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巨作《捡来的太子爷,不及忠犬保镖香》,要的就是住进你心里

捡来的太子爷不及忠犬保镖香 的主要角色是暂无,这是一本短篇小说类型书籍,是人气作家佚名的作品,它的内容字字珠玑,机构严谨,本书的精彩内容分享:第一章我是个小瘸子。没爹没妈,吃百家饭长大。有一天晚上,我摆地摊回家,在小巷口捡到了一个满身是血的流浪汉。他很可怜,跟我一样没有家。我把他捡回出租屋,掏光积蓄治好他的病。两人一狗,一日三餐,三餐四季。我以为只要对他足够好,就能成为我的家人。有一天,一群保镖包围了我的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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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太子爷,不及忠犬保镖香》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我是个小瘸子。

没爹没妈,吃百家饭长大。

有一天晚上,我摆地摊回家,在小巷口捡到了一个满身是血的流浪汉。

他很可怜,跟我一样没有家。

我把他捡回出租屋,掏光积蓄治好他的病。

两人一狗,一日三餐,三餐四季。

我以为只要对他足够好,就能成为我的家人。

有一天,一群保镖包围了我的出租屋。

他们说,我捡回来的流浪汉是京圈太子爷。

「邱秋,要不是我被同父异母的弟弟算计,又怎会沦落街头,被你当作流浪汉捡回家?」

「想要什么报酬尽管开口,往后我们两清了。」

我垂着头,不敢看太子爷的眼睛。

「我......我可以要一个男人吗?」

太子爷冷嘲热讽,把随从身材最魁梧的保镖扔给了我。

「拿去,往后我们不拖不欠。」

后来......

太子爷夺回家族企业,传出与京圈千金联姻的喜讯,风光无限。

我把保镖宋之凌留在身边,没想到,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

再见面,太子爷眼尾猩红把我逼到墙角。

「秋秋,我不要千亿家产,我只要你。」

我摸了摸微微隆起的小腹,嗤笑一声:「你们,我都不要了。」

......

从夜市收摊回来,已经晚上九点。

我拉着小推车,里面还有刚买的打折小蛋糕和牛奶。

这是留给霍尊的宵夜。

他嘴巴叼,吃不惯夜市的煎饼和淀粉肠。

霍尊是我在一年前,从夜市附近捡回来的流浪汉。

我花光了积蓄,才把他从阎王手里拽回来。

伤好以后,我便把他留在身边。

霍尊的模样很俊。

长得高大,五官精致,比电视上的男主角还要好看,

城中村出租屋治安不好,家里多个男人会安全很多。

他挑剔,脾气臭,还讨厌我。

骂我是个不要脸的小瘸子,又蠢又笨。

可隔壁陈婶说,我不蠢,只是单纯和善良。

自从霍尊来了以后,隔壁老王不敢再调戏我。

我真的很感激他。

「秋秋,京城来了很多人,说你家霍尊是豪门太子爷。」

「你呀,这回捡到宝了!」

陈婶笑眯眯看着我。

出租屋门口,被一群穿黑衣服的保镖围着。

站在最前面的男人,宛如一座小山,把我挡了下来。

「我要找霍尊!」

我小心翼翼说道。

男人紧绷着脸,居高临下看着我,那眼神仿佛要把我吃掉。

「大胆,居然敢直呼太子爷的名字!」

我急了,朝着屋里拼命大喊。

「霍尊......霍尊!」

没多久,霍尊穿过人群,走了出来。

他已经脱下我在地摊买回来的廉价T-shirt,换上崭新的西装和皮鞋,英俊无双,

我的胸口又闷又难受。

但是,我从没想过要挽留霍尊。

捡回来的东西,始终不属于自己。

霍尊有家人,我真心替他感到高兴。

想到以后家里只剩下我和旺财,还要被隔壁老王调戏,我的心里有点难受。

「我给你买了小蛋糕,回家的路上垫垫肚子吧。」

我把纸袋递了过去。

打折后十二块一个的奶油小蛋糕,我没舍得给自己买。

霍尊没接稳,蛋糕跌落地面。

我急了,弯腰去捡,手指差点被蹭亮的皮鞋踩中。

他用脚跺了一下纸袋,声音冷漠至极。

「这种垃圾,狗都不吃,你让我吃?」

我抬眸望向跟前的男人,熟悉却又陌生。

「霍尊,你是不是要走了?」

我的眼前一片氤氲。

他走了,我怎么办?

