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之作《枯骨》,真的让人很爱!

小说 枯骨 中的主角人物有暂无,这是一本经典短篇风格的小说,由作者佚名编写,这本书观念明确,无懈可击,暂无主要讲述了:第一章我死了。死在我丈夫的婚礼上。三年前,奶奶为了一百块钱的彩礼将我嫁给隔壁村瘸子老张头的儿子张宇。他待我极好,相比其他家的媳妇,我是幸福的。我不用出门干活,不用管家里的洗衣做饭。就这样过了三年,我死了。死在张宇的手里,只因为,我被他那城里来的有些癖好的老婆看上。被剥皮抽筋,给他们新婚冲喜。

封面

《枯骨》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我死了。

死在我丈夫的婚礼上。

三年前,奶奶为了一百块钱的彩礼将我嫁给隔壁村瘸子老张头的儿子张宇。

他待我极好,相比其他家的媳妇,我是幸福的。

我不用出门干活,不用管家里的洗衣做饭。

就这样过了三年,我死了。

死在张宇的手里,只因为,我被他那城里来的有些癖好的老婆看上。

被剥皮抽筋,给他们新婚冲喜。

我叫林招娣,今年二十二岁。

就在我刚满二十二岁那天生日,我死了。

将我捧在手心里宠了三年的男人,张宇,亲手杀死了我。

他在我昏迷之后,用热水将我烫了一遍,不致死,但我晕过去了。

我是被疼醒的。

醒来时,张宇那张漂亮的脸蛋,正一丝不苟地盯着我。

冰冷的手术刀将我划开,我本该被活生生疼死,可我没有。

我痛苦的挣扎被他忽视,我只觉得刀尖每划下一次,我就更疼一分。

我的骨头,被他制作成茶具,骨笛,十八颗珠子……

很多很多,被他摆在房间里。

我的双眼,被他埋在院子的槐树下,他试图用这样的方式压着我。

让我不能掀起风浪,威胁到他。和他最爱的老婆。

可我一直在。

我看着他埋下我的眼睛,看着他将我的头颅放在床头,看着他八抬大轿把那个女孩娶回来。

那个女孩很喜欢,进门时,我看见她的手腕上戴着我的骨头。

十八颗骨头制造而成的珠子,串在一起,成了张宇口中的“祥瑞十八子”

玉白色的骨头制作而成的茶具,摆在红木茶几上,女孩一身婚服,端坐在旁边。

她的手很漂亮,长得也很别致,看起来像是个瓷娃娃一样。

纤纤素手摩挲着那副茶具,我竟有些出神。

因为我的母亲是外面来的城里人,遗传到她的长相,我在方圆几个村里算是长得很好看的女孩了。

像她那样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骨雕的,手感就是不一样”

女孩出声,我还讶异于她知道这件事情时,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惧色。

张宇从那抹了红漆的柜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长盒子,喜庆的红色布满其中。

第一眼,我便认出来,那是用我的骨头,制出的笛子。

“昭昭,这是我特意为你制作的骨笛”

“知道你喜欢这些东西,那个女人身上的所有骨头我都好好利用了”

女孩叫昭昭,我终于有机会看见我的骨头,在我以为,是我的那个招时。

却瞥见骨笛尾部挂着的瓷牌,昭昭二字。

原来,是同音。

女孩眼中的喜色更甚,放下手里的茶具,小心翼翼地接过那只骨笛。

“你有心了!不过……这个牌子”

“昭昭,牌子也是骨制的”

见她端详着刻着她名字的瓷牌,张宇连忙上前解释到。

确定了这根骨笛没有参假,女孩才放下心来,将其收起,去欣赏其他的骨制品。

窗帘上原本的五色装饰,也被张宇换成了骨制的。

素色窗帘换成了大红色,就为了今天他结婚。

女孩把玩着窗帘的骨制装饰,低着头靠近那红色的窗帘。

张宇却先她一步拉开她与窗帘的距离。

“昭昭,血染的,刚干没多久”

女孩看着被拉回的那只手,轻轻挣扎了一下。随后说:“没关系,我看看是什么手感”

说着,她便轻轻地摸了一下这块窗帘。

“纯血?回头时间长了,不就被人看见了吗?你是蠢货吗?”

见对方这样说,张宇连忙作势举起双手:“姑奶奶,这不是纯血,加工过的,不会有人知道的”

女孩又一一看过,其他的骨制品,他们是什么时候睡下的,我并不清楚。

只是跟着他们一晚上,再一次看见那属于我的骨头的时候,心里一下比一下痛!

可是,鬼不是没有这些情绪了吗?

