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质问的话都发颤发苦:「你究竟,为了讨好那个男人,喷了多少香水?!」
我别过脸,不敢看他。
嘴里却疯狂地讥讽他:「小姑娘说的对,你拖着我这么个老女人,有意思吗?」
他疯了一般冲撞上来,撕咬我的唇:「怎么?就允许你有别的男人,不许我有你这个情人?」
「你这辈子都别想摆脱我!」
情人?
嘴里溢出一股腥甜,腥的我想哭。
我用力推开他,一边冷笑,眼泪一边控制不住的滴落:
「果然不该谈姐弟恋的,你像狗皮膏药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真的很烦。」
他眼神怔住,身形微不可察地晃了一下。
是,他比我小六岁。

这是他最深的歉疚。
这十年,他常常抱着我,下巴抵在我头上,语气自责愧疚:
「要是我比你大六岁就好了,这样你就不用这么辛苦。」
这十年,我们挤在闭塞又阴冷的出租屋里。
白天我上班赚钱养家。
他白天打工,晚上去酒吧驻唱,收入总是不够稳定。
但冬天的炒栗子,每次最先说吃饱了的人是他;每次睡前给我热水袋捂脚的人是他;许诺赚的第一桶金,就换新房结婚的人,也是他。
十年了,他终于被看见了,他的歌,也终于在各个平台被传唱。
说实话,我不怪他的。
就算他带别的女人来婚房里闹,就算他故意跟别的女人接吻,我都不怪他的。
我只是心口有点疼而已。
但是比起他做手术失去舞台失去机会的疼,我这点疼又算得了什么呢?
就算做了手术,我余生也只能活在病痛之下,只是活着,却是苟延残喘没有尊严的活着。
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连一个杯子都拿不稳,连笔都拿不住。
饶姣姣虽然性格是骄纵了点,但是她是家里的掌上明珠,比我强多了,至少不会拖着他往下坠。
他那样好的人,人生应该是要往上走的。
第二天出门去律所的时候,我发现包里被人放进了一只药膏。
是治疗破皮流血的药膏。
我放在手里摩挲,下意识想藏到夹层。
想了想,我又拿出来丢进垃圾桶里。
反正都要死了,也不在意什么疼不疼了。
我请律师给我拟了一份离婚协议——我净身出户。
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这是最快离婚的途径。
回去的时候,我却怔住了。
沈星禾坐在家门口的台阶上,裁剪得体的西装变得皱皱巴巴的,额前的碎发凌乱。
昏黄的灯光洒下,显的他愈发落魄和狼狈。
看见我,眼眸里透着一股子执拗又哀伤的期冀。
他抬起头,声音克制又沙哑。
「姐姐,你有刚出炉的烤番薯吗?」
我心头一跳,眼眶莫名有些发酸。
十年前的深冬,北风萧瑟,寒意渗入骨髓。
那年沈星禾刚刚从音乐学院毕业,身上穿着单薄的棉袄,曲着腿坐在唱片公司门口的台阶上。
眼神迷茫,好像一只没有家的小狗。
他也是这样抬头看我,但眼神里是落魄的自卑和难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