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妹妹骂我脏 , 重生后我不要她了 的主要出场人物是暂无,是网络作家佚名创作的经典短篇小说,这本书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清高妹妹骂我脏,重生后我不要她了的内容概括是:第一章我为妹妹顾清月偷面包时被抓住,活活打死。然后,我们一起重生了。上一世,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孤儿。我求人打黑工,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只为让她能吃上一口热饭。我以为我们是彼此唯一的亲人。直到我奄奄一息时,看见一辆豪车来了。
《清高妹妹骂我脏,重生后我不要她了》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我为妹妹顾清月偷面包时被抓住,活活打死。
然后,我们一起重生了。
上一世,我们是相依为命的孤儿。
我求人打黑工,在垃圾堆里翻找食物,只为让她能吃上一口热饭。
我以为我们是彼此唯一的亲人。
直到我奄奄一息时,看见一辆豪车来了。
我们的“父母”走下车,只丢下了一句话:“极端环境下,高贵和卑劣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一点清月要强多了。”
顾清月就是那个纯真而高贵的人。
而我,是那个为了生存不择手段“卑劣”的人。
一睁眼,我回到了被店主堵在巷口的那天,手里还攥着半个发硬的面包。
顾清月站在巷口的另外一边,身边是那对衣着华贵的父母。
她也重生了,看着我,眼神里全是陌生的厌弃。
“顾知秋,你真脏。”
“妈妈说,你这种人,天生就该烂在泥里,别来污染我的人生。”
可顾清月,我天生也不是个小偷啊。
……
腿上的传来剧烈的疼痛,面包店主指着我鼻子就要骂。
我忍着剧痛,大声道:
“我不是小偷,我给钱!”
在店主和她错愕的注视下,我慢慢地从破旧的口袋里掏出几枚硬币。
我把它们摊在手心,仔细地数了一遍。
一毛,五毛,一块……
这些是妹妹以前捡瓶子给我的,说是要攒起来给我换一双合脚的鞋。
我一直一直视若珍宝,不舍得用。
我抬起头任凭眼泪滑落,把所有的钱都递到店主面前。
“对不起,拿了你的面包。”
“这里是我所有的钱,先赔给你。”
我的举动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店主张着嘴,看着我手里的钱,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大概没见过一个小偷,会用这样的方式来道歉和赔偿。
李曼欣轻哼一声,那声音里充满了不屑。
“装模作样。骨子里的卑劣是改不掉的。”
顾清月没有说话,但她拧紧的眉头说明了她内心的不悦。
她大概希望我像前世一样,哭闹,下跪,丑态百出,来衬托她的优雅与不同。
可我偏不。
我把钱塞进店主的手里,不再看她。
前世,为了让十五岁的妹妹吃饱。
我打着廉价的黑工,天不亮去帮人搬货物,沉重的货物总是压得我喘不过气。
肉体上的疼痛能忍,可精神上却总让我自卑。
没钱总会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待。
当店铺弄丢了一箱大米,老板娘不分青红皂白咬定是我偷的。
那一刻,为了钱我还是忍气吞声。
因为我知道,只有留下来才能养活妹妹。
可这一次,我不想再忍受了。
我最后一次,看向顾清月。
目光越过她华贵的衣服,越过她精致的五官,看到了她灵魂深处的凉薄与自私。
前世为她而死时,我心里还念着,下辈子不要再做姐妹了,太苦了。
现在我才明白,苦的只是我一个人。
我对她,再也没有爱,没有依赖,没有不舍。
我收回目光,转身,一瘸一拐的走向了另一条更深、更暗的小巷。
那里通往我们曾经的家,也是我和她们不同的两个世界。
身后,传来顾清月带着一丝错愕和恼怒的声音。
“顾知秋!你站住!”
“你别以为你这样做,就能掩盖你身上的臭气,你和我永远都不一样。”
“如果你好好听话,我不介意让妈妈也带你走。”
我没有回头,只听见那女人说。
“清月,她这种小偷不配进入我们顾家,以后你就别管她了,一条野狗而已,怎么能和你比。”
可就是我这条野狗,养活了她顾清月十五年。
第二章
这条阴暗的小巷,我走了无数次。
有一次我给她带了热乎的肉包子,因为太黑摔了一跤。
我死死护住那两个肉包,结果手臂上摩擦出一条深深的伤口,直到现在还留着伤疤。
我记得顾清月当时红着眼骂我笨蛋,说以后要在我每条回家的路上都装上路灯。
可终究,灯不会为我亮起。
我回到了熟悉的桥洞下。
空气里弥漫着河水的腥气和腐烂垃圾的酸臭。
这里就是我和顾清月相依为命了十五年的家。
角落里放着一只独眼泰迪熊玩偶。
这是顾清月八岁生日时,我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洗了无数遍,亲手缝好了破洞,送给她的礼物。
我抓着玩偶,走到桥边,毫不犹豫地将它扔进了浑浊的河水里。
再见了,顾清月。
再见了,我愚蠢的前半生。
腿上的伤火辣辣地疼,我拖着腿,去废品站卖了所有的东西。
在路边的小药店买了一瓶最便宜的消毒水和几个创可贴,又买了两个最硬的馒头。
回到桥洞,我咬着牙,用脏水冲洗伤口,再把消毒水倒上去。
剧痛让我浑身发抖,冷汗浸湿了后背,我咬着牙不让眼泪落下来。
养好伤后,我开始找工作。
一连几天,我依旧四处碰壁,遭受了无数的白眼和驱赶。
路过一家小店时我被熟悉的名字吸引驻足,屏幕上显赫的标题:
“市值千亿的顾氏集团董事长顾易成为迎接历练归来的亲女顾清月,举办豪华盛宴!”
她穿着高档礼服,矜贵清冷。
而我依旧破破烂烂。
终于,我们成为现实世界中的平行线。
我快要饿晕的时候,在城中村的一个大排档找到了活。
老板娘陈姐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我破烂的衣服,苍白的脸,还有腿上没处理好的伤。
“会洗碗吗?”
“会!”我点头如捣蒜。
“一天三十,管一顿饭,干不干?”
“干!我干!”
我终于找到了工作,一名洗碗工。
大排档的生意很好,油腻的碗碟堆得像小山一样。
陈姐是个面冷心热的女人,她看我拼命的样子,晚上下工时,多给了我一些吃食。
“拿着,看你瘦的跟猴儿似的。”
“谢谢陈姐。”
我接过馒头和咸菜,这是重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别人的好意。
我不要命的干活方式,让陈姐很快对我另眼相看。
不到半个月,我就从一个只配在后厨洗碗的小工,变成了能在大堂给客人端菜的帮厨。
大排档的员工餐很简单,就是些卖不掉的边角料。
哪怕是这些边角料,对于当时的我和妹妹来说,那也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我利用这些没人要的菜叶、肉末,加上最简单的调料,做出来的员工餐,竟然吃起来意外得不错。
“小秋,你这手艺可以啊!比我老婆做的强多了!”
“就是,这味道,绝了!不去当大厨可惜了!”
工友们的称赞,让我找回了一点久违的自信。
这天,陈姐接了个电话,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她儿子在学校跟人打架,把人打伤了,急需一笔钱赔偿。
可大排档的生意最近越来越差。
陈姐坐在角落里,一个人偷偷抹眼泪。
我走了过去。
“陈姐,让我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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