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张开血盆大口,一道更粗的火球喷了出来。
陈默深吸一口气,体内那股暴躁的灵气被他强行压缩,汇聚在指尖。
“点穴……不对,是聚气一点!”
他一指戳出。
啵。
一声轻响,像是戳破了一个气泡。
一道肉眼几乎看不见的金色细线从他指尖射出,瞬间穿透了那个火球,直接没入了赤眼猪的眉心。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秒。
紧接着。
轰隆!
赤眼猪那庞大的身躯,连惨叫都没发出来,直接从内部炸开了。不是血肉横飞,而是像被高压电击中一样,全身抽搐了一下,然后所有的生机瞬间断绝,坚硬如铁的皮毛瞬间软化,变成了一堆普通的死肉。
一枚拳头大小、散发着红光的兽核滚落出来,表面还缠绕着一丝金色的电弧。
全场死寂。
王大雷张大了嘴巴,下巴差点脱臼:“老……老陈,你是不是被外星人附体了?还是说你其实是隐藏的绝世高手?”
苏清歌更是美目圆睁,她是修仙世家的小姐,见识不凡。刚才那一指虽然粗糙,但蕴含的灵力纯度高得吓人!这绝对是地阶以上的功法!
陈默自己也有点傻眼。他只是想试着把体内多余的能量发泄出去一点点,没想到威力这么大?
其实他不知道,那《太初无名诀》乃是上古至高法典,哪怕只是第一层,配合他刚才吸收的极品聚灵丹,威力也足以秒杀一阶妖兽。
“那个……”陈默看着地上的兽核,咽了口唾沫。他的“捡漏”本能又发作了。
他走过去,弯腰捡起兽核。
就在他手指触碰到兽核的瞬间,异变突生。
那枚原本暴躁的赤眼猪兽核,竟然像是见到了亲爹一样,瞬间安静下来,甚至还主动往陈默手心里蹭了蹭,里面的狂暴能量自动转化为最温和的灵气,顺着手臂又钻回陈默体内一点。
“这也行?”陈默心中巨震。
“哇!老陈!你发了!这是赤眼猪王的兽核啊!市面上能换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不对,现在的房价,能换半个堡垒区的居住权!”王大雷连滚带爬地冲过来,眼里全是星星,“见者有份!我不要多,三成就行!”
“闭嘴。”陈默还没说话,苏清歌先冷冷开口了。她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服,虽然还是有些狼狈,但那种富家千金的傲气又回来了,“这头猪是我先盯上的,这丹药也是我的,这兽核理应归我。刚才……刚才就当是你救我的报酬。”
陈默转头看向她。
这女人很漂亮,即使脸上沾着灰,也难掩那种惊心动魄的美。只是此刻她一副“你们这些刁民别想占本小姐便宜”的表情,让人很不爽。
“这位小姐,”陈默语气平淡,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理智,“第一,是你骑着猪冲过来,差点撞死我的兄弟。第二,是我救了你,如果不是我那一脚踢倒废铁,你现在已经在猪肚子里了。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陈默举起手里的兽核,在阳光下照了照:“这东西现在在我手里。而且,如果你想要,可以拿钱买,或者拿等价物换。但这‘理应归你’的逻辑,在这个灵气复苏的乱世,行不通。”
苏清歌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个穿着廉价运动服、长相普通的男人敢这么跟她说话。她可是苏家的大小姐,江海基地市里多少年轻才俊捧着她?
“你……你知道我是谁吗?”苏清歌气结。
“不知道,也没兴趣。”陈默把兽核随手揣进兜里,然后看向王大雷,“大雷,把你刚才顺手牵羊从猪背上摸下来的那个皮袋子拿出来。”
王大雷脸色一僵,下意识捂住怀里:“什么皮袋子?我没有!老陈你别污蔑我!我王大雷行得正坐得端,怎么会偷东西?”
