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娴沈言 的主人公是林娴沈言,是作者路彦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这本书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本文的内容概括是:「受不了,你可以分手啊。」过了一会儿,路彦穿着一条牛仔裤从她身后走出来,懒洋洋地倚着墙点了一根烟。他上半身没穿衣服,侧腹漂亮的鲨鱼肌还在往下滴着水。片刻后,他随手把一个香奈儿手提包扔过去。「拿着。」陆橙眼前一亮,转身扑到路彦身上尖叫:「啊,我喜欢这个包好久了,你哪儿来的?」「上次去香港顺便捎的。
《林娴沈言》精彩章节试读
「受不了,你可以分手啊。」
过了一会儿,路彦穿着一条牛仔裤从她身后走出来,懒洋洋地倚着墙点了一根烟。
他上半身没穿衣服,侧腹漂亮的鲨鱼肌还在往下滴着水。
片刻后,他随手把一个香奈儿手提包扔过去。
「拿着。」
陆橙眼前一亮,转身扑到路彦身上尖叫:
「啊,我喜欢这个包好久了,你哪儿来的?」
「上次去香港顺便捎的。」
「我真的好喜欢,谢谢宝贝!」
陆橙还想磨叽,路彦却有些不耐烦了,微微皱眉。
「行了,赶紧走吧。」
女孩子从他身上下来,半是嗔怒,半是撒娇:
「真够狠心的,刚才还叫人家宝贝,现在说赶我走就赶我走。」
她也不恼,美滋滋背着包朝路彦飞了个吻:
「走了啊,明天见。」
她走后,我从走廊门后走出来。
路彦似乎也没想到我会突然回来,愣了一下,但神情立马恢复了自然。
「怎么回来也不提前说一声?」
我看了他一会儿。
「太晚了,我怕打电话影响你休息。」
路彦颈间暧昧的红痕还很新鲜,却丝毫没心虚,一把揽过我带我进屋。
「饿了,弄点儿吃的吧。」他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就好像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见我半天没动弹,拧眉道:
「怎么了?」
随后他似乎恍然,眉眼间浮起一个懒洋洋的笑:
「想我了?」
他起身过来从身后抱住我,带着热意的呼吸在我脖颈间暧昧盘旋,手从我衣服下摆里慢慢探进。
「那就先吃你,再吃饭——」
他常年弹吉他,指尖带着粗粝的茧,擦过肌肤时带着刺刺的疼和痒。
我闭了闭眼,疲惫地拉开了他。
我是挺喜欢路彦的身体的,当初追他也主要是看上了他这副好皮相。
但是或许是刚结束了长途飞行,又或许是因为刚才那个女人,我现在只觉得疲惫,一点儿心情都没有。
路彦鲜少被我拒绝,一愣后面色微沉。
「怎么了?」
我低头,看到了地毯上黑色的一团。
那是一条被撕扯得不成样子的丝袜。
第2章
路彦很显然也看到了那条丝袜,他啧了一声,表情变得有些难看。
客厅里陷入沉默的焦灼,他从烟盒ch ch一支点上,薄荷爆珠被咬碎时发出清脆的声音。
「她租的房子到期,没地儿住了我才收留了她一晚。」
「我们没什么。」
我看着路彦,交汇的视线被白烟隔开,我们看不清彼此的表情。
可两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个理由是多么蹩脚。
这不是路彦第一次劈腿,他大概是天生的浪荡子,当初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
那时候闺蜜要带我去看一个颇有名气的摇滚乐队演出,说主唱帅惨了,票很难弄到。
我对摇滚没什么兴趣,一直兴致缺缺。
直到路彦上场。
他低着头拨弄手里的吉他,额间黑发没打发胶,懒懒散散的发丝拂过白皙的额头,偶尔露出薄薄的粉色眼皮。
他是在场穿得最普通的一个,只是简单的黑T和牛仔裤,却瞬间就成了人群的焦点。
那张脸就是最昂贵的奢侈品。
他掀眼,迷离的灯光映进那双琥珀似的瞳孔里,带着似有若无的笑。
那是我第一次去看乐队演出,带我去的闺蜜和台下的姑娘们都叫疯了,尖叫声几乎要冲破屋顶。
视线扫过哄闹的人群,我们的目光刹那对视,很快他又移开。
那天晚上的歌唱得很好听,可我什么都没听清。
因为那一刻,万籁俱寂,我只听到自己轰鸣的心跳。
下了台,无数姑娘涌去后台去要联系方式,我也在其中。
母胎单身23年,那大概是我做得最勇敢的一件事儿了。
路彦来者不拒,当天去要微信的姑娘们一个个都扫了二维码,包括我。
一年后,各路追他的狂蜂浪蝶都败下阵来,只有我还在一直坚持。
不知道是出于同情或是感动还是什么,路彦默许了我和他的关系,我成了他女朋友,一直到现在。
可我知道,在一起这几年,路彦其实从来都没真正喜欢过我。
或者说他也喜欢我,喜欢我的懂事、大度、从不计较
他劈腿被我发现了很多次,但每次只要他给我一个还算过得去的借口,我都会原谅他。
他曾经说过很多次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我对他好而已。
他也开玩笑说过等哪天他找着真爱了就会甩了我。
这些年我们的关系之所以还能维系,只是靠我一个人的委曲求全而已。
「你答应过我,不会再劈腿了。」
我声音低低的,看着地上那条残破的巴黎世家字母丝袜。
路彦眼底闪过一丝讥诮,丝毫没有要哄我的意思。
「说着玩儿的你也信?」
他勾起嘴角凑近我,把带着薄荷气的烟雾喷在我脸上,眉眼间是全然的恶劣:
第3章
「受不了啊?」
林娴沈言&路彦全文在线阅读,本小说用个性化描写手法描写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