一名身着锦袍的男子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两名跟班。
李牧立刻认出了对方——水仙楼的二掌柜,陈鹤松!
“哎呦,陈爷,可算把您等到了!”
李牧立刻迎了上去,满脸堆笑:“多日不见,您近来可好?”
陈鹤松被吓了一跳,目光在李牧脸上打量了几息,眉头微皱,露出一丝疑惑:“咱们......认识?”
“您可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李牧,您忘了?咱们在银钩赌坊还一起耍过钱呢!”李牧佯装出一副熟络的模样,脸不红心不跳地扯了个谎。
李牧自然与他没什么交情。
只不过原主曾混迹赌坊,见过陈鹤松几次。当时对方出手阔绰,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后来,他从地痞混混口中得知,陈鹤松是水仙楼的二掌柜,这座平原县首屈一指的大酒楼,一切采买、订购之事皆由他一手操办。
算是个颇有油水的主儿了!
陈鹤松低头看了看李牧沾满泥泞的草鞋和脏兮兮的汗衫,眉头皱得更紧,向后微微退了一步。
他掏出一块绣着荷花的手帕,轻轻掩住口鼻,目光中透出一丝恰到好处的鄙夷:“我......不记得你啊。”
“陈爷,您不记得我,我记得您就成!”
李牧将那头野羊拎到身前,笑着说道:“小子昨日进山,运气好,猎到了一头羊,想着卖掉换俩钱花。这不听说您在水仙楼管事,我进城第一个就给您送来了!您若要,便留下;若不要,我再另寻买主!”
陈鹤松闻言,脸上闪过一丝恍然,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一抹似笑非笑的神情:“哦?原来是来卖东西的。”
“得,你运气不错,后厨正缺这玩意儿呢!”
他伸出两指,捏了捏羊腿,沾了点血放在鼻前轻嗅了一下,随即满意地点点头:“不错,是新鲜的,肉也紧实,一看便是跑山羊。呵呵,你小子倒有点本事。”
陈鹤松做采买已有二三十年,肉新不新鲜,他一眼便能识破。若是中毒致死的牛羊,肉质颜色会发生变化,绝瞒不过他的眼睛。
“想卖个什么价啊?”陈鹤松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帕上的羊血,语气慵懒,仿佛对这桩买卖并不上心。
“如今市面羊肉一百文一斤,这只六十二斤,我给您抹个零,您一共给六两就成!”李牧迅速计算了一番,语气豪爽。
这年头酒楼采购猪羊鸡鸭,皆是整只购买,价格连皮带骨。若剔骨去内脏,只留精肉,那便是另一番价钱了。
陈鹤松倒也干脆,直接让人称了重量,随即从柜上取出一袋银子,随手丢给李牧。
哗啦!
李牧接过钱袋,感受到掌中沉甸甸的分量,满脸兴奋,迫不及待地扒开钱袋清点起来。
见他这副模样,陈鹤松轻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讥讽,心中暗道:“区区六两碎银子,也值得这般点数?还不够本老爷去青楼打赏姑娘的酒钱呢......”
“陈爷,这四两我收着,这二两,是孝敬您的!”李牧突然站起身,从钱袋中取出两枚银毫子,恭恭敬敬地塞进陈鹤松手中。
陈鹤松一愣,眉头微挑,语气中带着几分玩味:“这是怎么个意思?”
李牧满脸堆笑,语气诚恳:“陈爷,这年头生意难做,您收了我的货,算是帮了兄弟大忙。以后少不了还得麻烦您!这点钱,留着给您喝茶!”
陈鹤松挑了挑眉,脸上的冷淡渐渐化开,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满意的笑容。
对于他而言,二两银子不算什么,但李牧这番举动却让他颇为受用。
人嘛,从贩夫走卒到皇亲贵胄,谁不喜旁人敬重、讨好自己?
“你这人,倒有点眼力见,和那些鼠目寸光的乡巴佬不一样。”陈鹤松随手将银子塞进腰带,语气中多了几分赞许,“以后,说不准能成点气候。”
“陈爷,那就借您吉言了!我还有点事,先告辞。”
见陈鹤松收下银子,李牧微微一笑,将钱袋塞进怀中,转身离去。
“你......你叫什么来着?李牧对吧?”
陈鹤松轻摇折扇,犹豫片刻,开口喊了一声:“日后若是再进山猎到什么玩意儿,直接送到水仙楼便是!若有人问起,便说是我亲戚!”
“价格嘛......绝不会让你吃亏!”
他语气悠然,仿佛施舍般丢下这句话,随即转身迈入酒楼,身影消失在门内。
听闻此言,李牧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
他之所以豪掷二两银子,等的便是这句话。
若今日他在官府摊位上兜售羊肉,六两银子中至少得拿出一半来缴纳各种苛捐杂税。
而私下交易,则省下了这笔费用。
李牧并非目光短浅之人,他希望能与水仙楼达成长期合作,日后猎得猎物,也不必再四处奔波寻找买主。
严格来说,此举属“走私”,若被差人抓住,少不了挨板子加罚金。
但陈鹤松那句“亲戚”之言,却为李牧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
从此,他们的交易不再是走私,而是亲属间的礼尚往来。
二两银子,打通陈鹤松这条固定销路,值了!
第5章
离开水仙楼后,李牧转身去了商铺一条街。
原主好吃懒做,家中除了一口大锅和两床破被褥外,再无值钱之物。
今日进城,他不仅为卖羊,还需采购些生活必需品。
“一尺布要一百文?你这是抢钱吧?”
“新稻米一斤三十文?连陈米都要二十五?我......先来十斤,不,八斤吧!”
“麻绳,纳鞋底的那种,来两捆。别瞎猜......我怎么可能用它做弓?”
“掌柜的,木刨怎么卖?”
转了整整两个时辰,李牧扛着大包袱踏上归途。
一路上风平浪静。
但进了双溪村,临近家门时,他却看到一群人围在自家附近,争吵声与尖叫声不断传来。
“让开!让开!”李牧眉头一皱,认出这些人是双溪村的乡民。他蛮横地挤开人群,探头向院内望去。
“哎呦!牧哥儿,你可算回来了!”一名大娘指着院子,急声道:“上水村的人来讨债,说你欠了赌债未还,要拉走采薇丫头卖掉哩!”
李牧脸色一沉,目光如刀。
破旧的老屋内,几名膀大腰圆的汉子正拖着李采薇往外走。
她拼命挣扎,哭喊声撕心裂肺,却被汉子们牢牢制住,浑身捆得结结实实,像货物般被抬了出来。
李牧面无表情,挡在那群如狼似虎的汉子面前,冷冷道:“怎么,趁我不在,跑来欺辱我妹子?”
见他腰间别着刀,汉子们未敢轻举妄动。
这时,一个干瘦的身影从汉子们身后走出。
此人面相阴鸷,右眼和常人无区别,左眼却泛着古怪的青白之色,嘴角挂着冷笑:“李牧,你欠了三两银子的赌债,已拖了个把月!按规矩,我们只能拿你妹子抵债!”
孙瞎子。
十里八乡恶名昭著的恶棍头子,经营地下赌档,以放贷为生。
原主曾在他手中借了一笔印子钱,本想翻身,却输得精光。
一两二钱的债,如今利滚利已至三两!
眼看钱收不回来,孙瞎子便带人闯上门,强行绑人抵债。
这年头,赌徒输掉祖产、田地,甚至妻儿老小的事屡见不鲜,乡民们早已见怪不怪,甚至幸灾乐祸。
“嘿嘿,这下有好戏看了!孙瞎子手黑的很,看来今天这李家丫头是逃不过毒手了!”
“切,这小丫头干巴瘦,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居然能抵三两?”
“脸蛋好看呗!”
“脸蛋好看顶个屁用!被孙瞎子弄去,一准得卖到窑子里当娼妓......”
周围传来阵阵恶意嘲讽,李采薇脸色苍白,双眼通红,无助地颤抖着。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李牧沉默片刻,目光扫过被挟持的李采薇,干脆地从怀中摸出钱袋,挑出三枚银锭丢了过去:“点点数吧!”
卖羊的四两银子,买了杂物后还剩三两二。
孙瞎子满脸愕然,围观人群也发出“噫”的惊叹声。
谁也没料到,李牧这种货色竟能随手拿出这么一大笔钱,且钱袋中显然还有余银。
“李牧,你是抢了票行还是砸了当铺?这钱,从哪儿弄来的?”孙瞎子攥着银锭,独眼中闪烁着贪婪与疑惑。
“你何时在衙门挂了差,干起捕快的活计了?这钱是偷是抢,与你何干?”李牧冷冷道,“赌债还了你便是,拿钱滚蛋!”
孙瞎子挠了挠光秃秃的脑袋,突然咧嘴一笑:“牧哥儿,你看,我真是糊涂,把账算错了。你欠我的不是三两,是十两才对。”
此言一出,场间顿时死寂。
那几名汉子摩拳擦掌,围了上来,脸上满是阴冷笑意。
李牧眯起眼睛,突然摇了摇头,豪迈地将钱袋往地上一扔:“拿走吧。”
一名汉子大喜过望,急忙蹲下捡钱。
不料下一刻,一只大脚精准地踹在他脸上。
“咔嚓!”
骨骼断裂声清晰可闻。
汉子惨嚎一声,竟被踢得倒飞三四尺,鼻血在空中划出两道弧线,重重落地,昏死过去。
李牧活动了一下脚踝,露出狞笑,顺手拔出那柄锃亮的柴刀,瞥了一眼地上的汉子:“让你拿,你真拿啊?”
见血光四溅,围观乡民非但不惧,反而更加兴奋。
乡下的日子枯燥乏味,就指着看热闹打发时间。
孙瞎子愣了几息,眉心狂跳。
他万万没想到,一向在他面前唯唯诺诺的李牧竟敢反抗,还打伤了他的人。
当即,他怒吼一声:“欠债不还,打死勿论!”
开赌档、放贷、逼债,孙瞎子干的便是暴力敛财的勾当。
今日虽是他耍无赖在先,但若被李牧拿住,往后在这十里八村,他便再无立足之地。
地痞生存之道,便在一个“恶”字。
无论有理无理,皆要咄咄逼人、霸道蛮横。
若吓不住人,失了威慑,这碗饭便算吃到头了。
四五名膀大腰圆的汉子,正是孙瞎子豢养的打手。
他们怒吼着抽出哨棒,迎面砸下。
然而,李牧的动作比他们更快。
眼看哨棒即将落下,他身形一闪,如游鱼般从空隙中溜出,抬脚正中一汉子的裤裆。
那人脸色骤变,哀嚎一声跪倒在地,身子弓如熟虾,额角青筋暴起,嘴边直冒白沫。
另一名打手见状,还未及出手,便被李牧洒了一脸泥水,糊住双眼。
“娘的,什么玩意儿......”
“啊!”
他惨叫一声,李牧两根手指已戳入他双眼,鲜血顺着眼角淌下。
几个呼吸间,连同先前被踢晕的,孙瞎子带来的六人已倒下三个。
第6章
“小子,下手够狠啊!”孙瞎子脸颊抽搐,神色狰狞。
面对这群地痞,李牧自然不会讲什么武德。
他昔日在部队特训时,便学过如何在最短时间内令敌人失去行动能力。
眼睛、下阴、咽喉、小腹......皆是致命要害。
若非怕闹出人命惹来官差,方才一脚,便足以送他们见阎王。
“找死!”
剩余三名壮汉见状,虽心惊,却未退缩,拎着哨棒从不同方向攻来。
棍风呼啸,李牧虽脑中闪过数种反击之法,奈何这具身体太弱,动作慢了半拍。
他肩头硬扛一棍,随即一拳砸在第四名大汉的肾脏部位。
“哎呦!”
那人踉跄倒退,两腿酸软,仰面倒地。
李牧就地一滚,躲过第五根哨棒,如灵猿般抱住那人小腿,轻轻一扭。
“咔嚓!”
脚踝断裂,惨叫声起。
最后一名大汉手持哨棒,停在李牧头顶不到一尺处。
只需再用力,便能令李牧脑袋崩裂。
然而,他脸上并无半分兴奋,唯有恐惧。
因为李牧的柴刀,已顶在他咽喉上。
“打呀。”
李牧半倒在地上,右手举着柴刀,锋利的尖刃就顶在第五名汉子的喉咙上,脸上挂着狰狞的笑容:“看是你的棍子快,还是老子的刀快!”
