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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衍 袁天罡 的小说名字是 孤灯照唐 ,这是一本非常精彩的历史古代书籍,由作者佚名编写,这本书妙不可言,欢风华丽, 林衍袁天罡 的简介是:第1章贞观十三年的冬天,长安记得两件事:一是皇帝陛下在太极殿接受万国使臣朝拜时,冕旒上的玉珠碰撞出太平盛世的清响;二是西市那些灰色雪花,落在百姓肩头时,轻得像烧尽的纸钱灰烬。没有人深究雪为什么是灰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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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灯照唐》精彩章节试读

第1章

贞观十三年的冬天,长安记得两件事:

一是皇帝陛下在太极殿接受万国使臣朝拜时,冕旒上的玉珠碰撞出太平盛世的清响;

二是西市那些灰色雪花,落在百姓肩头时,轻得像烧尽的纸钱灰烬。

没有人深究雪为什么是灰色的。

就像没有人深究,为何平康坊的琵琶声夜夜欢歌里,总掺着一两声不似人音的呜咽;为何太医署每月采购的丹砂与铅粉,足够让半个长安城的人七窍流血;为何戍边的老兵归乡后,总在深夜磨刀,磨到刀刃薄如蝉翼,然后对着月亮说:

“明日该去杀谁?”

长安太大了。

大得能吞下所有异常,消化成茶余饭后一句:“听说……”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直到那个算命摊前,连续三日积起灰色浮尘。

直到胭脂铺老板娘的脸皮,被完整剥下挂在梁上,像一面招魂幡。

直到司天监那位白发监正,在停尸房的异香中,对那个说“这人是汞中毒”的算命先生说:“你看出来了。”

你看出来了——这四个字,是打开地狱之门的钥匙。

也是九盏孤灯,第一次在风中同时亮起的时刻。

他们还不知道,自己将成为这个盛世谎言上,第一道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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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西市灰雪

第一片灰雪落在林衍的算盘上时,他正在给卖胡饼的安老五测算这个月会不会被巡街武侯罚钱。

算珠是黄铜包边的,十三个档,九十一颗珠子。

在他指间拨动时发出的脆响,比西市任何一家钱庄的账房先生都要利落。

这年头,算命先生用算盘的不多,多半是用蓍草、龟甲,或者直接看相摸骨。

但林衍不一样。

“林半仙,您倒是说句话啊。”

安老五搓着冻红的手,案板上没卖完的胡饼正一点点变硬,“昨日我可是按您说的,卯时出摊,避开了坊门那队武侯。可午时还是被南面来的那队逮着了,硬说我的摊位占了三尺官道,罚了二十文!”

林衍没抬头,左手继续拨算盘,右手在粗麻纸上一笔一划记录:

“安老五,贞观十三年腊月初七,辰时三刻,西北风二级。昨日你说卯时出摊,但今早我亲眼见你,辰时二刻才推着车从修德坊出来。误差两刻钟。”

“这、这两刻钟能差多少……”

“差一场风。”

林衍终于抬眼。

他是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青年,面容干净得不像在西市混饭吃的人,眼神里有一种安老五说不清的东西——像是能把你从里到外拆开,再重新拼起来。

“辰时三刻起风,从修德坊吹来的煤灰、南边脂粉铺飘来的香粉、再加上西市牲畜区那边……嗯,马粪未及时清扫的微粒,混合在一起,正好在你推车到坊门时,迷了那队武侯头目的眼睛。”

安老五张大了嘴。

“他眼睛不舒服,自然看什么都不顺眼。”

林衍把算盘一推,发出“啪”的一声,“罚你二十文,不是因为你占道,是因为他眼睛进了灰。所以,问题不在时辰,在于你出摊前,没看风向。”

安老五愣了半晌,从怀里摸出五文钱,恭恭敬敬放在摊上:

“半仙……那明日,我该何时出摊?”

林衍收起铜钱,指了指南边:

“明日有雪,辰时开始下。你若能在雪前把饼卖完,就卯时三刻出摊;若想躲懒,就等雪停了再出来——但那时,隔壁王麻子的馄饨摊会把你的熟客全抢走。”

“雪?这几日天色不像要下雪啊……”

“会下的。”

林衍看向摊前地面上那层薄薄的灰色粉尘,“而且是灰色的雪。”

