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枕清风半两梦 书中的两位主角是暂无,由网络大神佚名编写而成,这本书机构严谨,文不加点,本文的内容简要是:第一章观音面,佛子身,润玉骨,木兰质。这是京圈内对谢清风的评价,谢清风哪里都好,唯独对情字不开窍。而从小就看不惯谢清风的沈梦却不以为然,她染着一头银发,肆意张扬,和人立下赌约。“半年,我让他爱上我。”赛车内,谢清风衣衫不整,被身上的女人吻的喘不上气来,他睁开眼,对上了女人多情的眼睛。
《一枕清风半两梦》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观音面,佛子身,润玉骨,木兰质。
这是京圈内对谢清风的评价,谢清风哪里都好,唯独对情字不开窍。
而从小就看不惯谢清风的沈梦却不以为然,她染着一头银发,肆意张扬,和人立下赌约。
“半年,我让他爱上我。”
赛车内,谢清风衣衫不整,被身上的女人吻的喘不上气来,他睁开眼,对上了女人多情的眼睛。
几丝银发遮住了她的脸,显得整个人温柔无比。
谢清风眼角含笑,骨节分明的大手一下一下地捏着怀中女人白嫩的肩头。
“什么时候嫁给我。”
和谢清风清冷长相不同的是,他的声音中带着丝丝暗哑。
沈梦愣了一下,原本勾起的唇角慢慢抿了起来。
“一个月后我一定给你一个答案。”
“好。”
谢清风慢慢笑了起来,眼底好像盛满了星光。
沈梦随意披上衣服下了车,长腿一迈,不消片刻就没了身影。
谢清风穿好衣服以后也走了下来,落地时腰间的酸疼让他皱了皱眉。
不远处有一只挂在树上的松鼠,谢清风双眼一亮,踩着树叶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
还没等他仔细看看松鼠,耳边就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声线。
清冷,低哑,一如沈梦这个人放荡不羁。
他刚想走过去,就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沈梦靠着树干,懒懒地眯着眼,手指握着手机放在耳边。
“谢清风?我喜欢他?你怕不是在说笑。”
谢清风一愣,手指无意识地蜷缩起来。
“我和他在一起不过是玩玩罢了。我就想看看我爸那张脸知道后露出的神色到底是什么样的。”
说到这,沈梦眯了眯眼,餍足后的神色还没褪去。
对面不知道说了什么,沈梦嗤笑,“什么和他结婚,我这辈子只可能嫁给致尧。我只不过想让大家看看,大家说的佛子是怎么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的。”
谢清风捏了捏拳,大脑一片混沌,在沈梦回来前匆忙地上了车,他看向后视镜中的自己。
脸色一片苍白。
沈梦上了车,摸了摸谢清风的发顶,随手打开了车内蓝牙。
低哑的男声很快传出,“大家好,我是致尧,很高兴能为大家带来欢乐。”
致尧两个字,让谢清风的瞳孔狠狠一颤。
这是沈梦最喜欢的歌手,声线与谢清风极其相似,她曾说是因为谢清风才喜欢上的这个歌手。
可现在看来,自己才是那个替身。
谢清风攥紧了拳头,微微侧目看去,沈梦神色温柔,嘴里正在哼着陆致尧正在唱的那首歌。
在这一刻,高傲和温柔同时出现在了一个人身上,如此矛盾,又如此迷人。
心脏忍不住剧烈地抽痛,谢清风别过脸去,看向窗外不停倒退的景色,眼底的泪慢慢涌了上来。
谢清风不经意回头一看,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
男人此刻无力地靠在副驾上,眼角带着些嫣红。
“不舒服吗?”
听见女人轻声询问,谢清风回过神来,轻轻摇了摇头,他问了个不着边际的问题。
“沈梦,如果我离开你,你会怎么样。”
男人漫无边际的一句话,让沈梦手背上的青筋暴起。
“我会把你抓回来,牢牢地绑在我身边,直到你再也不想离开我。”
语气中颇有些威胁的意味。
谢清风点点头,心中暗暗叹息,到底还是不一样。
沈梦曾经对她所有的朋友说,她爱一个人,会给与他足够的尊重和理解,永远不会让他感到不舒服。
可这些,他谢清风从来都没得到。
回到谢家,谢清风看着沈梦不带一丝留恋离去的背影,心中蓦地一酸。
他拿出手机,给远在海外的姐姐拨通电话。
“姐,我愿意出国接管分公司。”
谢明年闻言勾唇一笑,“臭小子,终于想明白了,不围着沈梦那个臭丫头了?”
谢清风踢了踢茶几脚,仰起头将眼泪憋了回去。
“以后都不会了。”
“好,一个月后姐姐来接你。”
“嗯。”
第二章
次日,谢清风一醒,就看到了娱乐媒体上的热搜第一。
“天才歌手陆致尧回国!爆!!!”