大汉咽了口口水,用求助的目光看向旁边的孙瞎子。
孙瞎子额头上也缓缓淌出冷汗。
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这么精妙的拳脚功夫?
场面似乎僵住了。
就在此时,人群后方突然传来一阵骚动,伴随着几声骂骂咧咧的呼喊声。
“谁啊?谁他娘敢跑到牧哥儿家里撒野?”
“滚开!”
“欺负到我兄弟头上了!”
伴随着骂声,三四名泼皮从人群后方挤了进来,他们手里拎着铁叉、锄头之类的农具,气势汹汹的冲到李牧身前,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那些汉子们:“牧哥儿,就是这帮王八蛋过来抢人?”
“打,打死他们!”
这几名泼皮,正是双溪村和李牧相熟的狐朋狗友们。
他们此时的样子义愤填膺,大有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气魄,若是陌生人看到,或许便要竖起大拇哥称赞一句有情有义。
但原主常年与他们混迹在一起,怎么可能不知道这几人的德行?
他们方才便一直躲在人群后面,只不过此时看到李牧占了上风,这才急吼吼的出来露个面。
倘若打输了,他们一定连个屁都不放,或许还会趁机踩李牧一脚。
见风使舵。
谁赢了,他们帮谁!
李牧现在也懒得去拆穿他们,面无表情的看向孙瞎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你收了钱还不够,想要再多讹点,是不是有点坏规矩了?”
“......”孙瞎子看着倒了一地的汉子们,眼神有些绝望,他沉默片刻后咬了咬牙道:“行,我认栽!这事到此结束,你的债一笔勾销,我这帮兄弟被打伤,也不找你要汤药费!咱们后会有期!”
说罢,他涨红着脸,咬牙便要往门外走去。
啪!
李牧反手掐住了孙瞎子的后脖领子,宛若提小鸡崽子一般高高举起,在空中短暂停留片刻之后,重重的砸了下去!
这一下,差点没把瘦小的孙瞎子给摔的背过气去。
他倒在地上足足缓了几十息,这才难以置信的破口大骂:“李牧,你他娘敢动我!”
“打输了撂下一句话就想跑?”
李牧蹲了下来,嘴角露出一丝狞笑:“我这人最守规矩,赌债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一文我都不少给。”
“但是你领人在我家闹了这么一通,拍拍屁股就想走,世上有这么简单的事吗?”
孙瞎子子闻言眉心狂颤:“那你想怎么样?”
“十两银子,拿得出来就走人,拿不出来,就找人抬你出去吧。”李牧一字一顿道。
今天孙瞎子上门闹了这么一通,双方之间早已结下了死仇,根本没有什么缓和的余地。
既然如此,不趁机敲他一笔,未免有点太浪费这天赐良机!
“李牧,你是不是穷疯了?连我的竹杠都敢敲?”孙瞎子满脸不可置信,嘶声咆哮着。
他视财如命,想让他掏钱,这简直比拿刀割他的肉还难受!
“你带人闯到我家,把我妹子吓成这幅样子,十两银子是赔礼金,怎能能说是我敲竹杠呢?”李牧咧嘴一笑。
“你妹子没伤没残,你敢跟我要十两?”孙瞎子差点被气疯了。
要知道这年月,买一个姑娘也才三两银子,睡一个雏也就一二百文,而他们只是抓了李采薇,什么都未来得及做,李牧就敢要十两!
这他娘的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赌债一两二变三两,是你的规矩,赔礼金十两,是我的规矩。”李牧用柴刀拍了拍孙瞎子干瘦的脸庞,嘴角露出残忍的笑意:“你给,还是不给?”
“李牧,事儿别做绝了!”孙瞎子感受着柴刀上传来的冰冷触感,他咬牙喘着粗气:“你的利钱一两八,我可以退给你,但是十两,不可能。”
“不可能?”李牧歪头反问。
“不可能!”孙瞎子斩钉截铁道。
静。
李牧沉默着站起身来。
就连围观的那些乡民们也都感受到气氛变得极为紧绷,他们瞪大了眼睛,屏住了呼吸,拼命向前挤着,生怕错过什么精彩的画面。
场间,那些骨断筋折的汉子们的哀嚎声越发刺耳。
“打!”
李牧面无表情,他一抬手,冲着围在自己身边“大义凛然”的泼皮朋友们道。
泼皮们闻言立刻一拥而上,围着孙瞎子便开始拳打脚踢。
他们最擅长的便是痛打落水狗。
而且孙瞎子开赌档、放高利贷,这些泼皮们几乎每个都被他坑过不少钱,所以此时打起来也是异常卖力,将昔日的怨气愤怒一并发泄了出去。
李牧冷眼旁观这一幕。
君子畏德不畏威,小人畏威不畏德。
对付孙瞎子这种货色,便不能有什么宽宏大量,越是强硬蛮横,他便是越是怕你,日后反而不敢来报复。
对待恶棍,就要比他们更恶!
一通暴揍,足足持续了一盏茶时间。
孙瞎子头破血流,终于哀嚎着求饶:“别......别打了!李牧,我服了!给钱,我给钱!”
第7章
孙瞎子头破血流,挨了一通毒打后,终究还是屈服了。
他翻遍全身,凑出六七两散碎银子和铜钱,加上刚从李牧那里讨来的三两赌债,勉强凑了个整数交了出来。
“下次若是再敢来我家闹事,可就不是十两银子能了结的。”
李牧收了钱,也没有继续为难他,只是冷冷丢下一句威胁,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麻溜滚蛋。
孙瞎子脸色铁青,在哄笑声中灰溜溜的逃走了。
而那些被打晕的、行动不便的汉子打手们,则被李牧一手一个,直接拎起来丢到了院墙外。
目睹了全过程的乡民炸开了锅。
谁也没想到孙瞎子居然在李牧手里栽了跟头!
“娘的,李牧这小子什么时候这么能打了?”
“一个打六个啊!就连城里武馆的老拳师都做不到吧!”
“难道他以前是深藏不露?”
乡民们议论纷纷,皆是一副难以置信的神情。
“都他娘闲的没事做?架都打完了,还杵在这里干什么,各回各家去!”一名泼皮趾高气昂的骂了一句,开始驱赶那些趴在墙头上、意犹未尽的乡民们。
见没什么热闹可瞧了,众人这才都纷纷散去。
“啪!”
李牧用刀割断绳索,轻声道:“别怕,没事了。”
李采薇身体依然在微微颤抖着。
今天这种状况,若不是李牧及时赶了回来,她真不敢想象自己会遭遇什么!
“你先回屋歇会儿,我去收拾收拾东西。”李牧安慰了一句之后,便准备将方才丢到一旁的包袱取回,但才刚一转身,便感受胳膊被人死死抓住。
正是李采薇。
李牧目光微动,有些古怪。
她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激,脸色瞬间涨红,宛若被火烫了一般缩回双手,逃也似的钻回了老屋。
“牧哥儿,咱今个可真是扬眉吐气了!你得了钱,可不能忘了兄弟们......怎么,咱们去刘寡妇家肉铺吃酒去?”一名泼皮笑嘻嘻的开口。
而余下几人,也都撺掇着要去城中寻欢作乐。
但他们的提议毫无例外遭到了拒绝。
泼皮们闻言有些失望,嘟嘟囔囔的抱怨着李牧不够意思,但却不敢说些过分的话。
若是以往,占不到便宜的他们,早就跳着脚开始站在李家院里骂街了。
可方才那一战,除了打垮了孙瞎子之外,连带着这帮泼皮们也都被震慑住了。
话里话外,他们对李牧也多了一份敬畏。
......
一刻钟后,李家终于恢复了平静。
李牧拎着包袱走进屋里,看着躺在炕上脸色依然有些苍白的妹妹,犹豫片刻后开口道:“城里做工的活计,你找二姑推了吧!现在我手里有了钱,不用担心贡粮问题。”
“以后你就待在家里洗衣做饭,养家糊口的事,就交给我好了。”
李采薇轻声抽泣着,良久之后,才发出一个沉闷的“嗯”作为回应。
感觉到屋子里的气氛似乎有些沉重,李牧解开包袱,声音变得轻松了几分:“我今天到城里买了不少物件,新稻米,青布......你看这布料多好,回头抽时间给你自己做套衣裳。”
“你身上那件,都快旧成抹布了。”
随着包袱内的物件一个个被取出来,小小的桌案上很快就被摆的满满当当。
李采薇终于提起了兴趣,调整了一下情绪走过来查看,然而当她看到桌上摆放的麻绳、桐油以及那只木刨时,目光却骤然一凝。
家里的木器不多,暂时没有需要修缮的地方。
这三样东西同时出现,让李采薇脑海中诞生了一个让她有些隐隐不安的想法。
“李牧......你该不会是想要制弓吧?”她小心翼翼的问道。
李牧倒也没否认,十分干脆的点了点头道:“进山打猎,如果有一把猎弓的话会轻松许多,现在肉价涨到了天上,一头羊就能换到三百斤粮,要是多打几头猎物回来,日子便能好过不少。”
“官府有律令的,不允许民间私自制作使用弓箭,一经发现可是砍头的罪过!”李采薇被李牧的想法吓了一跳,压低了声音:“李牧,你不要冒险了,咱们安分规矩一点不行吗?”
李牧闻言舔了舔嘴唇,目光平静深邃。
他缓缓开口道:“采薇,你有没有见过乱葬岗上的景象?那上面埋着的都是最守规矩的农夫,他们大部分人勤勤恳恳、不偷不抢,不敢对律法有半分违逆。”
“可他们的下场是什么?”
“是饿死,是交不出皇粮被打死,是生了病没钱治活活躺在床上疼死!”
李牧停顿了一下,在略显昏暗的屋子里,他的双眸似乎在泛着某种锐利的光泽:“这年月,当个安安分分守规矩的顺民根本活不下去,而是些不尊法令的奸商、黑帮、贪官污吏乃至盗匪,反而一个个生活都很滋润。”
“我宁可过三个月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也不愿意像乱葬岗上那些顺民一样,憋憋屈屈的活上三十年,连死都找不到一块土来埋。”
这话就像是一个惊雷,直接在李采薇的脑海中炸响。
她出身贫苦,自幼便被灌输要遵从皇命、恪守律法,从小到大都活的小心翼翼。
即便官府再压榨、律法再严苛,她也从未想过质疑,更不曾想要反抗。
李采薇怔怔地望着李牧,眼中满是复杂的神色。
她从未想过,自己一直以来的安分守己,其实只是自欺欺人的懦弱罢了。
李牧的话像一把锋利的刀,割开了她心中那层厚厚的茧,露出了里面深藏的无奈与不甘。
“可是......”她张了张嘴,声音有些发颤,“若是被官府发现,咱们可就真的没有退路了。”
李牧轻轻叹了口气,走到她身旁,拍了拍她的肩膀:“采薇,这世道本就没有退路!咱们若是继续守着那些规矩,迟早也会像乱葬岗上的人一样,无声无息地死去,我不想那样,也不想你那样。”
李采薇低下头,沉默良久,终于轻轻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可......可你要小心。”
李牧咧嘴一笑:“放心,我可是很惜命的!”
她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将桌上的麻绳、桐油和木刨收了起来,小心翼翼地藏在了屋角的柜子里。
她知道,从这一刻起,她和李牧的生活将不再平静,但她更清楚,李牧的决定是为了让他们活下去。
更好的活下去。
......
夜深了,李牧坐在油灯下,开始仔细的搓揉着麻绳,将其泡进桐油内,进行制作弓弦的前期准备。
屋外,风声渐起,吹得窗棂微微作响,仿佛在低语着什么。
而此刻,远在村外的山林中,一只野狼正仰天长啸,声音凄厉而悠长,仿佛在预示着什么。
李牧抬起头,望向窗外漆黑的夜色,眼中闪过一丝冷意。
“这世道,终究是要靠自己挣出一条活路。”
第8章
三日后,清晨。
李牧站在大龙山脚下,手中握着一柄崭新的长弓,脸上浮现出一抹灿烂的笑容。
这是他精心制作的新武器。
弓身选用坚韧的酸枣木,长约三尺。
先用木刨刮出大致轮廓,再用小刀和尖锥细致地切削出箭槽和弓弦槽。
最后,用粗砂将表面打磨得光滑如镜。
弓弦则是用浸泡过桐油的麻绳和鞣制过的羊筋混合而成,牢牢绑在弓身的两端。
一柄简易的木弓,就此完成。
“不知道它的射程和威力如何?”李牧心中充满期待,迫不及待地想找个地方试射一番。
旁边的羊皮袋里放着几根木箭。
由于朝廷严禁民间使用弓箭,铁匠铺不敢私自制作箭头。李牧只好找来几枚门钉,细细打磨后锲在箭身上绑紧。虽然不如军方制式的箭那般坚固锋利,但用来猎杀未披甲的野兽已经足够。
他弯弓搭箭,目光锁定在三十步外的一棵老梧桐树上,屏住呼吸,缓缓将弓弦拉满。
“身正体端,用力平稳,拉弓得法,横箭屏息,前推后走,弓满松弦!”