安老五将信将疑地走了。

走时还回头看了两眼林衍摊前那块粗布幡子,上面是他自己写的四个字:铁口直断。

字不算好看,但笔锋很硬,像是用刀刻出来的。

林衍等安老五走远了,才从摊子底下摸出个小陶罐,用竹镊子小心翼翼地将摊前那些灰色粉尘扫进去。

这不是他第一次收集这些灰。连续三天了,每天清晨开摊时,摊前就会积起薄薄一层,像雪,但比雪重,摸上去有金属的涩感。

长安的冬天,雪本该是白的。

但贞观十三年的腊月,西市的雪是灰色的。

像烧尽的纸钱,像香炉里未燃尽的香灰,更像……

林衍把陶罐封好,脑海里浮现出民俗学课本上的一页:汞齐灰,古代炼丹失败产物,含汞、铅、硫等重金属,长期接触可致精神异常、肢体震颤、皮肤溃烂。

这是他在这个时代生活的第四年。

四年前,他还是个民俗学研究生,在图书馆查资料时睡着了,醒来就躺在长安西市旁边的乱葬岗,身上穿着不知哪个死人的破麻衣,手里攥着一本浸满血污的《大唐西域记》。

原主的记忆碎片般涌入:一个落第书生,父母双亡,流落长安,饿晕在路边,被当成死人扔到了乱葬岗。

他用一年时间弄清楚自己回不去了,又用两年时间,在西市站稳脚跟。

现代民俗学知识加上心理学技巧,让他这个“林半仙”的名声越来越响。

他记性好,几乎过目不忘,能从客人衣角的污渍推断出职业,从说话的口气判断出籍贯,甚至能从指甲缝的颜色猜出最近吃了什么。

这些本事,在这个时代,就叫“神通”。

但他心里清楚,自己最大的神通,是知道哪些东西不该存在。

比如这灰色粉尘。

比如昨天来算命的胭脂铺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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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姓郑,三十出头,是西市有名的美人。

昨天午时来的,穿着一身水红色襦裙,披着狐裘,但脸色白得不像话,眼下两团青黑,像是一夜没睡。

“半仙,给我算算。”

她坐下时,手指在抖。

林衍没急着问事,先看了看她的脸。

粉敷得很厚,但遮不住皮肤下隐隐透出的暗沉,尤其是颧骨两侧,有极淡的褐色斑痕——那是汞中毒的早期症状。

唐代女子爱用铅粉敷面,用朱砂点唇,汞和铅都是常见化妆品成分,但郑老板娘脸上的痕迹,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

“算什么?”林衍问。

“算……”

郑老板娘咬了咬嘴唇,“算我还能活多久。”

这话一出,摊子周围几个竖着耳朵听的闲汉都安静了。

林衍没接话,左手开始拨算盘。

他不是真在算什么,而是在争取时间观察。

郑老板娘的脖子上有一圈很淡的红痕,像是被什么细绳勒过,但又不完全像;她的袖口沾着一点暗红色粉末,他凑近闻了闻——丹砂,纯度很高的那种。

“你最近睡不好。”

林衍说,“夜夜做梦,梦里总有人追你。”

郑老板娘瞳孔一缩。

“你白天精神恍惚,记性变差,有时候会突然忘记自己在哪里、在做什么。”

“……是。”

“你最近在吃一种药。”

林衍压低声音,“红色的小丸,每日早晚各一颗,说是能驻颜养神。”

郑老板娘的手猛地攥紧了裙子:“你、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的指甲。”

林衍指了指她的手。

她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但指甲根部的月牙几乎看不见,指甲颜色也泛着不健康的灰白。

“长期服用含汞丹药的人,指甲会变成这样。还有,你身上有股味道——丹砂混合了西域香料的味道,很特别。”

郑老板娘像是被人抽了骨头,瘫坐在凳子上。

“半仙……”

她声音发抖,“那药,是魏王府的人送来的。说……说是宫里贵妃都在用,能永葆青春。我吃了三个月,开始是觉得皮肤好了,精神也旺,可最近……”

“最近开始做噩梦,掉头发,牙龈出血,身上还起了红斑。”

林衍替她说完,“对不对?”

郑老板娘点头,眼泪掉下来:

“我不敢停。送药的人说,停了会……会烂脸,会比以前老十岁。我不敢……”

“药还有吗?”

“有、有,在我铺子后面的暗格里。”

她像是抓住救命稻草,“半仙,您能救我是不是?您一定有法子——”

“把药全拿来给我。”

林衍打断她,“一颗也别留。然后,从今天开始,每天喝三碗绿豆汤,多吃芹菜、萝卜,别碰任何荤腥。一个月后再来找我。”

“那我的脸……”

“命重要还是脸重要?”

林衍看着她,“再吃下去,不出三个月,你会疯。疯之前,皮肤会一块块溃烂,头发掉光,牙齿松动——那时候,你还会在乎脸好不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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