“拿来。”陈默伸出手,眼神死鱼一般盯着他。
王大雷怂了,磨磨唧唧地从怀里掏出一个沾血的兽皮袋。刚才混乱中,这小子竟然把苏清歌掉下来时随身的包给顺走了。
“这是我的包!”苏清歌尖叫。
“物归原主。”陈默接过包,扔给苏清歌,“里面的东西我们没动,不过作为救你的报酬,还有刚才那颗聚灵丹的赔偿,这颗兽核我们就不分给你了。同意吗?”
苏清歌接过包,检查了一下,重要的证件和信物都在。她看着陈默,咬了咬嘴唇。她其实心里清楚,刚才那颗聚灵丹她根本保不住,如果不是陈默吸收了大部分能量,溢出的灵气波动早就引来更厉害的妖兽了。到时候她不仅丹药没了,人也得死。
这个男人,虽然长得普通,但心思缜密得可怕,而且……运气好得离谱。
“我叫苏清歌。”她深吸一口气,傲娇地抬起头,“我是逃婚出来的,身无分文。这颗兽核就当买路钱,但我现在没地方去,你们得带上我。”
“带上你?”王大雷刚想拒绝,看到苏清歌那张绝美的脸,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带!必须带!老陈,带上她吧!咱们组队,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陈默皱眉。带个富家小姐?那是麻烦的代名词。尤其是“逃婚”这两个字,意味着背后有大势力追杀。
“我拒绝。”陈默转身就走。
“我知道哪里有‘灵眼’的线索!”苏清歌急了,大喊一声。
陈默脚步一顿。灵眼?那是灵气最浓郁的地方,也是诞生天材地宝的几率最高的地方。
“大雷,走了。”陈默头也不回。
“啊?不带她了?”王大雷恋恋不舍。
“她如果想跟,让她自己跟。我们不养闲人。”陈默的声音飘来。
苏清歌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特别是那个普通青年的背影,气得直跺脚:“混蛋!直男癌!本小姐倒贴你都不要?好,我就跟着你们,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3 遭黑体质的恐怖之处
三人(其实是一前两后)离开了欢乐谷废墟,向着江海市边缘的“老城区”进发。那里是灵气复苏后最混乱的地方,也是拾荒者和低级修士逃宝的热门地点。
路上,陈默一直在研究体内的那股气流。
《太初无名诀》非常霸道,它不主动吸收灵气,而是像个大爷一样,等着灵气自己送上门。而且,它似乎能同化其他能量。刚才那赤眼猪兽核里的一丝煞气,刚进入体内就被转化成了纯净的灵力。
“老陈,你说那个苏大小姐是不是看上我了?”王大雷凑过来,一脸猥琐,“刚才她看了我好几眼,肯定是被我的英姿飒爽迷住了。”
“她是在看你背后的那个包。”陈默淡淡道,“那是限量版的爱马仕,在旧时代值几十万,现在能换一把好点的激光枪。”
“切,俗气!”王大雷不屑地撇嘴,然后脚下一滑。
这次不是香蕉皮了,是一块松动的地砖。
咔嚓!
王大雷整个人飞了出去,呈大字型摔在地上。
“哎哟!我的腰!我的帅脸!”王大雷惨叫。
陈默习以为常,正准备去扶他,目光却被王大雷摔倒的地方吸引了。
王大雷的头正好磕在一个烂泥潭里,而在烂泥下方半米处,露出了一角青铜色的金属。
“别动!”陈默大喝一声。
王大雷吓得一激灵,以为有蛇,僵硬着不敢动:“怎么了老陈?有妖兽?几阶的?我是不是要死了?”
陈默走过去,扒开烂泥。
那是一把断剑。剑身只剩一半,布满铜绿,但剑刃处依然寒光凛冽。剑柄上刻着两个古篆——斩邪。
“这是……法器?”陈默心中狂跳。
在这个时代,冷兵器分为:凡铁、利器、法器、灵器、法宝。
一把最普通的凡铁刀都能卖出天价,利器能让战斗力翻倍,而法器……那是只有大势力的核心成员才配拥有的神兵!
“这玩意儿能卖钱吗?”王大雷从泥里拔出头,吐出一口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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