李牧默念口诀。
这具身躯虽然不如他昔日那般强壮,但视力极佳。
三十步,约二十五米。
老树树叶上的纹路清晰可见。
下一刻,他骤然松开弓弦。
“嗖!”
刺耳的破风声响起。
老梧桐树杈上一个废弃的鸟窝被瞬间射落,枝杈和绒毛四散飞扬,箭矢深深锲入树枝,足有三寸多深!
“还不错!”李牧灵巧地爬上树,取回箭矢。
这柄木弓的精准度和射程虽无法与复合弓相比,但已是民间制作的极限。
三十步内,指哪儿打哪儿!
超过三十步,箭矢便开始偏移。
超过五十步,箭矢的落点便只能听天由命了。
......
测试完猎弓的威力,李牧再次进山。
距离缴纳皇粮的日子越来越近,之前从孙瞎子那里敲竹杠得来的十两银子,尚且不够购买六百斤粮食。
如今市面上新稻米三十文一斤,就连往年的陈米也要卖到二十五文。
六百斤粮,需一万五千文,折合银子十五两。
有了上次的经验,他直奔发现羊群的溪流而去。
淅淅沥沥的水流声远远传来。
李牧像一头谨慎的猎豹,小心翼翼地靠近,不发出一点声响。
当初他藏身的那棵大树下,依然残留着干涸的血迹。
血迹旁,有几道梅花般的脚印,显然是新的!
“这是......狼?”李牧瞳孔一缩。
他对猛兽的脚印极为熟悉,眼前这些明显属于狼。
狼的嗅觉极其灵敏,哪怕相隔数里,也能嗅到空气中的血腥味。
李牧猜测,这些血迹将它们吸引了过来。
“希望它们发现这里没有受伤的猎物后,已经离开了。”李牧心跳加速,默默祈祷。
狼这种生物,单打独斗并不可怕,一个成年男性便能轻松对付。
可一旦成群,便是山林中的霸主。
即便是虎、熊,也要绕道而行!
他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向前走了几步,那条横在半山腰的小溪映入眼帘。
这次没有羊群。
但......却有一只极为肥硕的野兔!
它正趴在溪水旁的一块大石上,将脑袋伸进溪水中舔舐,不时抬头打量四周。
两只狭长的耳朵不停摆动,时刻聆听着周围的动静。
没有羊,野兔也不错!
虽然肉少了些,但总比空手而归强!
李牧深吸一口气,目测了一下自己与猎物之间的距离,约三十五步。
有些远,但他不能再靠近了。
野兔胆小,听觉敏锐。
一旦靠得太近,稍有动静,它便会立刻逃走。
“赌一赌吧。”李牧目光如鹰,动作流畅地搭弓射箭。
长箭化为一道乌光飞了出去,破空声刺耳!
野兔似乎有所察觉,后腿猛蹬,跃向溪水的另一边。
但下一刻,箭头还是刺进了它的屁股。
野兔从空中跌落,在溪水中打了两个滚,翻身跳起甩掉箭矢,向丛林深处逃去。
这一箭并未射中要害!
李牧立刻冲出去捡起箭矢,拔腿便追。
虽然人在山林中的奔跑速度远不及野兽,但一头受伤的野兔,又能逃到哪里去?
他循着血迹一路追踪,终于在一片枯叶堆中发现了一个洞口。
血迹在这里便消失了。
野兔擅长打洞,洞内四通八达,往往有好几个出口。
李牧并不着急。
他在四周转了转,在几十步外发现了三四个差不多大小的土洞,同样隐蔽。
李牧只留下两个洞口,将其他的用石头堵死,然后搜集了些潮湿的枯枝烂叶堆在其中一个点燃。
滚滚浓烟升腾而起,顺着洞穴钻了进去。
不多时,最初发现的那个洞口也有烟雾飘出。
李牧立刻回到那里,手握柴刀,目光动也不动,死死盯着这里。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很快,一个灰褐色的影子从洞口窜出,速度极快。
然而李牧的速度更快!
柴刀瞬间刺下,精准无误!
那只早已受伤的野兔被一刀刺穿,钉在地上。
它挣扎了几下,鲜血横流,几息之后便不再动弹。
“这只兔子真够肥的......大概有五六斤吧?”李牧笑吟吟地提起野兔,翻开腹部的毛皮一摸,脸色微微一变。
这只野兔的腹部鼓胀,还有奶水流出。
这是一只刚产下幼崽不久的母兔!
李牧大喜过望。
他立刻熄灭烟火,用柴刀将洞口扩大,很快便看到窝里还有七八只被浓烟呛晕的幼兔!
李牧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圣母,猎杀了带崽的母兽便捶胸顿足、懊恼忏悔,这年头,连人都快活不起了,谁还有心思去关心野兽?
管它什么公母大小,都只是嘴里的一块肉,换钱的一件商品!
【获得破旧的木质宝箱,是否开启?】
伴随着熟悉的清冷声音响起,野兔尸体出现了一尊破旧的宝箱,看上去伤痕累累、有些地方还像是被虫蛀了一般。
“上次是黑铁宝箱,这次是木质宝箱,看来随着猎物的大小、狩猎难度,奖励的宝箱等级也各不相同。”李牧摸了摸下巴,心中的期待感越发强烈,轻声道:“开启!”
【宝箱已打开,获得辣椒种子*500颗!】
第9章
伴随着轻灵的提示音,李牧只觉得掌心微微一沉,似乎多了些什么东西。
低头一看,竟是一个精致的布包,里面装着些颜色泛黄、比芝麻略大两三圈的辣椒籽。
“辣椒?”李牧挑了挑眉,语气中带着一丝惊喜。
这种调味料在现代社会中可谓是必不可缺,尤其是在火锅界占据半壁江山。
然而在这个时代,辣椒却尚未传入中原。
如今,达官贵族们若是想要些辛辣刺激的口味,大多依赖花椒、茱萸和葱姜蒜等调料。
但若论口感的正宗与浓烈,辣椒无疑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若是能将这辣椒籽种植培育成功,或许能为他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
李牧心中欢喜,小心翼翼地将辣椒籽收好。
随后,他将野兔和那些幼崽绑好挂在腰间,继续在山林中搜寻猎物。
此时天色尚早,若是早早离开,未免有些可惜。
半个时辰后,李牧又幸运地猎到了两只松鸡,还捡到了六七个鸡蛋,只不次却没有得到宝箱,这也让他得到了一个结论。
宝箱不是必爆的。
若是猎物太小或实力太弱,便不会有奖励产出。
在一路奔波中,之前被浓烟呛晕的几只野兔幼崽竟悠悠转醒,开始蠕动挣扎,试图挣脱束缚。
这是意外之喜!
这几只幼崽浑身已生出毛茸茸的白色绒毛,眼睛也已睁开,看上去大约有半个月大小。即便不吃奶,喂些菜叶或米糊也能存活。
“兔子的繁殖能力极强,一年能下好几窝,若是养起来,便能源源不断地获得肉食。”李牧嘴角露出一丝笑,这年月,官府虽对养殖鸡鸭牛羊征税,但野兔却不在其中。
只要能弄到足够的饲料,这玩意儿养多少都没人管。
时间悄然流逝,转眼已至正午。
山林中闷热难耐,李牧的肚子也开始发出剧烈的抗议。
打猎本就是一项极为消耗体力的活计,若是吃不饱,哪来的力气追赶猎物?
他寻了片空地,捡来干柴和树叶生起火,将一只松鸡褪毛开膛,穿在木棍上烤制起来。
就在此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呼救声。
“救命!”
“有人在吗......救命啊!”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声音沙哑,带着浓郁的恐惧与哭腔。
更令李牧惊讶的是,这声音竟有些耳熟!
他犹豫片刻,将长弓塞进旁边的灌木丛中,拎起柴刀,循声走了过去。
只见声音来源处是一道泥泞湿滑的悬崖斜坡。
一名身着破旧麻衣的女子脸色苍白如纸,死死攥着一根细弱的树藤,双脚拼命勾住悬崖边缘突出的岩石。
即便如此,她的身体仍在缓缓向下滑落。
下方是十几丈深的悬崖,若是摔下去,必死无疑!
“陈芸!”
李牧目光一凝,脱口喊出了对方的名字。
他认得这女子。
陈芸是双溪村的乡民,父亲曾是大齐边军的一名老卒,后来在战场上负伤致残,被遣送回乡后日子过得穷困潦倒,没过多久便去世了。
此后,家中只剩下她和一个哭瞎了眼的老母相依为命,常常靠讨饭为生。
大齐治下的百姓虽大多艰难,但陈芸一家的遭遇尤为令人唏嘘。
父亲为国征战多年,最终却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
“你......你是李牧?李牧大哥,求你救救我......我,我要掉下去了!”听到动静,陈芸抬头看了过来,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与哀求,仿佛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李牧四下打量一番,从旁边捡来几根长树枝递了下去,沉声道:“抓紧了!”
陈芸所抓的那根树藤太细,不足以支撑她的重量。
见树枝递下,她立刻反手抓住。
李牧猛然发力。
十几息后,满身泥泞的陈芸被拖了上来。
确认自己安全后,她瘫坐在地上大口喘息,随即抱头痛哭起来。
方才若是运气再差一些,李牧未曾听到呼救声,她或许已摔下悬崖,成为山中一具无名尸骸!
“山里狼虫虎豹多,道路崎岖,危机四伏。你一个女子不呆在庄子里,怎么跑到这来了?”李牧丢掉树枝,开口问道。
陈芸平息了一下情绪,低声道:“我......我也没办法,家里早就没有米面下锅了,我娘已经三日未曾吃过东西!眼下又要到了缴纳贡粮的时日,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只能进山来挖些药材卖钱。”
山林中偶尔能寻到野参、何首乌之类的昂贵药材,品相若好,一株便能卖到十几两银子。但这些药材大多生长在悬崖峭壁等险地,采摘时需冒极大风险。
李牧看了一眼她背后的竹篓,里面零零散散地装着几株草药,但大多不值钱,加起来也不过十几文。
对于需要缴纳的六百斤贡粮,这点钱无异于杯水车薪。
“这次算你运气好,若是碰到野狼、虎熊,可没人能救得了你。”李牧知晓自己并无同情她的资格,只是劝慰了一句,随后说道:“赶紧回庄去吧。”
“缴不上贡粮,一个月后同样是死......与其被差人们折辱拷打,倒不如死在山中痛快些。”陈芸惨然一笑,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抬头问道:“李大哥,我听说前几天你从孙瞎子那里弄到了一笔银子,能不能借我一些?”
闻言,李牧挑了挑眉,沉声摇头道:“不瞒你说,十两银子,连我和采薇的贡粮都不够数。”
四周一片安静。
陈芸遭到拒绝后慢慢站起身来,轻咬着下唇,褪下最外面那层衣衫,露出白嫩的肩膀和平坦的小腹,颤声道:“李大哥,这银子不白借,我......我陪你睡觉!”
看着她近在咫尺的半裸娇躯,李牧只感觉自己呼吸变得有些粗重。
气氛,瞬间就变得暧昧起来。
第10章
陈芸褪去衣衫,楚楚可怜地站在李牧面前。
平心而论,她的相貌绝对算得上清秀。
虽不是那种一眼惊艳的女子,却有种邻家妹妹般的清雅纯洁之感。
只不过长期的营养不良让她的身材显得瘦弱不堪,腰身纤细得仿佛两只手就能攥住。
李牧脑海中突然没由来地冒出一个念头:这种身材,若是真与她发生什么关系,恐怕......
不对,娘的!
