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冉周靳琛 是一本现代言情小说,是林初冉倾心所创,剧情主要随着周靳琛林初冉发展,这本书妙不可言,欢风华丽,林初冉周靳琛的简介是:林初冉亲了一下周靳琛的唇角。“别想那么多,斯聿不会真的取代你的位置,只是偶尔替你上场。”周靳琛静静看着她,语气泛冷。“偶尔替我上场,是不是还会偶尔替我和你上床?”林初冉低声笑了一下。“不会,斯聿是你的亲弟弟,我不会和他做什么。”她望着周靳琛,语气暧昧。“而且你是我一点一点调教出来的,没人比你更合我的意。

《林初冉周靳琛》精彩章节试读
林初冉亲了一下周靳琛的唇角。
“别想那么多,斯聿不会真的取代你的位置,只是偶尔替你上场。”
周靳琛静静看着她,语气泛冷。
“偶尔替我上场,是不是还会偶尔替我和你上床?”
林初冉低声笑了一下。
“不会,斯聿是你的亲弟弟,我不会和他做什么。”
她望着周靳琛,语气暧昧。
“而且你是我一点一点调教出来的,没人比你更合我的意。”
周靳琛自嘲一笑。
不久前,他才看到林初冉搂着周斯聿在会议室里亲。
林初冉又把一张支票压在床头柜上。
“今晚辛苦了。”
说完,她起身离开。
“砰”的一声,门重重合上。
……
一个小时后,轩尼诗道288号,林氏娱乐中心大厦。
周靳琛将一份签好字的退圈声明递给坐在对面的经纪人姜彬。
“我决定了,半个月后退圈。”
姜彬皱起眉头。
“你疯了?野火乐队现在正是大爆的时候,你和林初冉的‘浸染’CP已经是内娱第一大CP了,背后的商业价值不可估量……”
周靳琛何尝不知道?
八年前,野火乐队刚出道。
他作为乐队的主唱,又是乐队里唯一的男性,和女贝斯手林初冉有种天然的CP感。
公司还没主推,就有许多粉丝嗑生嗑死。
后来,‘浸染’CP粉逐渐壮大,带来的商业价值直接断层其他CP。
朝夕相处中,周靳琛真的以为林初冉看自己的眼神是爱。
所以才会开始那段他自以为的地下恋情。
可现在……
第2章
周靳琛摇了摇头。
身后的女保镖沈奚妍立刻拿出一张黑金卡。
“卡里是五千万,除了一千万的违约金,剩下的,是大少爷给你的封口费。”
听到这话,姜彬眼睛亮了起来,可面色还是有些为难。
“那林初冉……”
周靳琛面无表情地扯了下唇。
“我会主动解除和她的CPk b,到时,你就可以把她和周斯聿打造成内娱第一CP了。”
走出林氏娱乐时,暴雨倾盆。
周靳琛伸手,任由雨滴落在掌心。
“沈奚妍,为什么我喜欢的,总会被周斯聿轻易抢走?”
沈奚妍不知道怎么回答,只默默撑起了伞。
周靳琛收回手,好似不在意一般。
“没关系,我早就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会真的属于我。”
他拿出手机,给母亲梁诗晴发去微信。
“梁女士,如你所愿,半个月后我退圈。到时,我就会和爸爸一起去西雅图,你放心,我不会影响你和周斯聿母子情深。”
周靳琛坐上车,回到加列山道12号别墅。
手机震动,周靳琛接过,是母亲梁诗晴。
她叹了口气,好似无奈。
“靳琛,斯聿是你的亲弟弟,这些年,妈妈一直都在照顾你,他却跟着你爸爸吃了不少苦。现在我只是想把弟弟接过来,弥补他缺失的母爱,让他享受一下大少爷的生活。”
“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你会理解妈妈的,对吗?”