摆摊回家,不会再有一盏灯为我亮着。

隔壁老王喜欢在我洗澡的时候,趴在围墙上看。

夜市的小流氓也喜欢欺负我。

我害怕。

霍尊看出我的不舍,眼底尽是讽刺和厌恶。

「邱秋,要不是我被同父异母的弟弟算计,又怎会沦落街头,被你当作流浪汉捡回家?」

「想要什么报酬尽管开口,往后我们两清了。」

我站了起来,不敢抬头望向霍尊。

双手死死攥着裤腿,眼泪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涌动。

许久不见回应,霍尊不耐烦说道。

「邱秋,别以为你救了我,就能把我留下来。」

「像你这种又蠢又丑的小瘸子,给我提鞋也不配!」

我只是瘸,但不丑。

救霍尊,我也没想过求回报。

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所有人在嘲笑我的异想天开。

许久,我才应了一句:「我不需要。」

霍尊的声音冷到了极端:「邱秋,别太贪心,我不会留下来!」

不,不是的!

我没打算阻拦霍尊与家人团聚。

「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你今天必须提一个!」霍尊盛世凌人。

非提不可吗?

那么......

「我......我可以要一个男人吗?」我试探性问道。

话落,全场爆笑。

霍尊似乎松了口气,环视一圈。

他指着唯一没有笑的保镖,命令道:「你,留下来。」

刚才在门口拦我的男人,往前一步。

「是的,霍少。」

男人的声音冷得没有一丝温度。

第二章

霍尊走了,这个叫宋之凌的男人却留了下来。

简陋的城中村出租屋,我俩大眼瞪小眼,气氛怪诞。

我再次想起,刚把霍尊带回家的那段时间。

他伤得很重。

我整整半个月没出摊,日夜守在霍尊的身边。

陈婶劝我把人送回去,免得惹祸上身。

那是一条人命,我不忍心。

所有人都骂我傻。

傻吗?

我连路边捡回来的一条狗,都不忍心放弃,更何况是一条人命。

后来霍尊好了起来,但他总是不开心。

我换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却遭到嫌弃。

嫌弃我做的钵仔糕上不得台面,酸辣鸡脚恶心,钵钵鸡廉价。

我也不生气。

因为自从霍尊来了,别人就不敢欺负我了。

心情好的时候,他会陪我去夜市出摊。

小姑娘看到他会很高兴,把我的钵仔糕和鸡脚买光。

他会帮我拉小推车,会帮我吓退搞事的小混混。

可惜,他不会再回来了。

「宋......宋大哥,你晚上睡霍尊的房间可以吗?」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出租屋只有一室一厅,是整个城中村最便宜的。

宋之凌好看的眉头几乎拧成结。

「让我一个大男人睡房间,你睡沙发?」

我用力点头。

过去一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霍尊睡房间,我睡客厅沙发。

他嫌弃我原来的木板床太硬,我还给他买了床垫。

软乎着呢。

「我睡沙发,你睡房间。」

宋之凌不等我搭话,径直走到沙发躺下。

他长得很高,至少有一米八八以上。

蜷缩在沙发上,一双大长腿无处安放。

我想了想,去房间的衣柜翻出一套新衣服。

「这是我以前给霍尊买的,他嫌颜色不好看,没穿过。」

「如果不介意,送给你穿吧。」

宋之凌瞄了一眼,眉头再次皱起。

「谢谢。」

他不喜欢,却还是礼貌收下了。

不像霍尊,从头到尾都没跟我说过一句谢谢。

罢了,都过去了。

只要霍尊过得好,不枉我花光积蓄救他。

就这样,宋之凌在出租屋住了下来。

他看起来冷冰冰的,不爱说话,时刻紧绷着一张脸。

陈婶说,宋之凌长得好像电视里的蛊惑仔。

脾气又臭又硬的那种。

所有人都怕宋之凌,包括隔壁喜欢偷看我洗澡的老王。

可是我不怕他。

他人其实蛮好的。

早上我去批发市场买鸡脚,宋之凌一直陪着我。

他会帮我提东西。

挤公交车的时候,也会把我护在怀里,不让别人靠近。

之前为了给霍尊治病,我把积蓄都花光了。

那些钱,我原本想要找一个好的骨科医生看腿。

其实我不是天生瘸子。

十八岁那年,我拉着小推车去夜市出摊。

被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到,才落下毛病。

陈婶说了,存够钱去省城的大医院,找最好的医生就能治好。

陈婶还说,当晚我应该问霍尊要钱,至少能把腿治好。

其实霍尊说得没错,我又瘸又蠢。

我不想霍尊误会,救他是为了钱。

「我帮你。」

宋之凌看到我在发呆,主动提出帮忙。

他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眼里却有活。

自从他留下来以后,我变得轻松多了。

提东西,剥蒜,遛旺财,出摊。

家里的地板总是干干净净的,垃圾从不会过夜。

衣服叠得整整齐齐,被子就像豆腐块。

我做的饭,宋之凌吃得津津有味。

不像霍尊,每次都会嫌弃我做得太难吃。

一个月后,我用手机刷新闻的时候,看到了久违的霍尊。

他穿着昂贵的西装,牵着一个美女的手从车上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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