我到底在想什么?
李牧深吸一口气,将脑海中的杂念甩开,伸手抓起麻衣重新披在她身上。
“李大哥......你,你是嫌弃我丑吗?”陈芸见状,神情泫然欲泣,手指紧紧揪着衣袖,目光中满是哀怨。
“你误会了。”李牧摇了摇头,语气平静:“我是真帮不了你。”
若是换作其他汉子,恐怕早已不管不顾,先占了便宜再说。
至于日后是否兑现承诺,那都是后话了。
说得再直白些,陈芸在双溪村无亲无故,只有一个瞎眼老母,即便真将她睡了,日后反悔不借钱,她也毫无办法。
但李牧做不出这种事。
既然帮不上忙,又不忍心欺负这孤女寡母,他只能拒绝对方的好意。
“呜呜呜......”
陈芸捂着脸痛哭起来。她已经走投无路,若是一个月内再无法解决贡粮问题,便只剩下最后一条路——卖掉自己!
“别哭了。”见她如此,李牧沉默片刻,转身走回火堆前,将烤熟的松鸡切下一半,用麻布包好塞进她怀中:“带回去和你母亲分着吃了吧,先熬过这两天再说。”
“这是......鸡肉?”陈芸看清怀中的东西,立刻瞪大了眼睛。
嗅着那诱人的烤肉香味,她的肚子不争气地发出一阵咕噜声。
三天以来,她只吃了一些糠米和碎豆子,早已饿得四肢发软。
若非如此,方才也不会一时脚滑,险些跌落悬崖。
“李大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陈芸“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怀里紧紧抱着那半只烤鸡,颤声道:“若是......若是这次能渡过难关,我愿当牛做马,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
看着陈芸深一脚浅一脚地消失在崎岖山道尽头,李牧缓缓收回目光。
这年头,他和李采薇能活下去已是不易,若真与陈芸发生什么,万一她怀上子嗣,他要承担的可就不只是两个人的责任了。
“都是些可怜人啊......”
李牧感慨一声,盘膝坐回火堆前。
烤架上的松鸡已完全熟透,表皮金黄,油脂不时滴落,发出“刺啦”的声响。
“这只鸡还真够肥的!”
李牧直接撕下一条鸡腿,从随身布包中取出些食盐洒在上面,一口咬下,酥脆紧实的口感瞬间充满口腔。
这只松鸡约有三斤多重,即便分给陈芸一半,剩下的也足够他饱餐一顿。
他风卷残云般将鸡腿啃得干干净净,骨头也未丢弃,而是用树叶包好塞进行囊,准备晚上带回去炖汤。
这年头,荤腥难得,就连骨头里的油脂和髓水也不能浪费。
松鸡的味道鲜美无比,虽只有食盐调味,却让李牧吃得停不下来。
“差不多了,剩下的带回去给采薇,不知道这丫头在家有没有煮饭?”
李牧啃了一条鸡腿和几块鸡肉,便将剩下的鸡翅、鸡胸打包塞进布袋,准备晚上带回去给李采薇加餐。
他昨天进城买了八斤稻米,最近的口粮不成问题。
早上出门前,他已交代妹妹不要心疼粮食,饿了就煮饭吃,不必非要等他晚上回家。
不过,以李采薇那节俭的性子,舍不舍得还是另一回事。
午餐过后,李牧将火堆扑灭,将燃着的柴火细细埋进土里,确保没有引火风险后才离开。
整个下午,他继续在大龙山内游荡。
然而,上午连续猎到松鸡和野兔,似乎已将他的好运用尽。
整整两三个时辰过去,李牧一无所获,只找到一棵老枣树,上面结满了红彤彤的枣子。
他摘了满满一兜,一边转悠一边吃。
脆甜多汁的枣子,让他满身的疲惫消散了不少。
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太阳已经沉沉的向西边落下,晚霞像是血一般猩红。
最多半个时辰,夜幕将会彻底笼罩大地。
“看来今天打不到什么了,收拾一下,下山吧!”
李牧吐掉枣核,从布袋中掏出几截麻绳,来到最初发现羊群和野兔的水源旁,开始小心翼翼地设置陷阱。
一个合格的猎人,除了要懂得猎物的习性、熟练使用武器外,设置陷阱也是一门必修课。
对付大型野兽,捕兽夹和深坑陷阱最为有效。但铁器昂贵,李牧无力打造捕兽夹,而深坑陷阱也需先查清猎物的活动范围。
眼下,他只能布置最简单的小型绳套陷阱。
其原理很简单:用麻绳捆个圈套,另一端绑在树枝上,用两个“7”字型木棍勾连。
一旦野兔、野鸡等小型动物触碰到套圈,木棍弹开,套圈便会瞬间收紧,死死勒住猎物的脖颈或腿脚。
而且,这种结越挣扎,收得越紧!
当初李牧在县城采购麻绳,一方面是为了制作弓弦,另一方面便是为了设置陷阱。
有了它,狩猎效率将大幅提升。
“一二三四五......一共十二个!”
一炷香后,李牧清点完陷阱数量,满意地点了点头。
此时,太阳已沉沉落下,被地平线遮住大半。
夜幕,即将降临。
李牧右手握弓,左手提刀,腰间挂着一只松鸡和一只野兔,后背的包袱里除了一窝野兔幼崽,还有好几斤红透的大枣。
收获满满,下山!
第11章
李牧专程等到太阳完全落山后,才从一条偏僻小路悄悄回了村。
弓箭,毕竟是违禁品。
若是被双溪村的乡民们撞见后告发,那可是杀头的罪过。
好在这个时代没有路灯,夜晚时,偶尔会有老迈的野狼下山入村觅食,村民们早已习惯早早关门闭户。
泥泞的小道上,除了飞舞的蚊虫,再无其他活物。
“吱呀——”
李牧推开篱笆小院的门。
屋内,李采薇听到动静,推开窗子向外张望了一眼,似乎松了口气:“哥......你总算回来了。”
“怎么?今天又有人来家里闹事?”听出她语气中的异样,李牧挑眉问道。
“那倒没有。”李采薇摇了摇头,脸颊微微泛红:“只是天色这么晚了,山里又凶险,我怕你出了什么意外......”
原来这小妮子是在担心自己。
自从上次打跑了孙瞎子,消息很快传遍了十里八乡,双溪村里那些原本瞧不起兄妹俩的乡民,如今见了他们也满脸堆笑,客客气气。
就连李采薇对李牧的称呼,也从之前的“李牧”变成了“哥哥”。
还是那句话,这年头,安分守己没前途,拳头才是硬道理!
“下山时在溪边设了些陷阱,耽搁了点时间。”李牧随口解释着,将猎到的野兔和松鸡挂在墙上,“今天运气差了点,只弄到这点东西。”
这只野兔和松鸡加起来不过十斤左右,总共也卖不到一两银子,价值远不及前几天猎到的山羊。
“这些猎物足够换五十斤稻米,已经很不错了!”李采薇倒是颇为兴奋,掰着指头算道:“我们现在有十两七钱银子,能买四百二十斤陈米......”
“再加上这五十斤,就是四百七十斤......”
“对了,我今天去打柴,还卖了十多文钱......”
“哥,我们马上就要凑够贡粮的份额了!”
这段时间,李采薇一直为贡粮的事发愁。往年靠着几亩薄田,虽然辛苦,但种出的粮食拿出十之七八,也足以缴纳皇粮。
可今年,一场大雨将已经抽穗的庄稼泡烂,短短几日,从根到茎烂了个遍。
颗粒无收!
眼看缴纳皇粮的日子越来越近,李采薇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甚至做好了卖田渡难关的准备。
没想到这个一向游手好闲的哥哥,竟把问题解决了!
“还差一百多斤,再进山三四回,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李牧揉了揉鼻子,突然想起什么,摘下身后的包袱摆在桌上解开:“我今天摘了些野枣,味道不错,你尝尝。”
“另外,还有一窝兔崽子!”
他一边说,一边变戏法似的抓出六只毛茸茸的小兔。
李采薇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似乎女孩子对这种毛茸茸的小动物天生没有抵抗力,她微微张嘴,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问道:“它们也要卖掉吗?”
“不,这些太小,卖不了多少钱,养着更划算。”李牧摇头道:“兔子三四个月就能发情,一窝接一窝。要是养得好,我们以后就再也不必担心没肉吃了!”
李采薇闻言,目光里流露出一丝惊喜之意,连连点头:“喂养的事交给我吧,我现在就去给它们弄些吃的。”
这些兔崽子大约半个月大,已经睁开了眼睛,此时正饿得嗷嗷叫。
兔子的喂养很简单,断奶后主要以浆果、牧草为食。
至于蔬菜和胡萝卜,那只是影视作品和童话故事里的编造,实际上它们并不爱吃这些东西。
因为蔬菜水分太多,容易导致腹泻,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
苜蓿草,也就是三叶草,便是最好的饲料!
路边、山林、田间地头,到处都能找到这种草,根本不用费力去寻。
“不用,回来的路上,我已经在村口土坡上摘了些草叶子。”李牧在包袱里掏了掏,抓出一大把绿油油的草芽丢在桌案上。
嗅到食物的味道,兔崽子们争先恐后地爬上来,吭哧吭哧地大口嚼着。
没过多久,它们的小肚子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了起来。
吃饱喝足后,李采薇在屋角垫了块破布,兔崽子们挤在一起,安安静静地打量着四周,似乎还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
......
兄妹俩的晚餐很简单。
两碗稀粥,加上中午剩下的烤松鸡,搭配两块杂粮豆饼。
“明天我借辆车,去县城卖掉猎物,顺便买些粮食回来。”
饭后,李牧在昏暗油灯下清洗箭矢上的血迹,又将箭头打磨得更加锋利,“缴贡的日子越来越近,稻米价格肯定要涨,这种事赶早不赶晚。”
“我跟你一起去。”李采薇也没闲着,正处理那两只猎物身上的伤口,用刀子扩大箭孔,让它们看起来不像是中箭而亡:“那么多粮食,你一个人能弄回来吗?”
虽然松鹤楼的二掌柜收了李牧的钱,但难保后厨的伙计不会多嘴。万一泄露出去,那可是大麻烦。
涉及到身家性命的事,再怎么谨慎都不为过。
“不用,明天我找姜虎他们和我作伴。”李牧笑了笑,“这帮人,不用白不用......”
李牧口中的姜虎他们,正是前几天痛殴孙瞎子的那帮泼皮无赖。
自从见识了李牧的身手后,他们便像着了魔似的,整日缠着他传授一招半式,极尽讨好之能事。
甚至有人当场磕头拜师。
地痞混混,是最崇拜暴力的一群人。在这年头,若是能有些拳脚功夫傍身,无论走到哪里,说话声音都能大些,腰板也能硬些!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蒙蒙亮。
李牧便将四五名泼皮混混召集到了自己家。
其中有个膀大腰圆、皮肤黝黑的汉子挠着头,瓮声瓮气的说道:“牧哥儿,你一大早把兄弟们找过来有啥事啊?是不是要传授给我们拳脚功夫?”
“咱们可是一起赌过钱、一起嫖过娼的好兄弟,连娘们都能一起玩,你现在有了本事,可不能藏私啊!”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牧哥儿你就是再能打,碰到十几二十个人围堵照样歇菜,但是你若肯把本领教给兄弟们,咱们拧成一股绳,那在这十里八乡还怵谁?”
“只要你肯教,兄弟们以后就拿你当亲大哥,唯你马首是瞻!”
第12章
泼皮们七嘴八舌的说了一通。
李牧清了清嗓子。
场间顿时安静下来。
“咱们都是兄弟,我得了好处,自然不会忘了你们。”李牧目光在众人身上扫视过去,突然咧嘴一笑:“不过,今天我也有点事要你们帮忙。”
“说是帮忙,其实也算是一种训练。”
听到李牧松口肯答应传授武艺,黑脸汉子立刻笑了起来,他张开蒲扇般的大手拍在胸膛上:“牧哥儿,有什么事你就吩咐吧!我绝不推脱!”
