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说的,不一定就是真的,我倒觉得,那王爷并不像傻子。克妻也不一定就是真的。」
喜儿愣了一下。
我道:「你莫不是忘了,前年咱俩赶集时,说书先生讲过什么?」
「他克死的那三个未婚妻,不过是从前在后宫,害死过他母妃的那些妃嫔的,娘家人。」
「旁人都说是宸王母妃阴魂不散,我倒觉得,阴魂不散的,是宸王。」
而这尚书府,为了娘亲冤屈阴魂不散的,则是我。
大婚夜,盖头被挑起的一瞬。
一双长腿映入眼帘。
本该坐在轮椅上的人竟站起来了。
但我没有太多惊讶,只是直直看着他。
他却用一副玩味的眼神看我:
「怎的,两年不见,春儿姐姐就忘了我了?」
我愣了一瞬。
自己确实不该忘记他的。
六岁那年,我娘被尚书府主母「捉奸」。
主母认定娘和马夫通奸,将小娘告到衙门,赶出家门。
那时,娘肚子里的弟弟已经六个月了。
我哭了一日一夜。
父亲用柳枝搓成鞭子一下下打在我背上,说我就算是他的血脉,也不干净。
主母劝父亲轻点,转身就请了道士。
那道士说我是天煞孤星,一生克爹娘克夫君,必得送到乡下,方能化解。
我以为,到了乡下就不会被鞭打。
却不想,只是自己和喜儿一起被丢到乡下的孤宅中,自生自灭。
整日却得早晨天不亮就得出去捡柴火摘草药去换钱,天色黑透才回来。
吃不饱,穿不暖。
就这么过了五年,某次上山捡柴火时,捡到一个眉清目秀锦绣袍服的少年。
那时,我原想离开的,自己每天都只能吃小半碗糙饭,睡觉的地方四处漏风。
自顾不暇,怎有心思救别人。
但却下意识觉得,长得好看的人都有钱。
救了有钱人,自己就能拿回报。
拿了回报我就能住上更舒服的房子。
咬咬牙,将他扯到河边,用水激醒他,又从竹篮里拿了块黄精,塞到他嘴里。
守着他醒来。
我再次以为只要这个少年醒来,我和喜儿就能富贵荣华时。
却不想这少年大概被撞坏了脑子,只记得自己的名字:「萧辰。」
家住哪里,爹娘是谁,一概不知。
喜儿双眼担忧问我:
「要不还是把他哪捡的扔哪儿去吧。」
「每天还得多吃三碗饭。」
萧辰却麻利抹嘴,收拾碗筷:
「我不白吃的,我可以帮你们做家务,还可以帮你们一起砍柴摘草药。」
「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我想起从前娘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和喜儿说:「算了,不过是多一双碗筷。」
「多一个人,好歹有几分人气。」
喜儿叹息:「小姐这样,会后悔的。」
我夹了一筷子竹笋给萧辰:「长像豆芽一样,哪儿能有力气摘草药。」
萧辰摇头:「我是男孩子,吃的少,力气大着呢。」
那日之后,萧辰果然没有食言,日日陪我上山摘草药。
喜儿负责拿到集市上卖。
如此过了一年,不知是他命里带财,还是八字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