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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我在荒年凡尔赛》小说主要是围绕着 林晚 赵招娣 的故事展开,是作者佚名精心打磨的年代书籍,它的内容情节合理,描写生动,推荐给大家。 林晚赵招娣 完整版小说精彩概述:第1章一九七六年的冬天,长白山脉的风雪像刀子一样硬。通往红星林场的盘山土路上,一辆满身油污的解放牌大卡车,正像头老牛一样在雪窝子里艰难地拱动。“呜呜......太冷了......我不去了,我要回家......”车斗角落里,女知青赵招娣缩成一团,哭出的鼻涕还没落地就冻成了冰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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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我在荒年凡尔赛》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一九七六年的冬天,长白山脉的风雪像刀子一样硬。

通往红星林场的盘山土路上,一辆满身油污的解放牌大卡车,正像头老牛一样在雪窝子里艰难地拱动。

“呜呜......太冷了......我不去了,我要回家......”

车斗角落里,女知青赵招娣缩成一团,哭出的鼻涕还没落地就冻成了冰凌。她那件不合身的旧棉袄根本挡不住零下三十度的寒风,整个人抖得像筛糠。

车斗里其他的知青也都冻得脸色青紫,眉毛睫毛上结满了白霜。每一次呼吸,吸进去的空气都像是在吞碎玻璃渣,剌得气管生疼。

然而,坐在避风处的林晚,却忍不住悄悄松了松领口。

有点热。

哪怕外面是冰天雪地,她那件看着普普通通的军大衣里,腰上正贴着两片持续发热的暖宝宝,脚底踩着二十一世纪的高科技恒温鞋垫,里头还穿着一件加绒加厚的保暖内衣。

那种源源不断的热量,像小火炉一样烘烤着她的四肢百骸。

旁边的男知青陈建国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黑面窝窝头,硬得像石头,他费劲地啃了一口,崩得牙疼,一脸绝望。

看着那个带冰碴子的窝窝头,林晚下意识地掩住嘴,打了个饱嗝。

嗝——

一股淡淡的、只有她自己能闻到的红烧肉味儿,顺着喉咙返了上来。

就在上车前的十分钟,她刚躲在自己的【静止物资空间】里,吃了一份热气腾腾、肥瘦相间的梅菜扣肉,又干了一碗浓郁的老母鸡汤。

此刻,那种碳水和油脂带来的巨大热量,让她甚至有些燥热。

看着周围冻得哭爹喊娘的同伴,林晚在心里叹了口气,把手伸进口袋,借着掩护摸出一块大白兔奶糖剥开塞进嘴里。

没办法,刚吃完肉,嘴里有点腻,得用甜味压一压。

“还有多久到啊?”陈建国绝望地问了一句。

没人回答他,回答他的只有车轮碾过冰雪那种令人牙酸的“咯吱”声。

林晚眯着眼,手插在兜里摩挲着那个装满红糖姜茶的保温杯,眼神里不仅没有恐惧,反而透着一丝期待。

这是她穿越到这个平行时空七零年代的第三天。

上辈子,她是圈内顶级的金牌收纳整理师,在帮一位拥有“末日生存狂”属性的亿万富翁整理那座堪比堡垒的地下仓库时,意外激活了这个随身的【静止物资空间】。

或许是冥冥之中的预感,在穿越前的那个晚上,与客户协商了一下,用自己的资产换得了物资,将客户仓库里那些堆积如山的物资的一小部分转移到了进自己的空间。

虽然只是一小部分,但分量也不可小觑,一个人使用也绰绰有余。

三千斤冷冻猪肉、五百只果木烤鸭、成箱的午餐肉罐头、数不清的自热火锅、奶茶粉、药品、羽绒服、甚至是几百箱姨妈巾......

那个几千平米的空间,被她那强迫症般的收纳技巧,塞得满满当当,连个缝隙都没留。

有了这些东西,别说是下乡当知青,就是在北极荒原求生,她也能过得像度假。

只要到了地方,安顿下来,这些东西就能让她在这个年代过上神仙日子。

“吱——!!!”

伴随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大卡车猛地一震,停了下来。

“到了!都下车!别磨蹭!”

驾驶室门被推开,运输队王师傅跳了下来,满脸络腮胡子上全是冰碴子:“都赶紧的!天黑前不安顿好,这地方可是有狼的!”

一听有狼,冻僵的知青们吓得手脚并用往外爬。

林晚背起那个用来装样子的帆布包,利索地翻身下车。

脚一落地,雪直接没过了膝盖。

“哎哟!”赵招娣腿冻僵了,刚落地就摔了个狗吃屎,栽进雪窝子里哭得更大声了。

林晚皱了皱眉,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看笑话。她走过去,单手拽住赵招娣的胳膊,一把将人提了起来。

“别哭,跺脚。”林晚的声音清冷,透着股不容置疑的镇定,“越哭越冷,不想冻死就让血活泛起来。”

赵招娣愣住了,看着眼前这个明明长得娇滴滴、却面色红润精气神十足的姑娘,下意识地闭上了嘴。

“知青?新来的到了?”