这汉子便是姜虎,靠着壮硕的体型,号称这帮泼皮中的“战力天花板”。
当然,这一称号在四天前便由李牧给夺去了。
他也是这帮泼皮中唯一一个人品不算太过败坏的“异类”。
不同于其他人整日偷鸡摸狗、饮酒赌钱,他的谋生手段其实是挂靠在黑产帮派的头目麾下,平日里不需要做什么,只等县城中某些大户因为抢地盘、购置田地、闹事需要人手的时候,姜虎便会跟着头目一起过去站脚助威。
事成之后,主家便会给些赏钱。
虽然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这种活计总归是不怎么光彩,时间一久,双溪村的乡民们自然而然也就把姜虎归于了“恶棍”的行列,除了这帮泼皮无赖之外,基本上没有人愿意跟他来往。
“我今天要进趟城买几百斤稻米回来,拉粮的大车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就缺个车夫。”李牧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观察了众人的反应后,才继续开口道:
“谁肯拉车,这拳脚功夫嘛......我就教给谁!”
从双溪村到县城大概七八里路程,因为前些日子下过雨的原因,乡道上崎岖不平,哪怕是走路都不容易,更何况是拉着一辆几百斤重的大车?
搞不好可是会累死人的......
众人原本高涨的兴致,仿佛被浇了一盆冷水,瞬间熄灭。
“牧哥儿,我刚想起来,家里的炉子上还烧着水呢,我先走了哈!”
“诶呦,不行!这脑袋怎么这么晕呢?”
“你看我这记性,今天是我爹忌日,我得回去给他老人家上坟呢......”
沉默了几息之后,几名泼皮便各自找了个理由,逃也似的溜了。
空旷的院子里,只剩下李牧和姜虎两人。
“他们都走了,你咋不走呢?”
李牧揉了揉鼻尖,有些好奇的问道。
“我在马帮麾下挂名,跟着头领们出去办事,主家给的赏钱价格也都不一样。”姜虎闻言,憨厚的笑了笑,一五一十的说道:“我们这些人里面,站在最后面喊几嗓子的,给十文!”
“敢动手的,哪怕冲上去就被对面给撂倒,也给八十文!”
“能打垮一个,给三百文!”
“打垮三个,给一两!”
“要是能干倒十个......那就直接晋升成马帮的红棍,每个月就算什么都不做,都有三两银子的月钱,出去干活儿的话,价格另算!”
姜虎站起身来,将两块破毛巾垫在肩膀上,直接走到大车前将缰绳套在身上,认真道:
“我挺缺钱的。”
“我也想每顿吃肉,抱着漂亮娘们儿睡觉!”
听完他的回答,李牧内心不由对这个黑脸汉子多了一分敬佩。
贪婪和欲望,从来都不是什么负面的东西。
实际上,它是促使人不断前进的原动力之一!
金钱、美女,这便是姜虎追求的目标,可能也是方才那群泼皮们的梦想。
但不同的是,姜虎肯为了这个目标而付出,付诸于行动。
而离开的那几人,则只是整日空想罢了。
“走吧!”李牧深吸一口气,将柴刀插在腰间的皮套中:“只要你肯学,我会教你的。”
......
日渐升高。
李采薇在小院内翻了翻土,将辣椒籽一颗一颗的种了下去。
这一上午,她也没有丝毫得闲。
挖泥土、脱土坯,给兔崽子们造窝。
洗衣挑水,顺带着将前几天被踩坏的篱笆墙重修了一下。
等到她将辣椒籽种好之后,已经是临近中午了。
李采薇站直身子,揉了揉有些发酸胀痛的腰,挎着竹篮子便走出家门,来到双溪村东头的土坡上采摘草叶子,准备给兔崽子喂食。
日上三竿。
烈日炙烤着大地。
李采薇站起身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
她的目光却突然被前方不远处的一顶轿子给吸引住了。
轿子?
她的神情有些惊愕。
这顶轿子通体青蓝,顶上还有些金线纹绣,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就连那四名轿夫都个个身穿整洁短褂,步伐稳健。
这年月,能够坐的起轿子的人非富即贵,怎么会跑到这贫瘠脏乱的乡下?
李采薇心中有些奇怪,但却并未太过在意。
毕竟能够坐起这种轿子的人,不可能跟自己有什么交集。
竹篮内的草叶已经装满。
她提着裙边,迈步向家中走去。
“就是这个丫头吗?”
轿帘掀开了一条缝隙,一道目光落在远处李采薇的背影上,苍老声音响起:“相貌倒是尚可,只不过身子看上去弱了些......”
“老爷,我们都已经跟双溪村的里长打听清楚了,她的生辰八字没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一名管家模样的男子压低声音,贴在轿子旁轻声道。
“她家里还有什么人?”
“还有个哥哥。”
“我听说,陈二和孙瞎子都碰了钉子?”
“这......她那个哥哥是个泼皮无赖,昔日偷鸡摸狗,对这个妹子也不怎么上心,近来也不知怎么变了性子,像狗护食一样护着她。”
“是不是价格不满意,想多要些银子?”
“应该不是,我听陈二说,他当时根本就没提钱的事......”
轿子里久久没有声音传出。
但管家却一直躬身站在那里,脸上的表情没有丝毫不耐,静静等待着。
“一个月内,我要见到她被带回去。”轿子里的苍老声音咳嗽了两下,嘱咐道:
“若是难办,可以采取些特殊手段!”
第13章
另一边,李牧进了城,径直将猎物送到了水仙楼。
有了陈鹤松的关照,交易进行得十分顺利。
“对了,李兄弟......”就在李牧准备离开时,陈鹤松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开口叫住了他,“你有没有办法弄到鹿茸?最好是那种刚成年的公鹿。”
鹿茸?
李牧挑了挑眉,笑道:“陈爷这是想补补身子?”
“不是我,是一位朋友。”陈鹤松压低声音,凑近李牧耳边说道,“他最近患了虚寒之症,大夫开的药方里需要鹿茸,可惜我跑遍了安平县的药铺都没找到这东西。你要是能弄到,我出高价收......二十两,不,三十两!”
听到这个数字,李牧心头猛地一跳。
三十两纹银!
这足够在县城买一间宅子了。
鹿茸虽贵,但也绝不卖不到这么贵,陈鹤松肯出如此高价,显然背后有更大的利益可图。
“陈爷放心,我这几日进山时一定帮您留意!若能猎到,第一时间给您送来。”李牧压下心中的激动,爽快地应了下来。
陈鹤松满意地点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再多言。
离开水仙楼,李牧叫上姜虎,直奔粮行。
花了十两银子买了四百斤稻米,李牧细细的验了几遍,确定斤两没有任何短缺后,这才将粮袋捆得结结实实堆在大车上。
两人正准备离开时,一个赤着脚、衣衫褴褛的小乞儿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眼巴巴地望着他们,晃着手中的破碗:“两位大爷,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臭要饭的!”粮行伙计抄起一根棍子冲了出来,恶狠狠地骂道,“真他娘的晦气!别在这儿挡道,不然老子打断你的腿!”
小乞儿瘦得皮包骨头,被吓得连连后退,眼中满是惊恐。
“等等。”姜虎皱了皱眉,拦住伙计,从怀里摸出半个干面饼,丢了过去,“拿去吃吧。”
小乞儿扑上来,狼吞虎咽地将面饼塞进嘴里,却并未道谢,而是再次举起破碗:“大爷,再多给点吧,还是饿......”
不仅是这小乞儿,周围那些原本跪坐在路边的乞丐们,此刻也像嗅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蜂拥而至,纷纷向两人乞讨。更有两个胆大的,直接伸手去抓大车上的粮袋。
李牧眉头一皱,从腰间抽出柴刀,狠狠剁在车辕上,厉声喝道:“滚!”
乞丐们见刀光闪动,这才不情不愿地退开。
姜虎脸色铁青,李牧则扫了一眼那些虎视眈眈的乞丐,低声道:“此地不宜久留,走!”
两人不敢耽搁,匆匆驾车向城门方向驶去。
......
出城倒是顺利。
然而,两人出城后走了两个时辰,返程的路才走了一半。
满载的大车比来时沉重了许多,加上道路崎岖难行,车轮不时陷入深沟,即便以姜虎的壮硕体格也累得气喘吁吁。
“歇会儿吧,天黑前能赶回去就行。”李牧掏出水囊饮了一通,随手丢给姜虎,“解解渴。”
“这破路,官府也不修修......”姜虎接过水囊,猛灌了几口,嘴里骂骂咧咧地抱怨着。他的肩膀和手臂被绳索勒出了几道深深的血痕,满身大汗,双腿发软,中途好几次都想撂挑子不干。
但一想到李牧的承诺,他又咬牙坚持了下来。
只要能学到精妙的拳脚功夫,累点也值了!
歇息片刻,两人正准备再次启程,前方的道路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子,左右各牵着一个孩童。她望着大车上的粮袋,颤声哀求道:“两位大爷,行行好,给点粮食吧......孩子饿得快不行了,我只要一碗米,一碗米就够了!”
“滚开!”有了之前的经验,姜虎这次表现得异常冷酷,厉声呵斥。
“我求求你们,我的孩子还不到六岁啊......”女人跪倒在地,满脸泪痕,“他们从生下来就没享过福,没吃饱过饭......”
她一边哀求,一边跪着向前挪动,手中高举着一个破旧的瓷碗,“看在孩子的份上,发发善心吧......”
看到这一幕,姜虎咬了咬牙,似乎想说些什么,但终究没忍心开口。
他虽然平日里干的都是帮人争斗、打架的活计,不怕那些蛮横霸道的人,但面对这种情况,心里还是有些不忍,于是转头看向李牧,想听听他的意见。
“你说你的孩子从生下来就没吃饱过饭?”李牧深吸一口气,冷冷问道。
女人连连点头:“我夫家穷......”
“既然养不起,为何还要生他们?”李牧突然厉声喝问。
女人愣住了,脸上的哀求之色瞬间凝固。
“啪!”李牧一脚踢飞了她手中的瓷碗,面色冷峻,“这两个小崽子又不是我的娃,他们死不死,跟我有什么关系?”
“当啷——”瓷碗摔得粉碎。
女人的表情从呆愣转为平静,又从平静转为阴沉。她缓缓站起身,冷冷道:“都出来吧!我早说过,这点小伎俩骗不了他。”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道路两旁的树丛中、灌木后,钻出了二十多名衣衫破烂的乞丐。他们个个眼神贪婪,像饿狼一般死死盯着大车上的粮袋,很快便将两人团团围住。
姜虎眼尖,立刻认出其中几人正是之前在粮行门口出现的乞丐。他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女人身旁的两个孩子,死死掐住他们的喉咙,厉声道:“都滚开!不然我掐死他俩!”
然而,女人的反应却出乎姜虎的意料。她只是漠然一笑,轻声道:“你动手吧。他俩要是死了,我还能省些口粮呢。”
姜虎愣住了,手中的力道不由得松了几分。
那两个孩子被他掐得脸色发紫,却一声不吭,仿佛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命运。
他们的眼神空洞,像是两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牧哥儿,怎么办?”姜虎低声问道,额头上已经渗出了冷汗。他虽然身手不错,但面对这么多人,心里也没底。
“放了吧。”
李牧面无表情的开口道:“这两个小孩根本就不是她的孩子,只是她讨饭的工具,杀了他们也没用。”
第14章
两名孩童被姜虎挟持着,却不哭不闹,眼神呆滞得宛若木偶一般。
一阵风吹来,将他们身上的破旧衣衫吹开。
只见在褴褛的乞衣下,两个孩童的手臂扭曲得像麻花一样,触目惊心。
李牧知道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有一些人专门偷盗小孩,用残忍的手段将他们弄成残疾,然后逼迫他们出去讨钱,用残缺的身体博取旁人的同情,借此敛财。
这便是“采生折割”,是某些职业乞丐中最歹毒的手段!
“干!你!娘!”姜虎额头青筋暴起,眼中的愤怒几乎要喷涌而出。他整日和一帮泼皮无赖混在一起,自认为见识过不少恶人——强抢商铺的、赌输赖账的、欺男霸女的、男盗女娼的......但和眼前这些脏兮兮的乞丐一比,就连盗贼都显得良善了许多!
“两位爷,世道艰难呐!咱们兄弟们出来也是为了混口饭吃,你把车上的米给我们分一半,我们立刻扭头就走。”那女人仿佛没有听到姜虎的痛骂,依然一脸笑吟吟的说着,
“可若是动起手来的话,那便是不死不休了。”
李牧看了看四周,对方大概有二十三四个人,个个都拎着长棍、杀气腾腾,那眼神就像是深山中的野狼,贪婪而又凶狠。
由于今天要进城的缘故,所以他并未携带弓箭,所有的武器只有一把柴刀。
若真的动起手来,似乎不占优势......