第二章

张宇和那个女孩凌昭的婚席,办了三天三夜。

村里人都在调侃张宇,说他娶了个好老婆,又漂亮又有学历。

还有人打趣他说,让他们赶紧生个儿子,人生就更完美了。

张宇喝多了,泛红的脸上多了分怒色,似是因为自己娶回来的凌昭被人在婚席上开腔。

众人虽然有所收敛,却还是在窃窃私语着。

凌昭是大城市来的,不知道在这里,偏僻的小山村里,这些事情是常发生的。

姑娘啊!你生在繁花似锦的街市,怎会想被困于深山。

我看着那个身穿大红婚服的女孩,心里五味杂陈,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应该恨吧!应该恨的。

因为她,我被一百块嫁过来,过了三年好日子,然后死掉。

可如果没有她呢?我的结局就会好吗?

也许不会。

我也许会嫁给村里的或者邻村的,然后生孩子,然后死去。

或许,连那三年的好日子,也不会有了。

可我不甘心,我死的这么惨。

在这个吃人的魔窟里,我过了三年如仙般的生活,然后一辈子,游荡世间。

凌昭,凌昭。

我的骨头上,刻着另一个女孩的名字,凌昭。

昭昭如愿,岁岁安澜的昭。而不是招娣的招。

和我妈妈一样,漂亮的美女,好听的名字。

可惜,我的妈妈没有凌昭命好。

我们村有个说法,嫁来的女人,生不出儿子是不允许上桌吃饭的。

我出生后,妈妈蹲在角落里吃了七年饭,直到我弟弟林霁轩出生。

本来,我应该在弟弟五岁的时候,就被送走的。

因为我是女孩,村里并不待见女孩儿,一般都会在女孩十岁的时候送走。

我不一样,弟弟林霁轩出生后,我就多了一份要做的事情。

照顾他。

弟弟长得很好,白白胖胖的。

原本,我应该在十岁时就被送走。

可因为我一直带着弟弟的原因,他不愿意我离开,就这样,我在林家长到成年。

八岁的林霁轩,长得很白,也很好看。

和同村人比起来,他倒不像是村里的,更像是城里的小孩儿。

奶奶说,这是爸爸的基因好。

可事实上并不是的。爸爸长得并不好看。

我的妈妈是个可怜人,小的时候,我总会听村里的人说起我的妈妈。

妈妈是城里的大学生,刚毕业那年,妈妈年轻不懂事,被人带到这个偏僻的山里。

妈妈长得很好看,我看见过她年轻时的照片,明亮有神的大眼睛,吹弹可破的皮肤。

妈妈从前就是个大美女,嫁来之前,她还不叫大福他媳妇,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我的妈妈,叫岐钰。

妈妈心软。

知道了我的存在之后,便开始妥协,慢慢接受这一家人。

虽然爸爸不算太差,没有像其他的男人一样,天天打老婆,可妈妈和其他女人不一样的地方,仅仅就是,爸爸不经常动手。

妈妈其实没什么牵挂,她年幼时便失去了父母家人,初中住在亲戚家时就自食其力。

好不容易念了大学,却被人连哄带骗,来到了山里,成了我的母亲。

被人利用之后,又扔在这个永远逃不出去的深山,延续着一代又一代的噩梦。

于是,我变成了她第一个牵挂。

第三章

怀着我的时候,奶奶和爸爸一改往日的态度,对她百依百顺,认为她怀着的是个男孩。

妈妈终于不用累了,得了十个月的空闲,我出生那天,她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奶奶满心欢喜地看着我出生,然后在得知我是女孩的那一刻,沉下脸色。

月子第一天,她没有寻常女人的待遇了。

她被拽着下地,洗一家子的衣服,然后做饭,下地除草,什么都做。

襁褓中的我,没有母乳喝,每天只能喝一点汤汤水水,虽然这样,我还是活下来了。

我本该变成一滩枯骨,随着大风飘走。

可我的妈妈,心疼我。

为了我,她承受了太多太多,以至于,我在死前的最后一刻还在思念她。

她本该是耀眼的白玉,却被迫成了陨落的凤凰,是我困住了妈妈的一生。

是这吃人的深山,困住了我的妈妈。

妈妈生下我之后,日子变回了从前那样,只是,多了一个我。

她逃不开,走不掉,她是被困在囚笼里的金丝雀,百灵鸟。

角落里多了一张板凳,妈妈和我变成了角落的常客,那里是我们的,又不是我们的。

七年,我长到了七岁,妈妈的人生又过了七年,她的容颜不在漂亮,但是她的内在却很美。

纵使容颜难抵从前,可妈妈没有怨天尤人,只是话少了,脸上也没了当年的笑容。

我知道,那是因为我,因为我家,因为这个村子,因为这个可怕的世界。

妈妈熬了七年,等来了我的弟弟,林霁轩。

她依旧像当年怀我那时一样,十个月,什么事情都不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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