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的烛火明了又灭。
屋外的人影终于离去。
宋星坐在桌旁,目光久久停在那块被季云羡留下的羊脂玉上:
“听说北狄有个习俗,夫妻两人争执,先低头者就送对方一块玉石,取化干戈为玉帛之意。”
“你想好了?真不跟他回去?”
盯着那块玉石,我的思绪飘到了更久远的年岁。
那时,季云羡不过是北狄王帐里最不起眼的八王子。
而我,已经是王庭暗中培养出的最好的探子。
一次,我在长安边境带回秘报的途中,偶然撞见了被手足们欺辱的季云羡。
彼时他因性情绵软,很不得北狄王喜欢。
他穿的单薄,蜷缩在雪地里,呜咽着朝我讨口热水喝。
我接下水囊递去并告诉他在弱肉强食的北狄,讨饭换不来生机,你得学会揣度人心。
后来,无人知晓的草场角落、废弃马厩旁,我教他如何从父王的沉默里辨出喜怒,
如何让兄弟的刁难反噬己身。
他学得很快,眼中怯懦逐渐被一种叫‘掌权’的欲望所取代。
我教他拉弓,教他射箭。
有一日,他忽然握住我执弓的手,指尖抚上手腕处那道被箭簇射伤的深疤,低声说:
“早晚有一天,我不会再让你过刀尖舔血的日子。”
为着这句话,我在北狄王重病,王庭内斗最严重的时候,毅然选择了他这个没什么继位胜算的八王子。
为了把他推上王位,我决定潜伏到长安,只为刺探出最有用的情报,给他在王庭中拉拢更多的势力。
一次,我为了暗杀三王子派往长安的使节受了重伤,筋脉尽断,好不容易逃到边城荒驿。

是季云羡冒着风雪赶来,将我救回王庭,衣不解带的守着我。
他说,就算我以后再也不能习武、拿刀、射箭,在他眼里我依旧是那个无所不能的聂虫娘。
等到功成那日,他会……
话说到一半时,帐里走进一个身影。
那是北狄权臣的女儿,也是和季云羡上过一个书孰,有过青梅缘分的女子。
江浸月进来后,季云羡那半句话也没再说下去,
只是趁她不注意,往我手心里塞了块羊脂玉。
宋星不知道,在北狄,已婚男女送的玉石代表求和,
而未嫁男女之间的玉石则代表求亲。
就算季云羡不说我也知道,等他即位那天,会娶我为妻。
记忆被骤然拉远,我摇头苦笑:
“没拜过天地的算什么夫妻?我和他,是死敌。”
见宋星不再说话,我起身,朝他缓缓跪了下去:
“请大人转告陛下,虫娘绝不会让季云羡活着回到北狄!”
宋星的眼神顿时凌厉起来。
他站起身,抖了抖衣袖:
“那江浸月呢?她可是杀了你孩子的人!”
“季云羡说,她怀孕了。”
我俯身,眼中掠过一丝杀意:
“所以恳请陛下,允我一命还一命!”
宋星走后,长安城下了今年第一场雪。
看着纷纷扬扬的雪花,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被季云羡抛弃的夜晚。
那是我来到长安的第十年。
烟月楼里,一曲唱罢,我同伪装成客人的同僚交换着最近的情报。
临走前,他有些于心不忍:
“你知道吗?八王子成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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