时间一息一息过去。
场间的气氛变得极为紧绷。
由于未得到李牧的回应,女人的神情渐渐也变得有些不耐烦。
“我父亲以前教导过我,叫好汉不吃眼前亏。”突然,李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口打破了僵局。
那原本已经准备扑上来的乞丐们愣了一下,紧接着便喜笑颜开。
女人也松了口气。
看来,这两个家伙是被吓住了。
这样也好......
毕竟动起手来的话,双方或许都会有伤亡......
“两位爷是聪明人,米面钱财只不过是身外之物,和命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女人脸上的笑容变得十分灿烂,缓步向前走来:“你我这次还可交个朋友,日后若是再走这条道的话......”
刷!
李牧拔刀,一句话也未说,径直便冲着女人的脖颈斜砍了下去!
噗!
刀锋入体,鲜血四溅!
女人的半截脖颈都斩断,她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喉间发出呼噜噜的声响。
“对了,忘了告诉你。”李牧嘴角挂着残忍笑意,擦拭了一下脸上的血迹,整个人看上去宛如恶鬼般狰狞恐怖:
“我从小就不听我父亲的话!”
李牧抬腿一脚将女人踹倒,她的身子疯狂抽搐着,鲜血宛若喷泉般狂涌,很快便在身下汇聚成一片血泊。
就此断了气!
“啊!”看到这一幕,两名孩童吓得失声尖叫,裤裆一片湿润。
就连那些气势汹汹的乞丐,也有几人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姜虎瞪大了眼睛,脑海一片空白。
即便是他,也万万没想到李牧出手竟如此果断!
这可是一条人命!
怎么在李牧面前,就像宰了一只小鸡崽子般轻松?
“愣着做什么?动手啊!”李牧踹了一脚呆若木鸡的姜虎,拎着刀便向其他乞丐冲了过去。
如今大齐治下,虽然乡民们的命不值钱,但若是死于凶杀、毒害,官府为了面子,还是会派出差役调查问罪的。
可这些乞丐不同。
他们不事生产,以乞讨为生,比流民还不如!
野狗一般的东西,就算被杀,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别跑!”姜虎这才反应过来,随手从后腰抽出一根哨棒,这是他在马帮打架时惯用的兵器,此时抡得虎虎生风,几棍子下去便将七八个乞丐打得哭爹喊娘。
这帮叫花子人数虽多,但早被吓破了胆,根本没什么反抗的勇气。见到两人凶神恶煞地冲过来,他们壮着胆子抵抗了几下,便被打得鼻青脸肿,瘫倒在地。
“大爷,饶了我们吧!”
“我们也是一时鬼迷心窍,以后再也不敢了......”
二十多名乞丐,除了几个腿脚快的逃走了,剩下的全都跪在泥浆中哀嚎求饶。
李牧喘着粗气,随手从他们身上扯下破衣,擦了擦刀身上的血迹,冲姜虎道:“搜搜他们的身,有钱的话,全都拿走!”
他方才一刀砍死那女乞,看似思索良久,实则早在对方开口讨要一半粮食时便已做出了决定。
这帮叫花子嘴上说得客气,但连“采生折割”都能干出来的畜生,说的话有几分可信?
况且,人都是得寸进尺的。
若这次乖乖交出粮食,他们非但不会满足,野心反而会更大。
今日取走一半,下次便会要六成、七成!
就像遭遇霸凌的孩童,一次次的忍让不会换来平和,霸凌者只会觉得他好欺负,并一步步加大力度试探底线。
所以,李牧宁可冒着受伤的风险也要主动出击!
只是没想到这帮叫花子这么怂,一见死了人,立刻吓得软手软脚,根本没费多大力气便被收拾掉了。
“牧哥儿,这帮混蛋身上还真有些银子......”片刻之后,姜虎兴高采烈地攥着几颗银毫子走了过来,“换成铜钱的话,大概七八百文!”
这是战利品,李牧毫不客气地全部收下。
“谁是领头的?”他开口问道。
一名干瘦汉子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我是领头的,方才那女人是我相好......”
“采生折割这种勾当,也是你指使的?”李牧冷冷问道。
汉子佝偻着身子,陪着笑脸道:“爷,这年月活着都不容易,我也是......想多讨几个钱花。反正您刚才也说了,这孩子也不是您的,谁管他们的死活......”
“嘭!”他的话还未说完,便被李牧一脚踹倒在泥水中。
“我最喜欢帮助别人。”李牧笑了笑,指着汉子说道,“姜虎,把他的手脚打断,让他以后也能多讨点钱养家糊口!”
第15章
惨叫声响彻天穹。
在姜虎的一番“悉心照料”之下,这汉子很快便被打的四肢断裂,晕死过去。
而剩下的那些乞丐们,也都被李牧教训痛殴了一顿后,便让他们滚蛋了。
他并不担心会遭到报复。
这帮乞丐已经被吓破了胆,根本没胆量再去找李牧的麻烦。
但凡有些血性,他们也不会沦落到沿街乞讨、靠采生折枝来混饭吃的地步。
一路无话,返回双溪村。
到了李家,姜虎帮忙将大车上的粮食全都卸进屋里后,语气带着一丝小心翼翼问道:“牧哥儿......教拳那事儿,咱们什么时候开始?”
有了方才的经历后,姜虎对李牧除了尊敬外,更多了几分恐惧。
杀人的场面,他见过。
但像李牧这样前一秒还在笑嘻嘻,后一秒就突然拔刀剁脑袋,杀完人之后依然镇定自若的......还是头一次见!
这一路上,姜虎不停的在心中犯嘀咕。
他和李牧一起混迹了好几年,以前可从未发现对方有这种本领。
莫非一直是深藏不露?
还是......
被什么邪物占了身子?
姜虎偷偷打量了一下李牧的脸。
传闻山中有些孤魂野鬼,占了活人的身子之后,虽然从外表看不出什么差别,但性格便会大变,十分符合他如今的状况。
“若是不累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教你几招。”
李牧打了盆水清洗着脸上的血迹,随口说道:“先扎个马步看看。”
姜虎闻言,立刻老老实实的双腿岔开、沉腰握拳。
下盘,是一切武术的基础。
若是下盘虚浮,那么再精妙的拳法也发挥不出应有的威力。
“哥,你身上怎么弄了这么多血?”
就在此时,李采薇从屋里端着两碗粥走了出来,看到李牧满是血污之后,语气变得慌张起来:“你受伤了?”
“没事,不是我的血。”李牧一边擦拭着脸颊,一边随口说道:“是畜生的血!回来的路上碰到一条抢食的野狗,一刀就给剁了。”
“对吧,姜虎?”
正在凝神定气,全神贯注扎马步的姜虎闻言一愣,紧接着点头如捣蒜一般:“没错,那狗确实挺凶。”
李采薇这才放下心来。
“哥,虎子哥,你们还没吃饭吧?诺,我熬的米粥,先垫垫肚子吧......晚上给你们炖鸡蛋羹吃。”
昨天进山除了打到松鸡和野兔外,李牧还摸到了七八颗松鸡蛋。
没了母鸡,这玩意儿肯定是孵不出小崽了,只能当做食材来吃掉。
姜虎当牛做马累了一天,帮了李家大忙。
晚上自然要做顿好吃的来犒劳犒劳。
李牧对此也没什么反对意见。
再好的牛马,也需要喂饲料嘛......
姜虎这人人品还算不错,倘若真能拉拢他成为自己人,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
这年月,百姓们生活艰难,想要不受别人的欺凌便只能报团取暖。
李牧虽然武力值不低,但他只有孤身一个,最多又能对付几个敌人?
倘若十几个胆大的壮汉一拥而上,即便是他也要落荒而逃。
在这个世界上,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
李牧和姜虎一人端起一碗米粥一饮而尽,谷物的香味在口腔内久久回荡。
......
“我教你的这套拳法,叫做心意六合拳。”
半个时辰后,李牧在院子内摆好姿势,身子微微下沉,开口道:“这套拳法成效快、杀伤力强,讲究的便是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肩与胯合,肘与膝合,手与足合!”
这套拳法,还有一个流传更广的名字,叫做形意拳。
俗话说太极十年不出门,形意一年打死人。
也就是通俗来讲的杀人技!
李牧之前曾是野战特种兵,信奉的宗旨便是在对敌之时。以最快的速度、最简洁的方式来解决敌人。
所以他将拳法内的一切繁琐之招数祛除,只保留那些威力最大、最简便的拳术!
“你且看着,我来为你演示一遍。”
李牧双臂抬起,忽的,他的身形宛若灵猿般游动起来,拳风铿锵有力。
他时而宛若虎跃山涧,时而宛若燕击长空,或飘逸灵动,或刚猛无边,变幻无常,令人眼花缭乱。
一盏茶工夫后。
李牧收势站定,开口道:“这便是形意拳的入门拳法,你先操练几遍,若有不懂的地方尽管向我发问便是。”
姜虎方才亲眼目睹了一遍,此时内心已然是无比激动。
安平县县城之中是有武馆的。
但武馆的学费极高,大部分武馆弟子们非富即贵,单单每个月的伙食费都要三两银子,绝不是平民百姓能够学起的。
穷文富武,绝不是说说而已。
姜虎曾经见过武师们教导弟子,但看完李牧打完的这套拳法之后,他内心却隐隐产生了一种异常的感觉。
这套名为“形意拳”的拳术,比那些赫赫有名的铁山拳、梅花拳杀气更盛的多,也更简单暴力的多!
武馆中的那些拳法有些是为了强身健体,有些是为了比试厮斗,但姜虎却觉得李牧这套拳法从被创造出来的那一天开始,便只有一个目的——杀敌!
他深吸一口气,按照脑海中记忆的动作,开始有模有样的学了起来。
此时天色尚早。
李牧正蹲在兔窝前,将草叶子们撕碎喂食着,门口响起了一道女人的声音:“牧哥儿在家啊,看来婶子来的是时候!”
闻言,他转头看了过去。
只见一名膀大腰圆的中年村妇笑吟吟的推门走了进来。
“二婶?”李牧挑了挑眉毛。
对方正是李牧本家一名婶娘,但双方基本上已经多年未曾走动过,关系早就淡到和陌生人没什么区别。
这么多年以来,双方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对于她的突然到访,李牧内心泛起了一阵疑惑。
她一进门,脸上堆满了笑容,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李牧身后的兔窝,语气亲热地说道:“哎哟,牧哥儿,你可真是越来越有本事了!听说你最近上山打了不少好东西,又是羊又是鸡的,连野兔都抓了好几只!啧啧,真是能干!”
李牧抬起头,淡淡地应道:“二婶,您怎么有空到我这破院子来了?”
她脸上的笑容更浓了,语气里带着几分责备:“哎呀,牧哥儿,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见外呢?咱们可是一家人啊!你打了这么多猎物,连村东头那个瞎眼老婆子的女儿陈芸都分了半只鸡,怎么就不想着给你二叔二婶送点?”
这几日,他扛着猎物去城中贩卖时,路上自然瞒不过双溪村乡民们的眼睛。
毕竟这村子不大,只有一二百户人,村东头放个屁,村西头都能闻见味,消息传播的速度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快。
至于陈芸那半只烤鸡,或许是恰巧被对方给撞见了......
她一边说,一边用眼角余光瞥了瞥李牧的反应,见他没什么动静,便又叹了口气,语气里带着几分埋怨:“牧哥儿,不是二婶说你,你这孩子啊,真是有点没良心了!”
李牧听完心里冷笑了一声,脸上却不动声色。
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尘,语气平静地说道:“二婶,我打猎也是靠运气,猎物不多,村里谁家有点困难我就顺手帮一把。"
"陈芸家日子过得紧,至于二叔二婶,您们家过的比我舒服多了,这点东西,怕是入不了您的眼吧?”
二婶一听,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语气也变得有些急促:“李牧,你这话说的可不对,咱们家日子虽然过得去,但谁嫌肉多啊?“
”再说了,你二叔最近身子骨确实不太好,正需要补补呢!你要是还把咱们当亲戚,就给二婶带点回去,二婶也不白要你的,回头给你送点自家种的菜来,怎么样?”
