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小就是个性子顽劣的丫头,和我娘相依为命。
我娘是远近闻名的接生圣手,家中堆满各色医书。
而我却嫌学医枯燥,更不爱学堂、女红,整日忙着抓鸡逗狗。
隔壁家的小子骂我「野孩子」,我就把浇地的粪水泼到他头上,拿扁担打得他吱哇乱叫。
《本草纲目》里说,过食巴豆有毒。
我就把巴豆粉下到流氓地痞的碗里,让他们连泻几日,再也不敢来调戏我们孤儿寡母。
久而久之,我就落了个「睚眦必报」的名头。
隔壁陈大婶说:「三岁看到老,这丫头性子野,将来恐怕不好嫁。」
阿娘从不在意:「我的女儿想嫁就嫁,不想嫁,我就一辈子养着她。」
我以为,我会永远活在阿娘的羽翼下,当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野丫头,
直到一天,家里来了个人,他说他家夫人难产,想请母亲瞧瞧。
那夜电闪雷鸣,屋外鬼哭狼嚎的风吹得我发慌,一向胆大的我,头一次痴缠阿娘别去,我害怕。
阿娘吻了吻我的额头:
「乖囡囡,人命关天的大事,阿娘不能不管。你乖乖睡一觉,明儿一睁眼,阿娘就回来,给你带最爱吃的桂花糕。」
临走,她又返回来给我掖了掖被角,留下一句「等我」,就跟着那人去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那年我才十岁,第二天一早,就上街找迟迟不回家的娘,

回来时,娘没找到,家里的房子却被一场大火烧了。
邻居陈大婶偷偷把我藏起来,她说她看见一伙蒙面人,把我娘的尸体抬回来……
后来我才知道,那日来找阿娘的,是内阁大学士沈府的管家。要阿娘接生的产妇,也不是什么沈家夫人,而是她还待字闺中的女儿沈灵云。
彼时的三皇子还不是太子,却早就是沈灵云的情郎。二人早就婚前媾和,珠胎暗结。
因为胎位不正,我娘到的时候,产妇大出血只剩半口气。
阿娘忙活了一夜,才让沈小姐捡回一条命,孩子却因窒息太久,生下来就是个浑身青紫的死胎。
「我生子的事不能张扬,就让这妇人为我孩儿陪葬吧。」
就这样,没有道谢,没有赏钱,我娘救了沈小姐的命,
她醒来第一件事,却要索我娘的命。
为了护住我这根独苗,陈大娘把我送去她那个当江湖郎中的兄长家。
「走吧,走了干净,把这儿的一切都忘了。」
临行前,陈大娘絮絮叨叨给我收拾行李,
我一身孝衣,把厚厚的冥纸投到火堆里。
大仇未报,娘连场体面的丧事都不能有,只得一座没有牌位的坟茔。
跳跃的火光照亮我脸上的泪痕,
我希望娘在天之灵,保佑我好好活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讨她的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