心中一慌,谢清风打开和沈梦的聊天框。
果不其然,沈梦发来一条消息。
“阿清,我今天很忙,晚点再来接你。”
阿清是谢清风的小名,沈梦格外喜欢这个名字,每次都会嘴角噙笑地喊他阿清。
谢清风每一次都会笑着回应,唯独这一次,整个人就像被从头到脚浇了一盆水,心中再也没有一丝欢喜。
不知道过了多久,谢清风才赤足下床,踩在了昂贵的地毯上,真丝睡衣裹着他单薄的身形,显得格外伶仃。
两片肩胛骨支起了睡衣,像是随时准备振翅高飞般。
谢清风戴着口罩和墨镜,去到了陆致尧的接机现场。
一下车,谢清风就看到了那个纤细修长的身影,捧着一束热烈的红玫瑰站在原地。
沈梦一个人就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看着她手中捧着的玫瑰花,谢清风一阵恍惚。
谢母是一个特别有格调的女人,在她的熏陶下,谢清风从小就有浓厚的浪漫情怀。
他不认为女孩送男孩花有什么不妥。
他非常喜欢红玫瑰,这是圈子里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沈梦一次都没送过他。
谢清风曾经亲自向他讨要过,“梦梦,你怎么连束红玫瑰都舍不得送给我。”
但那时候沈梦是怎么说的呢,她勾起一丝无奈的笑容,“阿清,红玫瑰太俗了,配不上你。”
可今天,谢清风才知道,沈梦不是觉得红玫瑰俗,而是觉得,他配不上。
粉丝们很激动,纷纷朝前挤去,谢清风被挤的跌倒在地,手心被地面擦出一大片血印子,一股钻心的疼让他忍不住皱眉。
耳边是粉丝们激动的声音。
“天呐!那是致尧的女朋友吗?真是般配啊。”
旁边人纠正她,“是致尧的未婚妻!致尧前段时间就在社交媒体发了,说他没多久就要结婚了。”
未婚妻…?谢清风一怔。
想到前段时间共友打趣沈梦快成新娘子时,她不自然的神色,在此刻都有了解释。
谢清风努力站了起来,看向那两个被人拥护在中心的人,陆致尧神色温柔地护住沈梦,让她不被人群挤压到,而沈梦也一直在护着陆致尧的腰部,垂下的几丝银发此刻都带着温柔。
可沈梦从来没有这么对待过她啊。
看着沈梦温柔的模样,沈梦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谢清风从小优秀,样样都要做到最好,和同龄的京圈贵公子相比,样样拔尖。
也因为这样,谢清风总是被人排挤。
年纪小的时候,他伤心过,也难受过,长大后养成了一副淡漠的性子,对情字更是不开窍。
观音面,佛子身,润玉骨,木兰质,这几个字是圈内长辈赠予他的,从此也成为了他身上的标签。
他的生命中常年冰封万里,直到遇到沈梦那天,他明确地知道,自己动心了。
沈梦一头银发,从机车上走下来,长腿交叠倚靠在车上,手里拿着头盔。
“小佛子,跟我谈恋爱,成吗?”
这是谢清风生命中为数不多的鲜艳。
可如今却也成为刺痛他最严重的那把利刃。
思绪回笼,手脚有些不听使唤,明明是艳阳天,可谢清风却觉得从未有过的冰凉。
脚踝处也传来刺骨的疼痛,谢清风拖着腿,一瘸一拐地朝人群相反的地方走去。
似有所感般,沈梦抬头朝谢清风的方向看去,可却什么都没看到。
陆致尧顺着她的视线看去,温声开口,“怎么了。”
“没什么。”
第三章
回到谢家后,谢清风靠在沙发上,神情恹恹。
谢母缓步下楼,一眼看到了儿子脚踝上的擦伤,神色一紧。
“阿清,怎么弄的。”
佣人拿来医药箱,谢母亲自接过来给谢清风上药。
上完脚踝时,谢清风将手也递了过去。
“妈,手。”
谢母眼底闪过一丝心疼,忍不住抱怨。
“今天不是你和沈梦的恋爱纪念日吗?你和她出去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了,我非要好好说说她,怎么把我宝贝儿子弄成这个样子。”
谢清风眼眶微微发酸,骨节分明的手拉住妈妈的手腕,“妈妈,不怪她,我今天去机场了,被一个歌手的粉丝撞倒了。”
看着儿子发红的眼眶和恹恹的神情,谢母哪能还不知道自己儿子受了委屈。
今天在机场被庞大粉丝群体接机的只有陆致尧,谢母也看了一眼。
“粉丝都这样没素质,我不晓得这个陆致尧能有多好,这种人就应该早点黄掉。”
沈梦一进门,听到的就是这样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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