第16章
李牧笑了笑,语气依旧平静:“二婶,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这猎物也不多,还得留着自家吃呢,实在是爱莫能助。”
王二婶见李牧油盐不进,脸上的笑容终于挂不住了,语气也变得冷硬起来:“牧哥儿,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呢?咱们可是一家人,你打了猎物,分给外人都不给自家人,这传出去,村里人怎么看你?再说了,你二叔二婶平日里也没少照顾你,你怎么就这么不念亲情呢?”
他张了张嘴,突然笑了起来:“二婶,你还知道咱们是一家人啊?”
“这是什么话?”二婶闻言语气变得嗔怪:“你二叔和你都姓李,往上数几代,咱们可是最亲的本家,打断骨头连着筋呢!”
“这世道艰难,咱们本家人就该互相照应才是!”
她一边说着,眼神却一边止不住的往兔窝里面瞟,其用意不言而喻。
“二婶,不对吧?”李牧摸了摸鼻尖,笑容变得有些古怪:“我怎么记得当初我爹死的时候没钱埋,你说过咱们出了五服,早就不算是亲戚了,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呢?”
此话一出,她的脸上顿时浮现出尴尬之色。
十年前,李家兄妹两人的老爹因病逝世,兄妹俩连口薄棺都买不起,李采薇找到二叔家想要借点钱安葬,但却吃了个闭门羹,还被二婶隔着门骂了一通。
最终,两人也只能用草席子把老爹尸体卷了卷,草草下葬。
“哎......我当初说那些话,可是为了激励你们发愤图强,没想到你这孩子倒是记恨上了我。”二婶脸色变化极快,叹了口气说道:“我从小就特别看好你,你这次可是误会我了。”
“你不知道,你爹下葬之后,我和你二叔还偷偷过去祭拜过好几次呢!”
听闻此言,李牧终于对这个女人的脸皮厚度有了重新认知。
他笑了笑,懒得和对方继续废话,直接下达了逐客令:“二婶,我和采薇的皇粮还未凑够,家里的肉食是要拿到城中换粮食的。”
“你和二叔要是想吃肉,可以自己花钱买嘛!”
“等下次打到了猎物,我可以按市面上最低价卖给你......”
一听要花钱,二婶的脸色一下子便阴沉了下来。
“李牧!”
她拧起眉头,脸上浮现出一丝蛮横神色:“瞎老婆子那个女儿和你无亲无故,你都能送给她半只鸡,我跟你二叔好歹也是亲戚,就算关系远了些,但也算是血脉相连吧?”
“你连自己的亲戚都不肯接济,反而给了她,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说罢,她也不顾李牧答不答应,自顾自便伸手去抓兔窝中的小崽子:“婶也不多要,三只,三只就够了!”
嘭!
李牧见状,立刻伸手将其推开,冷声道:“我自己的东西乐意给谁就给谁,你要是敢抢,我送你进大牢。”
眼见占不到任何便宜,二婶顺势便倒在地上打起滚来,哀嚎大叫着:“打人啦!打人啦!”
“乡亲们快来看看啊!侄子打婶娘啦......没天理啊!”
她倒在地上一边嚎叫、一边撕扯着身上的衣服头发,动静很快便将周边的乡民吸引了过来。
“这是咋了?”
“没听她喊吗,估计是李牧把她给揍了呗!”
“最近李家怎么这么多事......”
“嘿嘿,小辈打长辈,可是要天打雷劈的!”
乡民们议论纷纷。
而看到这么多人前来,二婶仿佛找到了依仗一般,瞪着眼睛喊道:“李牧,今天这事不算完!要么我拉你去见官,让官差收拾你。”
“要么......你就给我一百斤稻米,还有这窝兔子!”
大齐有律法。
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
若是后辈冒犯了长辈,臣子冒犯了君王,那么无论对错都要受到惩戒。
虽然名义上,这是所谓的以孝治天下。
但其实这道律法只是为了强调下位者对于上位者的单方面服从,是皇族为了让自己的统治更加稳固而颁布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让百姓们全都潜移默化的接受这个思想。
长辈再错,小辈不能冒犯!皇族再烂,百姓们也不能造.反!
倘若二婶真去告发李牧,坐实了这个罪名,少不了要挨一顿板子。
“你尽管去告吧。”
李牧居高临下,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我倒要看看,凭你一面之词,官府能不能定我的罪。”
没有证据、证人,即便是官府也不会受理此案。
“谁说我一面之词?这些人都是我的证人,他们都看到你打我了!”二婶指着围在篱笆小院外的那些乡民们,气势汹汹的说道。
李牧顺着她的指引,转头看了过去。
那些围观村民们闻言一愣,看到李牧凶狠目光投来,脑袋皆是嗡的一声。
诶呀妈呀,就只是看个热闹,咋整我身上来了?
“我可啥也没看见。”
“李家的婆娘,你可别诬陷好人!”
“走了走了!娘的,看个热闹,还差点被人当枪使!”
村民们前几日刚目睹了孙瞎子一帮人被李牧收拾的服服帖帖,此时自然不敢去触他的霉头。
这年头,没有好处,谁愿意给自己招惹麻烦?
倘若他们作了证,李牧回头找麻烦,他们能受得了吗?
众人一哄而散,消失的无影无踪。
看到这一幕,二婶咬了咬牙,目光怨毒爬起身来,“行,李牧,你等着,这事儿不算完!”
她的威胁,李牧自然没有放在心上。
“好走不送。”
二婶暴跳如雷,咬牙切齿的转身离开。
看着她的背影,姜虎走了过来,开口道:“要不要我找人去教训教训她?放心,绝对扯不到你身上。”
他在马帮也认识不少朋友,纠集一帮恶棍过来把二婶痛殴一番易如反掌。
“用不着。”
李牧耸了耸肩膀:“以后这种事还多着呢,这才只是刚刚开始罢了。”
穷人乍富,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眼红。
乞丐不会嫉妒百万富翁,他只会嫉妒比自己收入更高的乞丐。
在双溪村,以往李家算是数一数二的破落户,可如今却突然有肉有粮,这让许多乡民都愤愤不平。
大家都穷的好好的,你怎么突然就有钱了?
这比杀了我都难受!
第17章
气人有,笑人无。
这都是人性。
李牧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
双溪村某农户家。
“李牧这小子真不是东西,你是他的长辈,他也敢动手?”一名瘸腿的老汉盘膝坐在炕上,骂骂咧咧地说道,“这王八犊子,就是欠收拾!”
他便是李牧的本家二叔,李大山。
自从今天自家婆娘碰壁而归,将事情经过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之后,他便在心里记恨起了这个不孝侄儿。
“你当时没看到他那副样子,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他还说了,就算把粮食和肉给狗吃,都不给咱们。”二婶哭哭啼啼地抹着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道,
“这哪儿是亲戚啊?分明就是仇人!李大山,我不管!你要是不给我出这口气,我到死都闭不上眼睛!”
听着自家婆娘的话,李大山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且不说李牧整天和一帮泼皮无赖混在一起,单单是前几日他独自一人收拾了孙瞎子,便足以让人不敢轻易招惹。
硬碰硬,李牧肯定不会对自己这个本家二叔手下留情。
搞不好面子没找回来,还得结结实实挨顿揍。
他眼珠一转,一个计策涌上心来。
......
夜幕降临,李家的小餐桌上摆了三碟小菜:腌萝卜、腌白菜和鸡蛋羹。
李采薇端来几张油汪汪的大饼,上面撒着些芝麻,香气扑鼻。
“我用稻米和邻家换了两斤白面,用荤油烙了些饼子,你们尝尝......”她笑着说道,脸上带着几分得意。
“采薇妹子手艺真好!”姜虎下午练了许久的拳,早已饥肠辘辘,毫不客气地抓起一块饼塞入口中,含糊不清地说道,“谁要是娶了你当老婆,那可真是有福气!”
“你可别取笑我了。”李采薇莞尔一笑,脸颊微红,“我这笨手笨脚的,能把饭烧熟就不错了。”
姜虎嘿嘿一笑,顾不上多说,风卷残云般大吃特吃起来。
吃饱喝足后,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细细数了五十个铜板放在桌上。
“这是作甚?”李牧见状挑了挑眉。
“牧哥儿,虽然咱们关系不错,但现在世道艰难,谁家的粮食也不富裕。”姜虎擦了擦满是油脂的嘴唇,大大咧咧道,“我吃了你家的饭,这是饭钱!”
五十个铜板,能买两斤白面,用来付今晚的饭钱绰绰有余。
“拿回去吧。”李牧轻笑了一声,“我虽然没什么大钱,但一顿饭还是管得起的,你付钱给我,看来是不把我当兄弟。”
“亲兄弟明算账......”姜虎还想争辩几句,却被李牧顺手将铜板塞回怀里,还威胁道:“要是再提钱,以后就不许你上门学拳了!”
姜虎闻言这才作罢,满脸无奈,又有些过意不去。
如今城中武馆招收弟子,每个月至少要收三两银子当学费。
而李牧不仅肯传授他武艺,还不肯收他的饭钱......若是其他泼皮流氓,或许会觉得占便宜很爽,心安理得地接受这一切。但姜虎不同!
“牧哥儿,我帮你做点事吧。”他犹豫片刻,突然开口说道,“你家的北房都塌了好几个月,明天我就去找些砖瓦房梁来重盖一下。”
这个建议正合李牧心意。
李采薇虽然看起来瘦弱年幼,但实际上已经十七岁了,兄妹俩一直住在同一间房里,时间长了传出去也不好听。
李牧原本就有修缮房屋的打算,只是没时间罢了。
如今有了姜虎这个免费劳动力,那......不用白不用!
“你若心里真过意不去,那便随你。”李牧将剩下一半的鸡蛋羹推到李采薇面前,轻声道,“明天一早我还要进山,你就按我教你的动作多练几遍,闲暇时过来修房。你天分不错,三个月内,一定能练出些名堂。”
这话不是假意的鼓励。
今天下午,李牧亲眼看着姜虎练拳,发现他的天资和悟性都非常好,一个新动作基本上练习三五次便能熟练掌握,比起他以前带过的那些老兵都要快得多。
若是姜虎从小便得到名师教导,恐怕现在早已成了一方豪强、绿林高手了!
“成!”姜虎用力点了点头。
晚餐之后,几人又聊了几句,眼见天色已晚,姜虎便匆匆告辞返家。
次日,天刚蒙蒙亮。
李牧早早起身打了一套拳,随便垫补了点吃的,便拎着弓箭、柴刀一路直奔大龙山而去。
距离缴纳皇粮的日子越来越近,很多地方的粮行已经开始涨价。
早一天打够猎物,凑够皇粮,也算是了结一桩心事。
黎明的乡道上空无一人。
半个时辰后,李牧来到大龙山脚下。
太阳缓缓升起,橘色光芒洒向大地,驱散着天地间残留的夜寒。
他将蒙在弓箭外的破布扯下来,轻车熟路地沿着山间小道走了进去。
来到半山腰的小溪旁,还未临近,李牧便看到有两个套圈陷阱已经被触发,一只倒霉的野兔和一只松鸡被绳索死死勒住脖颈。
“有货!”李牧内心一阵欣喜。
松鸡已经没了动静,显然死去多时,而野兔还在动弹,看到李牧靠近后疯狂跳动,似乎想要挣脱束缚。
李牧三步并作两步冲过去,一棍便送它归了西。
“又有十斤肉到手!”李牧心中暗喜,“陷阱,果然是伟大的发明!”
他将野兔和松鸡用麻绳绑在腰间,重新设置好圈套。
在小溪附近转了一圈,发现还有一个陷阱被触发,但却没有捕到任何猎物,连绑着麻绳的树枝都被扯断,似乎是套中了某种大型猎物,但最终还是被它逃走了。
“这脚印,似乎是梅花鹿的?”李牧在陷阱附近观察片刻,发现边缘湿润的泥土中有一排整齐如树叶般的蹄印。
他精神顿时为之一振!
第18章
本次进山,李牧本就是为了陈鹤松提到过的鹿茸而来,没想到刚一进山便发现了梅花鹿的踪迹,他不禁感慨自己运气爆棚。
然而,发现踪迹只是第一步。
梅花鹿的活动范围极广,加上近几日天气晴朗,大龙山内的泥土变得干燥起来。
向前望去,地面上已经不再泥泞,脚印也逐渐模糊不清。
“秋季是梅花鹿的繁殖季节,它们大多会发情。”李牧大脑飞速运转,思索片刻后,决定不浪费力气去追踪,而是模仿母鹿的叫声引诱公鹿前来。
他迅速找到些树皮卷成一个筒状扩音器,回忆着脑海中鹿鸣的声音,捏着嗓子发出悠扬绵软的吼声:“呦啊......”
