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的书名是为哄继妹开心把我妈骨灰做成狗碗后, 前男友悔疯了 ,是最近非常受书迷喜欢的作家佚名精心打磨而成的,它的内容情感丰富,艺术感染力强,它是一本短篇小说类型的书籍,本书的精彩目录展示:第一章和男友准备结婚的第二天,我妈的骨灰盒不见了。我在家找得满头大汗,他的继妹却发来私信。视频里,陆晴晴一脚踩上我妈遗照,一手捧瓷碗靠在男友怀里,笑容灿烂,“敲正宗的骨瓷小狗碗,超好用~”沈绍安低头含笑望着她,目光满是宠溺。
《为哄继妹开心把我妈骨灰做成狗碗后,前男友悔疯了》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和男友准备结婚的第二天,我妈的骨灰盒不见了。
我在家找得满头大汗,他的继妹却发来私信。
视频里,陆晴晴一脚踩上我妈遗照,一手捧瓷碗靠在男友怀里,笑容灿烂,
“敲正宗的骨瓷小狗碗,超好用~”
沈绍安低头含笑望着她,目光满是宠溺。
我血液骤凉,用力拨出电话:
“沈绍安!你是不是动了我妈的骨灰?”
他嗓音满是不耐:
“和你过一辈子的是我,总提你那个死了的妈干嘛?”
“晴晴想要骨瓷,刚好你妈火化没多久,我就拿给她了。”
“她孩子心性,你当嫂子的还要跟她计较?”
“再说死人的东西,放家里我也嫌晦气!”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娇笑声。
我默默挂断电话,擦干泪发出短信:
“能过来跟我结个婚吗?”
“就现在。”
1
奢华的加长林肯内,坐在我身侧的蒋烁偏过头,薄唇紧抿:
“......如果你不愿意,现在离婚还来得及。”
可沙哑的嗓音暴露了他的不舍。
我握着还热乎的结婚证,也湿了眼眶。
我妈走前,唯一的心愿就是我嫁个好人家,弥补原生家庭单亲的遗憾。
我曾以为沈绍安就是那个对的人。
可自从三年前陆晴晴搬进沈家,沈绍安就变了:
第一次,为了让陆晴晴睡美容觉,让高烧四十度的我连续加班一周;
第二次,为了逗陆晴晴开心,把怕黑怕冷的我锁在冷库一夜;
第三次,为了让陆晴晴顺利晋升,故意毁掉我加班做了一整月的方案。
......
第九十九次争执中,沈绍安为了维护陆晴晴推了我一把,不仅把我推到流产,更直接把我妈气进了ICU病房。
他吓得脸都白了,跪在病房外朝我发誓:
“白柳,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了,只要阿姨能好起来,让我干什么都行!你千万不要离开我!”
他一边扇耳光一边求我,而我居然真的心软了。
可他不仅没有收敛,还为了陆晴晴毁了我妈的骨灰!
一想到这,我就心如刀绞。
蒋烁握住我冰凉的指尖,修长干净的指腹轻轻为我擦掉眼泪:
“别哭,我…羌老师看见会心疼的。”
这个高中的调皮学弟,慢慢长成了可以依靠的模样。
所有学生里,我妈最喜欢蒋烁。
我嫁给他,她应该会开心吧。
蒋烁想了想,摘下锁骨上的祖传项链递给我。
见我没有拒绝,他的唇微微勾起的弧度,不动声色扫了眼一直在响的手机:
“我有个跨国会议,结束后就去找你,等羌老师安顿好就补办婚礼。”
“这是蒋家祖传信物,可以联通你的定位,只要摁一下,天涯海角我都会赶到你身边。”
我小心接过,戴在纤细的脖颈上。
顺势摘下上面的假银链,雪白的皮肤因为过敏红肿不堪。
这是沈绍安送我的第一份礼物,那时他正跟家里决裂,断了卡,为了维护他的颜面我佯装不知。
一装就是十年。
可现在,我已经跟别人结婚,也不必再委曲求全。
在这之前——
我低头看了眼手机里接二连三弹出的挑衅照片。
妈妈一个人含辛茹苦把我养大,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伤害她。
平复好情绪,我大步迈回沈家别墅。
第二章
2
沈家院内,传出陆晴晴和几个名媛肆无忌惮的讥笑:“一个没妈的孤女,命比畜生都贱,居然还敢攀高枝?”
“谁不知道陆小姐和沈少爷才是海城的金童玉女?羌白柳一个孤儿,根本配不上沈少爷!”
