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深夜十一点,忙完一切的他打来视频,一打就是通宵。
起初我并不觉得这种形势的爱情有什么不好,直到我频繁在网上看见别的女孩晒与他在游戏里和线下的暧昧互动。
他说只是工作。
终于在第十次他爽约,留我一个人在约定地点的时候,我提了分手。
理由千篇一律,却足够清晰明了。
“我们不合适。”
那时候的他在一千公里外的赛场上,近乎孤勇地迅速完成比赛,失态的模样被各大平台争相报道。
最后连采访都没接受,订了票就直奔我家。
他红着眼睛求我不要分手的时候,我心软了。
长期生活在冬日里的人,是无法拒绝暖阳照耀的。
那之后我开始积极接受心理治疗,一周一次的频率让我学会怎样去对一个人好。
我逐渐变得体贴温柔又讨好。
甚至连同事都说,好像我身上的那股冲劲消失了,变成了娇滴滴的小女人。
是啊,谁还记得我是那个曾经从血海里杀出一条路回国的战地记者呢?
我知道沈煜在想什么,轻轻回他:“这次是真的。”
他又笑了一下,带着点风雨欲来。
“别闹了,你明明知道我的工作性质难以避免。”
我知道,他虽然是电竞选手,却因为一张脸出圈。
靠着这张脸,他几乎算是挤进了半个娱乐圈。
而我作为他的女朋友,不应该这样不识趣。
“给我一个理由。”他冷冷道。
不够爱时嫌我冷淡的是他,全心全意后嫌我不懂事的也是他。
好像我只需要做他的提线木偶。
“还是那句话,我们不合适。”
空中的气息停滞了,男人咬着牙:“可上周我们在洲际酒店的时候,你的身体可不是这么说的。”
那天他在隔壁城市参加总赛,一度摘下年度MVP,我为了庆祝特意煲了汤开了四小时车送到酒店门口。
然后从很多角度欣赏了落地窗外城市的风景。
直到外面忽然下起了狂风暴雨,他的手机接连不断地响起。
电话那头的女声带着惧意,她说她最怕打雷。
他握着手机靠在床头,低声安慰她,偶尔笑着讲两句暧昧的玩笑话。
我就这样看着他们聊了近一个小时。
直到心中的最后一点东西消弭。
我一直不是一个很会表达自己情绪的人,只是看着眼前一片粉红淡声:“其实你没必要做这些。”
比起粉色,我更喜欢车内原本的深灰。
比起他的专属副驾,我更希望做那个能正大光明坐他身边的那个女人。
可是他必然做不到,都是成年人,在利益面前,计较私欲的那方会变得不懂事。
更何况我还大他6岁。
所以真的没必要。
沈煜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内响起,不紧不慢。
“庄觅柔,别仗着你是我女友,就频繁让我热脸贴冷屁股。”
少年感的五官盈着几分朝气,却像是警告。
“我的耐心有限。”
我想起童朵的手不小心碰到发烫的瓷碗,他飞快地抽取湿巾帮她降温,还揉揉对方头顶的模样。