由于李牧穿越前的兵种是野战特种兵,经常在山林中执行任务,学习各类鸟儿、野兽的叫声对他来说毫无难度。
他的吼声在扩音器的加持下,迅速在山林中扩散回荡。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李牧的喉咙都快冒烟了,就在他几乎要放弃时,十几丈外的灌木丛中突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树叶晃动间,一个脑袋探头探脑地伸了出来。
一只鹿!
一只刚刚成年没多久的公鹿!
李牧按捺住内心的激动,蹲在一块大石后面,透过石缝仔细打量着猎物。
这头鹿肩高约90公分,体长不到一米五,膘肥体壮,褐色毛发中点缀着白色斑点。
它额头上生有两支弯曲稚嫩的初角,长约十几公分,正是最佳的入药时期。
鹿茸价格昂贵,一方面是因为梅花鹿生性胆小,猎杀十分困难;另一方面,采集鹿茸需要十分恰当的时机。梅花鹿成年生出幼角后,若不及时割下,过不了多久幼角就会硬化,变成类似骨骼的东西,药用价值也会完全丧失。
最佳时间只有短短两三个月。
“公鹿的角虽然每年都会脱落,生长出新的鹿茸,但首次的初生茸药用价值最高,价格也最贵。”李牧眼神火热地盯着十几丈外的猎物,一边弯弓搭箭,一边再次发出吼叫声,试图将对方吸引得更近一些。
呼!呼!
公鹿显然正处于发情期,情绪暴躁,喘着粗气。
听到李牧模仿母鹿的吼声后,它迟疑片刻,便大踏步挤开灌木丛,向这边走了过来。
近了!
五十步......三十步......十五步!
公鹿突然停了下来,鼻翼闪动,似乎在空气中嗅到了什么异样的味道。
下一刻,它转身便跑!
“被发现了!”李牧心知鹿的嗅觉极为灵敏,一定是闻到了自己身上的血腥味。
他不再犹豫,直接从藏身的大石后站起身来,一箭射了过去。
木箭化为乌光,瞬间刺入公鹿的背部。
它发出一声哀鸣,逃跑的速度反而更快。
李牧再次弯弓搭箭。
一箭!
又一箭!
一箭中腿,一箭中颈!
三箭下去,这头公鹿再也无力奔跑,踉跄着栽倒在地。
“发财啦!”
李牧大笑着冲了出去,双臂抱住鹿首用力一扭,只听咔嚓一声,这头公鹿顿时气绝身亡。
【恭喜:获得黑铁宝箱!是否开启?】
伴随着清灵的提示音,一尊黑色的铁质宝箱缓缓从鹿尸身上浮现。
李牧并未急着开启宝箱,而是先从旁边砍了几根手指粗细的树枝,将箭矢从鹿身上拔出来后,用树枝缠着麻布堵住伤口。
鹿浑身是宝,除了最宝贵的鹿茸外,鹿血同样是不可多得的补品。
倘若流了满地,未免太过浪费。
古代的某些帝王常常以鹿血掺入酒中滋补,七八十岁还能夜夜笙歌......实乃是滋阴壮阳的最佳之选。
“没想到运气这么好,有了这头鹿,解决了皇粮之外还能余下一大笔钱,该怎么花呢?”李牧从腰间拔出柴刀,一边在脑海中思索着,一边伸手去触碰宝箱。
就在此时,他突然感到身后有恶风袭来,凌厉无比。
几乎是本能反应,李牧就势向前一滚,闪至三四步之外。
站定后回头一看,只见一支羽箭正插在他刚才蹲伏的地面上,箭头深深刺入大地,尾部还在不断颤动。
这一箭显然是奔着要命来的!
若是躲闪不及,李牧的胸膛恐怕都已被刺穿。
肋下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传来。
他低头看去,只见左边胸口下方被擦出了一道浅浅伤口,鲜血正缓缓渗出,将衣衫都染红了。
“呦,反应倒是挺快的嘛!”一道满是戏谑的声音响起。
只见三名猎户打扮的汉子从十几丈外的大树后走了出来。
其中一名黑瘦汉子手中拎着长弓,身材高大,显然方才那一箭正是他射出的。
“这里是我们赵家村的狩猎场,你越界了。”黑瘦汉子再次从箭筒中抽出一支箭,目光贪婪地盯着被射杀的梅花鹿,冷声道,“小子,把那头鹿和你腰间的猎物放下,我们可以饶你一命!”
赵家村......
李牧闻言眯起眼睛,扫了一眼对方三人的位置,冷声回应:“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大龙山里还划着猎场范围。、,进山吃饭,本就是各凭本事。你说这片区域是你赵家村的,我还说这整个大龙山都是我们双溪村的呢!”
听闻此言,赵家村的三名猎户脸色顿时变得狰狞起来。
“这么说,你是不肯乖乖滚蛋了?”黑瘦汉子冷笑道。
旁边的同伴满脸不耐烦,催促道:“二哥,跟他费什么话?这大龙山里野兽横行,就算杀了他也没人知道,尸骨两三天就会被野狼啃光,什么痕迹都找不到!”
从方才射出的第一箭开始,他们便是奔着杀掉李牧而来!
这一点他们清楚,李牧也清楚。
即便在繁华城池中,劫财杀人的事也极为常见,更何况是在这深山老林里?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投。小子,今天算你运气差!”黑瘦汉子狞笑一声,再次搭弓,准备杀人越货。
李牧反应极快,就势向前一滚,掌中柴刀在鹿首上一挥,两根染血的鹿茸落入他掌心。
紧接着,他未敢有一丝停留,转身便向山林深处狂奔而去!
身后,黑瘦汉子的怒吼声和箭矢破空声交织在一起,李牧却已如猎豹般消失在密林深处。
“追!不能让这小子活着逃出去!”
黑瘦汉子赵二咬牙切齿,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他身旁的两名同伴——赵大和赵三,正是他的亲生兄弟。
三人眼睁睁看着李牧取走了鹿茸,心中怒火中烧。
赵二低吼道:“这小子身手不简单,咱们已经和他结下了死仇,若不斩草除根,日后必成大患!”
“更何况,他亲眼见到我们用了猎弓,若是告发,咱们可就麻烦了!”
第19章
大齐法令严苛,民间严禁私造私用弓箭。
然而猎户们为了生计大多铤而走险,偷偷使用这种违禁武器。
只要在售卖猎物前,将猎物身上的箭伤掩盖得毫无痕迹便能蒙混过关。
猎户之间也心照不宣,即便在山中相遇,见到对方使用弓弩也不会告发,毕竟一旦官差查下来谁都逃不了干系。
可今日不同往日,双方已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若是李牧被逼急了,拼着自曝也要拉上他们兄弟三人同归于尽,那可就全完了。
三人脸色阴沉,赵三留下看守鹿尸,赵二和赵大则迅速沿着李牧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
......
李牧的身影在密林中疾驰,脚下的枯叶和树枝被他踩得“咔嚓”作响,仿佛在为他敲响死亡的倒计时。
他的呼吸急促,胸口剧烈起伏,但脚步却丝毫不敢放缓。
身后,赵家兄弟的脚步声和低沉的咒骂声越来越近。
这种生死追逐的场景,让他回忆起昔日执行任务时与敌人交锋的瞬间。
追逐、厮杀!
沉寂已久的血液在这一刻缓缓沸腾起来。
越是危险,李牧便越是冷静。
他没有回应身后的挑衅,目光如鹰隼般扫视着前方地形,寻找着反杀的机会。
在这片山林中一旦被对方追上,他绝无生还的可能。
猎户们常年在此活动,对地形了如指掌,而他对大龙山还不够熟悉!
他低头看了一眼箭囊,心中微微一沉。
除去方才射杀公鹿的那支箭,箭囊中只剩下一支箭了。
一支箭,两个追兵。
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精准度,才能一击致命!
“小子,你跑不掉的!乖乖把鹿茸交出来,老子给你个痛快!”
身后,赵二狞笑着,声音中带着猫捉老鼠般的戏谑。
他搭弓拉满,箭矢破空而出,直奔李牧的后心而去。
就在箭矢即将临身的瞬间,李牧猛然侧身,箭矢擦着他的后腰飞过,深深刺入一棵大树的树干,箭尾还在微微颤动。
“娘的!反应还挺快!”赵二见状,忍不住骂了一句。
“老二,你去东边,我往西面!前面是条死路,他跑不了的!”赵大低吼一声,声音如同闷雷。
他体型健壮,手中握着一柄手斧和一杆自制的长矛,这是他们兄弟狩猎大型野兽的利器,若是碰上野猪、野牛之类皮糙肉厚的畜生,木弓难以刺穿它们的皮肉,长矛便能派上用场。
赵家兄弟常年共同狩猎,彼此之间默契十足。
“小心些,那小子有些本事,箭术不比我弱。”赵二提醒道。
赵大瓮声瓮气地回应:“我晓得了,两个打一个,他没胜算!”
兄弟二人身形交错,兵分两路,向着李牧包抄而去。
前方,一片藤蔓丛密密麻麻地缠绕在大树之间,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李牧眼神一亮,脚步猛然加快,朝着藤蔓丛冲了过去。
“小子,你就只会逃吗?”
赵二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几分嘲讽和戏弄:“逃也没用!实话告诉你,我们知道你家住在什么地方,还知道你有个妹子......”
“她是叫李采薇吧?呵呵,听说长得挺漂亮啊......”
“你放心,等你死了之后,我们兄弟三个会好好‘照顾’她的!”
听闻此言,李牧依旧没有回应。
在厮杀中,言语挑衅是一种常见的战术,目的是激怒对方,使其失去理智。
他自然不会上当。
但这话也让他心中涌起一丝疑惑。
双溪村和赵家村相距十六七里,彼此之间并不熟悉,他并不认识赵家兄弟,可对方为何对他的情况如此了解?
虽然李牧前身是个无赖混混,但他并不认为自己名声响到能让赵家村的猎户也知晓,而且还如此详细!
他原以为这是一次偶然的见财起意,现在看来......
这似乎是一场早有预谋的算计!
李牧一边思索,脚步却丝毫未停,三步并作两步冲到藤蔓丛前,猛地一跃,双手抓住一根粗壮的藤蔓,借着惯性荡了过去。
他的身体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稳稳落在藤蔓屏障的后方。
落地后,他迅速蹲下隐住身形,从地上捡起几块石子,用力向藤蔓丛的一个方向砸了过去。
石头砸在枝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仿佛有人在那里快速移动。
“我看到你了!”赵二狞笑着,搭弓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射出一箭。
那个方向立刻安静了下来。
射中了?
赵二一愣,随即大喜过望,小心翼翼地朝藤蔓丛中走去。
李牧屏住呼吸,躲在树林的阴影中一动不动,眼神死死盯着赵二的身影,宛若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
他的心跳如擂鼓般剧烈,但表情却冷静得可怕。
想要反杀,他必须抓住这难得的机会!
赵二拨开藤蔓,赫然看到自己的箭被树枝缠绕着挂在半空,根本没有李牧的踪影。
“糟了!”
他瞳孔猛然收缩,立刻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就在这一瞬间,李牧猛然从阴影中跃出,手中的柴刀划出一道寒光,直取赵二的脖颈!
赵二反应极快,仓促间举起长弓格挡。
柴刀砍断弓弦,重重劈在弓身上,发出“铮”的一声脆响。
“找死!”
赵二怒目圆瞪,一边呼喊着赵大,同时抬腿狠狠踹向李牧的腹部。
李牧早有防备,侧身一闪,顺势一刀劈向赵二的肩膀。
“噗嗤!”
刀锋入肉,鲜血瞬间喷涌而出!
赵二吃痛惨叫,手中的长弓脱手坠地。
李牧面无表情,手腕一翻,柴刀横斩而出,瞬间割开了赵二的咽喉!
鲜血如泉涌般喷溅,赵二瞪大双眼,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身体踉跄倒退。
完结小说打猎:带甲百万,你说是普通县令?&佚名全文阅读,全书语言流畅,自然洒脱,是一本不错的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