“讨厌了......啊!”一声娇呼,陆晴晴的话被沈绍安堵回口中。
日光下,她胸口山峦起伏,小嘴又红又肿。
听见我的脚步,沈绍安眼神一慌,收回手想拉我,可领口上的999色号还是鲜红刺眼。
心口一阵钝痛,我面无表情推开他,目光扫向陆晴晴,“麻烦两位让让,我来取自己的东西。”
“以后你们如何相处,都与我无关。”
女孩瞬间红了眼眶,可怜巴巴攥着沈绍安的袖子:
“邵安哥,嫂子是不是怪我?可是她妈妈的骨灰真的很好用,狗狗很喜欢,我真的不想还回去......”
沈绍安顿了顿,还是挡在陆晴晴前面:
“不过一捧灰而已,你做人非这么计较?一天到晚惹晴晴不开心?”
“因为你的电话,晴晴下午茶都没吃!我要求你立刻给她道歉!”
刚下过雨,凄楚冷风扫过我通红的眼角。
沈绍安就是这样,放在心上护着的人,就由不得受半分委屈。
上学的时候,我是无可争议的年级第一。
因为不肯把卷子借给几个混混抄,被他们带人堵在墙角,威胁要刮花我的脸。
危难关头,是沈绍安匆匆赶来,少年碎发上挂着晶莹的汗珠,毫不犹豫挡在我身前:
“羌白柳是我沈绍安罩着的人,敢动她?你们活腻了?”
这事之后,我再也没见过那几个混混。
据说被家长教育回家转校了。
从此所有人都知道。
乖乖女羌白柳,是小霸王沈绍安心尖尖上的人。
唇边绽开一抹讽刺的笑,我将那条曾视若生命的银链丢给陆晴晴。
“这个礼物满意么?收好了,我不稀罕。”
沈绍安脸色一颤,眸中闪过愕然。
他以为我会像过去,无数次为年少时的心动妥协。
可惜这次,我是真的后悔了。
肩膀撞开二人,我大步跑回卧室,一股浓烈的骚臭直扑面门。
眼前的景象更加让我崩溃。
床单满是尿渍,衣服破破烂烂,妈妈亲手种的花摔在地上,整个房间一片狼藉。
她住院前为我收拾的房间,此刻被糟蹋得一塌糊涂。
妈妈,你最后一点生活痕迹都被抹去,小柳再也没有妈妈了。
不远处的大型牧羊犬看我落泪,更加得意冲我低吼挑衅。
被身后的陆晴晴假惺惺制止,
“白柳姐,下次出门,自己记得锁好门。”
“虽然是邵安哥让你住进来的,但这——毕竟不是你的家。”
我沉默捡起花瓣,努力感受妈妈最后一丝眷恋和温柔。
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往下流。
终于,沈绍安开口了:
“差不多行了,羌白柳,难道你还要跟一只狗计较?”
抬起泪水干涸的脸,还没说话,陆晴晴就伸手拉我。
她一副知书达理的模样,可长长的美甲掐得我生疼,我想抽回手,她却一声惊呼,身体猛地向后倒去。
听见主人呼救,牧羊犬“汪汪”狂叫向我们扑来。
我从小就怕狗,此刻更是腿软得动不了。
十二年前,我和妈妈住在老小区,附近总是徘徊着很多流浪狗。
为了保证我的安全,家住城西的沈绍安每天早起两个小时,专门护送城东的我一起上学。
知道我脸皮薄,金尊玉贵的大少爷默默跟在我身后一米多的位置,生怕我不高兴。
有一次流浪狗突然受惊,大叫着朝我飞扑而来。
是沈绍安冲过来把我抱在怀里,自己的小腿却被流浪狗咬穿。
医院里,他明明疼得发抖,却还是温柔捂着我的眼睛:
“羌同学,不疼的,你别怕。”
“你要过意不去,就嫁给我做老婆吧,不然没人要我怎么办?”
过去的身影与现在悄然重叠。
可十二年后,在沈绍安怀里的人是陆晴晴。
“邵安哥......”她缩在沈绍安怀里,泪眼朦胧,顺势将我一把推了出去。
锋利的犬齿瞬间穿透我的小腿。
鲜血如注。
沈绍安不可置信愣在原地。
愕然看着我流血的伤口,不敢相信自己救的不是我。
“我、我只是不想让晴晴受伤,我没想那么多......”
我看着他心如死灰:“沈绍安,欠你的,我都还清了。”
从此以后,各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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