一个穿着军大衣、黑红脸膛的中年男人迎风走了过来,眼神像鹰一样锐利。

红星林场大队长,张卫东。

“我是张卫东。”男人嗓门震得树上的雪都在落,“到了林场就别把自己当娇小姐!在这里,想吃饭就得干活,想不挨冻就得勤快!”

他的目光扫过哭哭啼啼的赵招娣,眉头皱成“川”字。

但当视线落在林晚身上时,微微顿了一下。

这姑娘站得笔直,眼神不躲不闪,脸上没有丝毫菜色,反而......在四处打量?

没错,林晚在找她的“窝”。

她的目光越过那几间冒着黑烟、看着就拥挤破败的知青红砖宿舍,直接投向了林场最西边,靠近山脚的一处高地。

那里孤零零地立着一间破旧的小木屋。

离人群远,离大山近,窗户破败,看着像鬼屋。

但在林晚眼里,那里简直就是天堂。

独门独院,方便搞野味,更重要的是——那是她满空间物资最好的掩护所。

要是住在大通铺,她连吃个巧克力都得躲被窝里,那日子她一天都过不下去。

林晚藏在围巾下的嘴角微微上扬。

她不动声色地摸了摸口袋里那包早就准备好的“大前门”香烟——那是这个年代最好的硬通货之一,也是她拿下那座“豪宅”的敲门砖。

“男的东屋,女的西屋,带上行李跟我走。”张卫东挥了挥手,“先说好,大通铺挤是挤了点,大家都要克服一下。”

听到“大通铺”三个字,林晚的眼神瞬间坚定起来。

作为一个现代穿越过来的人,让她和十几个人挤一个炕,闻着脚臭味睡觉?

做梦。

林晚背着包,故意落后了半步,走在了队伍的最后面。目光死死锁定了半山腰那间小木屋。

哪怕那屋子现在四处漏风,今晚她也必须把它拿下。

比起别人的体温,她更相信自己空间里的羽绒睡袋和自热小火锅。

风更大了,卷起雪沫子打在脸上。

林晚却觉得这风吹得格外让人清醒——

吃肉的好日子,就要开始了。

第2章

知青点是一座典型的红砖大院,两排房子呈L型排开,院子里堆满了杂乱的柴火垛和还没来得及清理的积雪。

刚一进院门,一股混合着陈年酸菜、烧煤的烟尘以及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霉味儿,就顺着风扑面而来。

“男知青住东边那两间,女知青住西边这间大的。”

张卫东指了指西屋,手里的香烟已经燃了一半,他吧嗒了一口,语气里没什么温度,“赶紧进去占地儿,晚了就把行李放地上。”

这话一出,原本还冻得瑟瑟发抖的女知青们瞬间像是打了鸡血,发疯一样往西屋门口挤。

赵招娣更是一马当先,别看刚才哭得梨花带雨,这会儿抢起地盘来,胳膊肘使得那是虎虎生风。

林晚皱了皱眉,并没有参与这场推搡,而是故意落在了最后。

她戴着厚厚的手套,手指轻轻在鼻尖下抹了一点清凉油——这是她下车前从空间里特意拿出来的。

即便有了心理准备,当那扇斑驳厚重的木门被赵招娣“哐当”一声撞开时,林晚还是被屋里的景象和气味给震慑住了。

如果说外面的冷是物理攻击,那屋里的味道就是魔法暴击。

这是一间足有五十平米的大屋子,南面是一铺贯穿了整面墙的“万字炕”。炕上铺着几张早就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芦苇席,席子边缘磨损得厉害,露出了里面黑乎乎的炕泥。

最要命的是那股味道。

屋里虽然烧着火墙,温度比外面高了不少,但因为常年不开窗通风,空气浑浊得几乎能看见颗粒。几十个知青加上老住户的吃喝拉撒都在这一个院里,屋里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脚臭味、湿棉袄被体温捂热后的馊味、还有墙角那堆烂白菜发出的腐烂气息。

这味道就像是一双无形的大手,死死地扼住了林晚的喉咙。

“哎呀妈呀!这位置是我的!”

一个身材壮硕、穿着红花棉袄的老知青正盘腿坐在炕头最暖和的位置,手里嗑着瓜子,瓜子皮像天女散花一样往地上吐。

她叫刘春花,在这林场待了三年了,早就在这大通铺里熬成了“地头蛇”。

见新来的知青们涌进来,刘春花翻了个白眼,把脚上的旧棉鞋一蹬,两只穿着各种补丁袜子的脚直接盘上了炕。

那一瞬间,一股更具侵略性的酸爽咸鱼味儿,以后来居上之势,瞬间压过了屋里其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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