落地窗外,维港每晚8点的“幻彩咏香江”灯光音乐汇演准时开幕。
周靳琛缓缓开口。
“原来是我享受了荣华富贵啊。”
他看着远处虚渺的彩光,轻声。
“我差点都忘记,以前我们住九龙城寨漏雨公屋的时候了。”
8岁时,周父周母闹离婚,法院判决,两个儿子一人一个。
两人却为了争抢弟弟周斯聿而闹得不可开交。
最终,7岁的周斯聿主动选择了当时事业小有所成的周父。
法院门口,周母哭得很伤心。
年幼的周靳琛主动牵起她的手,是安慰,也是承诺。
“妈妈,不哭,我跟你,以后我来照顾你。”
后来,周母带着周靳琛摆摊卖艇仔粥。
直到周靳琛18岁,周母的小摊蜕变成了在旺角、尖沙咀、中环都有连锁的酒楼。
而连锁酒楼的名字叫‘念斯聿’。
那天,周母喝了许多酒,抱着周靳琛又哭又笑。
“靳琛,你知道吗?我终于有能力接我最爱的儿子斯聿到身边来了!”
周母从保险柜里翻出好多厚厚的相册。
全是那些年她偷拍的周斯聿。
周母喃喃:“这些年我每天都做梦,梦见和斯聿团聚,只有那样,家才是家。”
周靳琛照顾她到半夜,累得满身大汗。
看着那厚厚的、属于周斯聿的相册,他忽然发觉,周母从来没有主动给自己拍过照。
也是从那天起,他不再叫梁诗晴‘妈妈’,而叫‘梁女士’。
而周母一直都以为这是周靳琛的叛逆……
电话那头,周母安静了几秒,语气愧疚。
“靳琛,对不起,我……”
第3章
“不用道歉,我知道是我不配。”周靳琛直接挂断了电话。
反正他永远都是不被选择的那一个,永远都是被挑剩下的那一个。
他习惯了。
这一晚,望着波光粼粼的维港,周靳琛一夜无眠。
……
第二天,周靳琛早早起床。
今天是野火乐队第一次在红磡体育馆开演唱会的日子。
八年前,乐队发布第一张专辑,拿下新人奖。
当晚,周靳琛、林初冉以及三个队友登上京士柏天文台,许下心愿。
“总有一天,我们野火乐队要站在乐坛圣地——红馆,唱我们自己的歌!”
现在他们终于要如愿了,他却要退圈。
所以他决定在红馆演唱会,和歌迷、队友告别。
半小时后,红磡体育馆。
一走进场馆,周靳琛就看见队友们摆弄着崭新而昂贵的乐器。
鼓手的架子鼓是美国品牌DW的镀金系列,一整套定制款是15万。
吉他手的吉他换成了Gibson的最新款,吉他带都是Tiffany的。
而舞台上,林初冉一身休闲私服,五官精致,美的无可挑剔。
周斯聿站在她身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一见到周靳琛,两个人就走了过来。
林初冉淡淡开口。
“这次红馆演唱会,斯聿替你上场。”
周斯聿爽朗一笑:“哥,请多多指教。”
周靳琛蹙眉。
“为什么?八年前不是说好,我们要一起站在红馆,唱我们第一次拿奖的歌吗?”
林初冉神色平静。
“斯聿身为第二个主唱,想上场,而且你的嗓子不适合一整晚的演唱了。”
听到这话,周靳琛看向其他三个队友。
和他最亲近的键盘手开口。
“靳琛哥,以后我们还会在红馆开演唱会的,今天你就让给斯聿吧。”
另外两个人点头。
“是啊,你看,斯聿还给我们送了新的设备,他今天当主唱,肯定不会给你丢脸的。”
周靳琛冷笑。
原来只要一些昂贵的乐器,八年的队友情就可以顷刻间分崩离析。
他又看向林初冉。
18岁到现在26岁,他和她朝夕相处8年。
却抵不过林初冉和周斯聿认识一个月。
在众人的目光下,周靳琛点头。
“好,我知道了。”
一整天,周靳琛都坐在安全通道的楼梯上,静静听着场馆里的人声鼎沸。
晚上19:30分,演唱会正式开始。
他听见门后,传来野火乐队出道第一首歌《心火》的前奏。
紧接着,一道清朗、温柔的男声开始响起。
“你是所有人中唯一我想去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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